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行政
Ⅰ 个股收到了,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在股市中的上市公司,如果收到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属于中性偏空。
上市公司向证监会申请行政许可,如果审核通过,那对该公司、对该公司的股价就是好事;如果审核未能通过,对该公司就是行政许可限制,那就是坏事;如果审核终止,那就是中途出现了不该申请的条件和情况,那就等同于未通过,所以就是中性偏空或者是坏事。
在这里证监会,相当于水龙头的开关,审核放行就等于打开开关,对公司就是利好,就有助于公司股价上涨;审核未放行或者审核终止就等于开关未打开,对公司不是好事,一旦公告审核终止,就会有股民出具逃走,对股价就会助跌不助涨!
Ⅱ 证监会立案是行政性质的还是司法性质的
证监会立案是行政性质的
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版法规和国务院权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Ⅲ 中国证监会有哪些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主要有:
1、责令停止发行证券。
2、责令停业整顿。
3、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4、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5、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
6、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体系日渐成熟,作为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的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措施或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
2002年,中国证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体制的通知》,首次提出了“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的概念,并对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作出了与行政处罚不同的程序规定。
(3)证监会行政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的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是指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违法行为施加的一种监管措施,但该等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即不属于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类型),同时由于该等措施是调查工作完成后作出的。
因此调查、检查措施以及在调查、检查过程中采取的一些监管措施应不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的范畴。所以《通知》中的这一概念具有非行政处罚性、非法律规定性和最终性的特点。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符合《通知》中界定的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如下:
1、监管谈话、谈话提醒。
2、重点关注、出具监管关注函、出具警示函。
3、记入诚信档。
4、责令改正。
5、指定中介机构进行核查。
6、要求报送专门报告、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要求披露资料。
7、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8、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
9、限制业务活动。
10、限制分配红利。
11、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
12、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限制证券买卖。
13、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责令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
14、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15、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
16、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
17、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暂停或者终止回购股份活动。
18、暂停履行职务。
19、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公司。
20、暂不受理业务或业务资格申请、暂缓审核相关申请。
21、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责令股东转让股权。
23、一定期间内不受理有关文件、申请或推荐。
24、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25、向社会公示违反承诺的情况。
26、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7、不予注册登记,从名单中去除。
28、证券市场禁入。
29、撤销证券公司。
Ⅳ 中国证监会主席相当于什么级别的干部
中国证监会主席属于正部级的。
不少自媒体写错了证监会主席的行政级别,说证监会主席是副部级。而证监会官网的“证监会简介”写的很清楚,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证监会主席是标准的正部级。
证监会简介: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现设主席1名,纪检组长1名,副主席4名,主席助理3名;会机关内设20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
拓展资料:
证监会部分部委的职能简介:
1、内审部职能:
对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拟定证监会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
监督检查系统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监督检查执行证券期货监管政策、法规,依法履行公务和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
承办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违法违规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指导、监督和检查系统内审工作;承办驻会纪检组和会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2、期货监管部职能 :
拟订监管期货市场的规则、实施细则;
依法审核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机构的设立,并审核其章程和业务规则;
审核上市期货、期权产品及合约规则;监管市场相关参与者的交易、结算、交割等业务活动;
监管期货市场的交易行为;负责商品及金融场外衍生品市场的规则制订、登记报告和监测监管;
负责期货市场功能发挥评估及对外开放等工作;
牵头负责期货市场出现重大问题及风险处置的相关工作等。
3、市场监管部职能 :
拟订监管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结算、登记、托管的规则、实施细则;
审核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的设立、章程、业务规则,并监管其业务活动;
审核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品种;组织实施证券交易与结算风险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证券市场基金;收集整理分析证券市场基础统计资料;
分析境内外证券交易行情;监管境内证券市场的信息传播活动;
协调指导证券市场交易违规行为监控工作。
参考链接:政府官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Ⅳ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多久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证监版会自受权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该在6个月内完成增发,超过六个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请核准。
增发股票简介:是指上市公司为了再融资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行为。 《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7日公布并于次日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作了相应规定。
Ⅵ 银监会,证监会,明明是监管金融的政府行政机关,咋成了事业单位了,谁知道为什么
银监会,证监会属于事业单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或银监会;)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监会、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
(6)证监会行政扩展阅读
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初的主要职责为:
1、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
2、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5、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6、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
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4、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5、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6、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
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8、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9、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11、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12、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2]
Ⅶ 股票收到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股票收到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是意思即是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进入为期两周的审批程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是上市公司要增发等事宜人审批通知书。
(7)证监会行政扩展阅读
1、股票增发是上市公司为了再融资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行为,增加股票的发行量,更多的融资。 《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作了相应规定。
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蓦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