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年取消行政工勤身份
『壹』 机关工勤编制的人员是否属于干部身份有文件吗
工勤人员不是干部身份,而是工人身份。但一般的机关单位的工勤人员都有“工带干”身份的,就是享受干部身份待遇。
『贰』 行政单位的工勤编制是不是干部身份
不知道你是不是大学本科毕业生,如果是的话在你签订三方协议后,学校会下发一个报到证,这是证明你干部身份的东西,虽然你是工勤编制,但是从你档案的性质来讲,是属于干部身份的;但是工勤这种岗位的性质是属于工人身份,如果你贸然加入了工勤编制,提干是有可能的,但是机会渺茫,就算是事业单位的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都很难在而立之年转成行政编制,更不要说工勤了.如果你成为了工勤,那么在一段时间内你就成为了工人,但是你如果表现优秀,确实有干部的资质,保管好你的报道证,这是你提干的唯一可能.有些大学生在毕业之后不明白报道证的重要性,甚至拿到之后就丢一边,甚至撕毁,就此你就彻底失去了你的国家干部身份.
其实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内人员,名义上是国家干部,但你看看老师就是很好的例子,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吧,但是你看看做到领导岗位的教师有几个呢,大多教了一辈子书提干的很少;即使是通过公务员考试的人来说,也只能称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不是领导职务,领导职务都是由选调生晋升上来的或者是军队转业干部.其实公务员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是个不错的结局了,要求那么高干嘛,事业单位呢要改革,要进就进个参公的,以后才有保障.或许以后工勤转为干部,一样要考试,其实事业单位的干部编制并不难考,就算在事业单位工作,至少饭碗有了吧,希望你能通过正常考试做一个行政或事业的编制人员,其实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人而已,只是说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能让生活过得更好一些,仅此而已,你说对吧.
『叁』 法律咨询 行政工勤人员身份问题 急急急!!!
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意见的通知: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会劳回动合同制的以及按规定实答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适用劳动法.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是以上情况或是企业适用劳动法.
企业没有财政全额拨款之说.
不论是企业或是国家机关都必须投保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是由单位全额交纳.其它由单位与个人分比例交纳.
所谓工勤人员只有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才有的.
请先查明你单位的性质.
『肆』 本人行政工勤编,干部身份科员工资(有吸干表)现在要取消我科员工资执行工人工资。请问大家合理吗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属于行政编制,虽不属于公务员,但是工资待遇是按公务员内标准套改。
行政机容关工勤编制可能转公务员编制,要通过选拔任用考试调剂到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才行。其余例外情况(例如领导特批,破格任用)不属此列。
『伍』 行政单位工勤编制 干部身份 什么意思能当干部吗
工勤编制与干部身份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国家人事管理制度。 所谓【工勤编制】是指为工勤人员所设置的编制。工勤编制不同于行政编制(包括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前者主要是为后者提供后勤保障,包括交通服务(司机)、餐饮服务(食堂工作人员)等。
『陆』 我原来是机关工勤身份,现在任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组织部门却一直没有给做公务员登记,一直解决不了
工勤也好,副主任也好这些都是行政职务,严格来说与公务员身份关系不是唯一对等的。副科级才是公务员队伍的正式行政级别。既然你已经是副科级了,不知道你是不是考试考进去的,你可以看看下面,然后对照你自己的情况。1.考试。考试是成为公务员最主要的途径,它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地方公务员考试和选调生考试。公务员考试都很正规,有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专门的网站发布招考信息、报名、成绩查询、面试、公示名单。考试程序严谨,公开公正公平,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主渠道。2.调任。调任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一个补充渠道,它适用用在事业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因工作需要调入公务员机关的人员。调任有严格的规定和适用范围,一般要求是副科级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调任人员需要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机关审批,把关比较严。3.选举。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逢进必考。按照法律规定,经选举产生的政府、人大副职也具备公务员资格,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也可以成为公务员。4.军转。军转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军转干部转到行政单位的话,不需要重新考,可以直接担任领导职务,一般会降级使用。具体请咨询当地组织部干部科。
『柒』 我是机关行政编制的工勤人员,身份是干部,这次机构改革公务员没有事业编制也不在内,机关工勤最终归哪里
机关工勤已经是一个历史遗留的产物了。现在已经不在继续招机关工勤了。
仍然是机关工勤的保持现在身份不变,不受机构改革影响。逐渐都退休之后就退出历史舞台了。
『捌』 机关工勤身份是什么待遇
现在,在许多单位,从形式表面上看,“公”“工”队伍泾渭分明,但实质上混岗、混编混责继续存在。许多工勤同志仍在各自的岗位上行使着与公务员的“同工”。这种按规定似乎不合理而实际上合理的现象,为他们的工作和待遇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具体反映在如下方面:
一是不能体现“同工同酬”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比如一个工龄、年龄、学历、工作、业务、效率和主动性等与其相同的公务员比较,他的工资就低一大截。甚至出现有的工作三十多年同志的收入甚至远远低于比他工龄都小的年轻人的收入的极度不合理的怪现象。
二是工勤的补贴不能合理体现。例如工龄补贴。奇怪的工龄补贴政府机关恰恰与企业相反,在企业里一个职工工龄越长工龄补贴就越高。而在政府机关公务员的工龄补贴却明显而工勤却不能体现。另外在医疗、房屋公积金等补贴上也有问题:因为身份笃定,年龄越大,工龄越长,这些补贴与扣除相对成反比。现在公务员不但有阳光工资,岗位津贴,而且还有车改补贴,那些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工勤人员什么都没有,只能望天兴叹。
三是工勤额外扣除“失业保险金”。公务员没有失业保险这一块,而工勤却明明白白体现在工资条上。这本身就令人匪夷所思。
四是公务员可以随时得到提拔升迁而工资、待遇“不封顶”,但工勤人员只能考核拿技术等级工资。一旦达到“高级工”基本寿终正寝,更没有提升的机会。有职称的工勤同志不能拿职称工资。有的同志被取消中级职称工资达十几年之多,甚至工资级别比十五六年前还低两级(拿中级工人工资)。
五是一些必需的待遇工勤人员不能享受。例如体检,过去工勤与公务员齐步走。今年上级规定工勤剥离不在享受行列,好象工勤人员是“特殊材料制成” 的。上级这种明显歧视的作法,使工勤人员“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六是少数公务人员有意无意散布歧视工勤人员的论调。笔者经常听到一些公务员在谈到自己××同事时,一句不屑的“他是工勤”告示外人。这种内部得歧视也波及社会上不法分子对工勤人员行使公务时的歧视和抗拒。
七是在“工勤”人事制度上政策的“猴儿脸般的多变”,使工勤人员对自己将来的归宿颇感忧虑。例如前几年只要年限够条件,有的工勤(或事业编制)就可以按享受公务员待遇提前退休。而过后又把自己制订的政策全部推到阴沟里。这种出尔反尔的“抽风”作法造成一些即将退休的工勤不能享受一视同仁的退休待遇而心理备感不平衡,也使年轻的后来者举一反三更感前途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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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我是行政工勤编,94年吸收录用转为干部身份,财政全额开支,想转事业,编办说可以,人社口头说不可以,
实话实说我们单位是税务局,工勤不可能转为事业编,也不存在转为行政编,只能一直如此,但是没关系啊,工资照拿。福利一样,无非不能做领导职务罢了。
『拾』 机关工勤身份的待遇有什么
工勤编制人员一般有所在地区编制办或其他相关组织根据需要核定、由用人单版位报备后权找录用,并由财政统一支付薪酬,但其不同于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不同于公务员是其不能取得相应执法权限,不能对外执行行政事务,其薪酬和职务规定不适用公务员考核、职级职务等相关规定;不同于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其工资来源于行政拨款,而非自筹资金,从其工作内容看,处于单位从属性质。
未实行公务员制度前,称为工人身份、待转干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后,称之为工勤人员,并向全员聘用演变。
按法来说,那是不可能转为公务员的,因为那完全就是不同的编制,现在的公务员编制是由中编办来决定的。但不可否认,的确存在转化的情况,有用人腐败情况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