保证执法
『壹』 即使法律漏洞越来越少,也不能保证公正执法
执法是否公正,与法律是否有漏洞,基本没什么关系!法律如果有漏洞,是法律本身不完善、不公正,执法则是另外回事。有法不依,法律再公正,有毛用?
『贰』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者相辅相成构成有机的统一整体,其中什么是一切执法活动的前提。是一切执法的保证
选1。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其中,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决定》紧紧围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就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内涵,切实把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摘自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人民日报: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叁』 中国共产党如何保证执法
党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以及党的各级政法委机构的工作领导、监督和促进执法、司法部门严格执法。
『肆』 党依法执政要求保证执法,执法的主体是党还是政府
一、党依法执政要求保证执法,执法的主体是政府。
1、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生活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这是因为:首先在现代社会为了避免混乱,大量法律的内容是有关个方面社会生活的组织与管理,从经济到政治,从卫生到教育,从公民的出生到公民的死亡,无不需有法可依;其次,根据法治原则,为了防止行政专横,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立法机关根据民意和理性事先制定的法律来进行。因此,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就是执法的过程,就是代表国家社会机关来管理的过程,社会大众应当服从。
2、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公职人员。
在我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从事全国或本地方行政管理的同时,就是在全国或本地方执法的过程;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在某一方面进行管理的同时,就是在本部门执行、实施相应的法律的过程。
3、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社会进行管理,一定的行政机关是进行有效管理的前提。行政权是一种国家权力,他既能够改变社会的资源分配,控制城市的人口规模,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民生活,如升学、就业、结婚等。
4、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执行法律既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权力,也是它对社会、对民众承担的义务既是权力也是职责。因此,行政机关在进行社会管理时,应当以积极的行动主动执行法律、履行职责。而不一定需要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和同意。如果行政机关不主动执法并因此给国家或社会造成损失,就构成失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之间是辩证统一的: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三者相互联系、有机结合,构成了我们党执政方式的基本理论框架。科学执政与民主执政必须通过依法执政的途径来实现。
三、依法执政的基本概念:
所谓依法执政,就是指一个政党依照法律进入国家政权并在其中处于主导地位,且依照法律从事管理活动。依法执政意味着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等执政权力的行使,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最终实现党的正确领导。
所谓依法执政能力是执政党以国家机器为杠杆,在治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持续获得人民拥护,促进社会生产发展,引导社会整体进步等方面所表现出的能力。它是执政党为履行职责、强化效能、保障地位而进行构造、创新的系统行为过程。而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建设工程,是随环境、任务和对象的变化而变化的动态系统过程,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过程。
『伍』 怎样合法应用《水法》第65条第二款,保证行政执法的程序合法
《水法》第65条第二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在应用这一条款时,要首先确定行为人有无“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这种行为的存在。
如果有违法行为存在,应当首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
在行为人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情况下,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才能责令限期拆除。
在行为人逾期不拆除的情况下,才能强行拆除,并可责令行为人负担费用和处以罚款。
『陆』 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领导立法、保证执法…………
依我看,中国要想实现依法治国,关键是要将尔等撒谎造谣、妖言惑众、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卑鄙小人及汉奸美狗严厉打击、绳之以法!这也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柒』 公检法办理刑事案有分歧应怎么保证有效执法
公检法办理刑事案有分歧,应确立法院的判决和裁决为终极,才能保证有效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捌』 如何保证廉洁执法
一、当前法官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现状及其原因
1、当前法官队伍执法现状。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总的来说是好的,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纪律上、业务能力上都是过硬的,特别是通过“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法官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我们还要看到现实的法官队伍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尚不可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官审理案件贪污受贿现象常见不鲜,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办理案件“案结事不了”,导致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舆论,有的法官效率低下,对所承办案件久拖不决、“冷、硬、横、推”的官老爷态度仍然存在等等。虽然这些现象不是法官队伍的主流,但已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的社会形象和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廉政准则》是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举措,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指导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的具体标准,也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它的实施对于保证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法院干警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以准则为导向,促进法官司法廉洁公正。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律,认真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省高级法院“十条禁令”规定,提高自身廉政意识,杜绝出现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发生,要做“廉洁法官”办“廉洁案件”。同时,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打造廉洁型法院。
2、造成以上现状的原因第一是个别法官思想道德素质不高,缺乏职业道德。法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对于审判执行工作公正廉洁高效开展起着根本性作用。个别法官作风不正、思想不纯、纪律不严、道德品质低下,不仅影响个案的公正处理,而且有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整体形象,严重破坏司法权威和法制尊严。当今社会由于个别法官理想缺失、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忽视学习等因素形成了他们在思想道德层面的廉政意识松懈,甚至贪图享受、贪污受贿、漠视群众利益等消极思想状况,导致他们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没有牢固树立起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漠视群众,工作随意,满足现状,影响了公正廉洁执法效果。当前法官队伍执法现状。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总的来说是好的,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纪律上、业务能力上都是过硬的,特别是通过“人民法官人民”、“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法官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我们还要看到现实的法官队伍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尚不可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官审理案件贪污受贿现象常见不鲜,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办理案件“案结事不了”,导致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舆论,有的法官效率低下,对所承办案件久拖不决、“冷、硬、横、推”的官老爷态度仍然存在等等。虽然这些现象不是法官队伍的主流,但已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的社会形象和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第二是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诱惑导致法官廉洁信念缺失。干警在对外工作生活的交往中,接触到各类人群,由于他们自身利益的需要,对干警利诱、拉拢,导致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不少人固执地认为,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为打赢官司,不惜重金开道,行贿法官。还有些当事人,明知自己有理、有据,却受社会上谣传的影响,认为不送礼,有理也打不赢,只有向法官“送礼赠物”心里才踏实,在这种风气的引诱下,使得一些本身薪水不高且意志不坚定的法官成了金钱物品的俘虏,导致个别案件成为“不廉洁”案件。第三是个别法官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有些法官认为我是案件承办人,我掌握案件判决的生死大权,所以办理案件的随意性较大,认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大的原则,滥用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孰不知权利是人民赋予的道理,这就要求我们干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过好权力关,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过好利益关,切实增强自省意识,过好社交关,切实增强道德意识,过好生活关,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过好诚实关,树立终于法律、终于事实信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四是缺乏法官职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人民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与法官相关的腐败行为多数是审判权的不正当行使,因此就会直接反映到与审判相关的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中。多数表现在合议庭制度的运行上。合议制是法院的一项审判制度,目的是为了减少个别法官独断专横而带来不公正的裁判,是审判权避免腐败侵蚀的一道屏障,然而在法院的内部工作流程中,由于法官队伍缺乏,社会矛盾的增多,案多人少现象严重,简易程序越来越多的使用,这意味着审判权越来越集中到案件承办人个人手中,案件合议制在部分案件的审理中形同虚设,导致个别案件缺乏内部监督,案件审判权高度集中在案件承办人手中,导致个别法官滥用审判权,造成案件审理不公。
『玖』 行政执法监察的基本措施
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来进行
开展执法监察必须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保证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要务。执法监察只有紧贴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发展来开展,才能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才能充分发挥执法监察职能作用,才能扩大执法监察的社会影响。
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执法监察工作项目多,涉及面广,如果不分轻重,什么都抓,往往事倍功半。因而实际工作中,必须突出重点,选择那些迫切需要解决,党和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并且有政策法规依据,容易见到成效的问题,有重点有步骤地集中力量,做到抓一项成一项,巩固一项。同时,在开展具体执法监察项目过程中,还要注意突出重点内容,把握重点环节,抓住突出问题切实加以解决,以保证执法监察效果。
与时俱进 推陈出新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执法监察工作的广度、深度将不断拓展,难度也将加大。因此,执法监察工作从内容到形式,从工作机制到方法措施,都必须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不断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水平,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执法监察工作才能有活力,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形成整体合力
执法监察工作要主动争取各方面支持,积极搞好协调配合,执法监察涉及的业务范围宽,专业性强,许多执法监察项目单靠纪检监察机关本身难以完成。因此,在工作中,必须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对专业工作政策、业务熟悉的优势,加强与他们的协调配合。同时,还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根据执法监察工作的需要,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和专业技术的人员,聘请党风联络员、行风监督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员参加执法监察。要善于发动和依靠群众监督以及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保证和扩大执法监察效果。
加强学习 用理论指导工作
执法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能是维护政令畅通,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这就要求我们从事执法监察的同志必须要掌握和熟悉常用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理解、领会其内涵和实质,工作中才能有的放矢,运用自如。
『拾』 党要保证执法、支持司法,督促和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对还是错
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