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审批管理
A. 立项的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对经济发展复实施有制效调控,凡具备一定规模(与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额统计最低数值相一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为),都要到发展改革部门申报立项,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我国现阶段的投资项目管理分三种方式,即: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每个项目只适用其中一种方式。立项专指审批制中的项目建议书审批。
1、审批制:针对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
2、核准制:针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备案制:除适用审批制和核准制管理以外的项目。
简单来说,适用审批制和核准制的项目都有上级发改部门制定的参照目录,这两种参照目录之外的项目都施行备案制。
B. 项目立项手续办理过程
新上项目立项手续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
一、审批类项目
1、项目范围
①政府预算内资金投资的项目。②政府专项建设基金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或提供担保的建设项目。③使用银行政策性贷款及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④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⑤按有关规定应受理的其他审批项目。
上述建设项目的审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
2、办理权限
除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有特殊规定之外,由财政出资的同级发改部门审批。
3、申报材料——立项前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材料均需一式三份。
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相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其中,经营性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
③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④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项目,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预审意见。
⑤项目建设资金相关证明。
⑥节能登记表或节能评估报告表(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3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3000 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 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 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至 3000 吨标准煤(不含 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200 万至 500 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 500 至 1000 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50 万至 100 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⑦按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如:水、电、煤等资源和能源供应的证明文件;地震设防或地震安全评价;雷击风险评估等)。
二、核准类项目
1、项目范围
①企业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
②外商投资项目(3000万美元以下县级受理)。
③境外投资项目。
2、办理权限
①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共分农林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机械制造、轻工烟草、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金融等11大类。按照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规定的办理权限,分级办理。
②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购并、增资等,按照国家发改委《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22号令)和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实施办法》(鲁发改外资〔2009〕454号)规定的办理权限,分级办理。
3、申报材料——立项前需提交的材料
①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核准项目为乙级及以上,国家级核准项目为甲级)。
②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相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其中,经营性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
③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④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项目,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预审意见。
⑤节能登记表或节能评估报告表(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3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3000 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 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 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至 3000 吨标准煤(不含 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200 万至 500 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 500 至 1000 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50 万至 100 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⑥安全审查意见。《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规定的应进行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的项目,提交由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审查意见。
⑦按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如:水、电、煤等资源和能源供应的证明文件;地震设防或地震安全评价;雷击风险评估等)。
外商投资项目,项目申请人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①合作各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增资、购并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②合作各方的资信证明和营业执照证明。
此外,凡需要核准招标方案的项目,要将项目招标方案一并上报核准。
4、核准时效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期,发改部门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发改部门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
三、备案类项目
1、项目范围
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实行备案制。
2、办理权限
建设项目备案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上级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3、申报材料——立项前需提交的材料
①项目简介或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提交项目简介;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提交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提交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工程咨询机构应具备相应专业和服务范围。
②节能登记表或节能评估报告表(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3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3000 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 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 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至 3000 吨标准煤(不含 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200 万至 500 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 500 至 1000 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50 万至 100 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③安全审查意见。《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3号令)规定的应进行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的项目,提交由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审查意见。
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⑤登记备案申请表。
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备案时效
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1年,自备案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末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期,发改部门应在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项目在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发改部门申请延期的,原项目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
四、省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立项的项目
(一)高耗能项目
钢铁、铝冶炼、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造纸、烧碱、玻璃等高耗能行业中属于鼓励类、允许类的项目和限制类的非新建项目,除按规定应转报国家核准的外,将其核准、备案权限统一集中到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其中,基本建设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办理,技术改造项目由省经贸委办理。对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项目,提交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审核后,由省投资主管部门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二)其他项目
汽车整车或零部件生产项目、奶制品加工项目、玉米深加工项目、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C. 项目立项、核准与备案的区别
项目备案: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是指企业投资建设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金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其后,企业即可自行组织建设。企业报送备案的项目,除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之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备案制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但需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履行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项目核准:
一、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核:
二、项目申报单位凭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人防、生产许可、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三、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期满30日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期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准予延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在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尚未开工的项目,如果《市目录》发生调整,对项目核准权限或要求发生变化,应重新核准。
四、经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的项目,如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技术方案、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进行报告。原项目核准机关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五、对应向政府申报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同意的项目,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D. 办理发改委立项需要递交哪些资料和手续
一、办理发改委立项需要递交的材料包括:
1、规划部门出具的蓝线图;
2、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预审意见;
3、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
4、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5、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备案的请示: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3)项目建设单位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5)项目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6)项目建设年限
6、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证明;
7、固定资产节能登记表;
8、县人民政府规划领导小组的会议纪要;
9、政府投资的项目还需要提供初步设计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资金使用的文件;
10、关于项目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证明;
11、工业备案需要提供可研报告;
12、建筑建设登记备案需要提供初步设计。
二、以上材料齐全、规范,由项目办负责接收并递交行政办处理;如材料不齐全,将由项目办一次性告知 所需材料内容。
三、办公室将项目材料递交委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批转至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审阅后批转至项目办统一办理。
(4)立项审批管理扩展阅读: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发改委项目立项批复所需材料和流程-新疆和静县人民政府
网络-立项审批
E. 如何分配项目管理中立项权限和审批权限
答:一、各类政府投资资金主要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专款等。由本市审属批的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按照“谁出资、谁审批”的原则划分市、区分工。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含市级政府投资机构投资、并由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市级政府性资金平衡的项目等),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
区(县)和管委会的政府投资项目,由所在区(县)和管委会负 责审批。
二、由市、区政府联合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以区县投资为主、由市级政府给予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列入《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附录《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范围内,应由市发展改革委管理,但由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
四、党政机关办公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市、区分工,仍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沪委办发[2007]13文执行。
五、本规定范围以外的区(县)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各区(县) 政府的有关规定审批。
F. 项目的备案和立项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登记备案是立项的一种形式。
外界所说的项目立项是个统称,从具体业务角度而言,项目立项的办理分为三种,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其中,政府投资类项目、银行政策性贷款类项目属于审批类,需要从严管理、把握。
企业自主投资的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和已列入《政府核准投资目录》的项目属于核准类,因这类项目的性质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较大,也需要从严管理、把握。
(6)立项审批管理扩展阅读
备案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可分为经营性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信息服务两类。
G. 什么是立项审批
立项审批就是向有关部门申请要求批准某个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一般包括以下阶段。
1、项目建议书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3、立项。
H. 立项是什么意思
立项又称项目建议书审批。投资项目管理分为审批、核准、备案三种,其中:审批一般又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种,立项只等于其中的项目建议书审批。
立项制度:
为了对经济发展实施有效调控,凡具备一定规模(与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额统计最低数值相一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为),都要到发展改革部门申报立项,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我国现阶段的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分三种方式,即: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每个项目只适用其中一种方式。
1、审批制:针对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立项流程图
2、核准制:针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备案制:除适用审批制和核准制管理以外的项目。
简单来说,适用审批制和核准制的项目都有上级发改部门制定的参照目录,这两种参照目录之外的项目都施行备案制。
I. 关于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哪些是应该核准的,哪些是批复的,哪些是备案的
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规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项目立项分为审批、核准和备案三种。
www.jianghai.gov.cn/FAGAIJU/UploadFiles_6834/200608/20060830095351867.doc
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核准和备案办理指南阅读次数: 12 发送邮件. 政务中心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核准和备案办理指南. 一、立项(项目建议书审批). 办理范围. ①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②国家机关的基本建设项目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④经济适用住房、学生公寓、 ...
www.zunyi.gov.cn/cms/cms/website/fagai/jsp/page.jsp;jsession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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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中心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核准和备案办理指南
一、立项(项目建议书审批)
办理范围
①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②国家机关的基本建设项目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④经济适用住房、学生公寓、
办事依据
①国家计委计投资(1996)693号《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第一条②黔府发(2003)5号《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第二条③黔府(1990)39号《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④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⑤国家发改委令(2004年19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⑥国家发改委令(2004年22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⑦黔发改投资[2004]1173号《贵州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工作意见》⑧黔发改投资[2005]705号《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申报材料
①项目承办单位申请文件(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概况、申请理由、建设地点、拟建规模、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②项目建议书③行政机关的建设项目需上级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的书面意见④规划部门核发的红线图或选址意见书⑤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⑥其它与申报项目有关的材料,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关于该项目立项的会议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等
办理程序
申报-受理-审查-批复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否
备注
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转报省;外商投资项目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转报省;需国家、省投资的建设项目转报省
二、核准
①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04年本)的投资项目②国家鼓励类、允许类,总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
办事依据
①国家计委计投资(1996)693号《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第一条②黔府发(2003)5号《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第二条③黔府(1990)39号《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④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⑤国家发改委令(2004年19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⑥国家发改委令(2004年22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⑦黔发改投资[2004]1173号《贵州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工作意见》⑧黔发改投资[2005]705号《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申报材料
(一)内资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①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规划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②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③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投资项目需提供土地公开拍卖确认书④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外商投资项目需提供①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②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③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④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⑤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⑦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书⑧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办理程序
申报~受理~审查~核准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否
备注
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转报省;外商投资项目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转报省;需国家、省投资的建设项目转报省
三、备案
办理范围
除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投资项目外,其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
办事依据
①国家计委计投资(1996)693号《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第一条②黔府发(2003)5号《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第二条③黔府(1990)39号《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④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⑤国家发改委令(2004年19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⑥国家发改委令(2004年22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⑦黔发改投资[2004]1173号《贵州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工作意见》⑧黔发改投资[2005]705号《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申报材料
①填写《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③项目简介(包括产品方案、配套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说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符合行业准入标准的说明,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工期、资金来源等)④发展改革部门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申报-受理-备案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否
备注
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由省备案
J. 立项的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议书审批。即立项审批,项目单位首先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并逐级上报至审批目录中规定的有权对该项目进行审批的那一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审查,提出同意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准意见。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单位根据发展改革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准意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前期工作完成附件。附件包括:
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②项目占地预审意见或相关文件
③项目能耗评价审批文件
④项目资本金证明文件
⑤项目安全评价审批文件
⑥项目规划许可意见
⑦项目对既(现)有工程、设施、自然人文资源、能源的运行、保护、开发有可能产生影响的,还要提供相应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建设文件(例如:对公路、铁路交通设施可能产生影响的,对河流、水系可能产生影响的,占压矿产资源、影响文物保护的等)。
以上所列前四项每个报批的项目都必须提供,其余各项视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3、项目单位将可研报告及附件提交项目建设地县以上发展改革部门,逐级上报至审批目录所规定的有权对项目进行审批的那一级发展改革部门。
4、受理审批项目的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5、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通过审查行文提出审批意见,项目单位持审批意见办理其他基建手续。
6、审批部门负责批准项目初步设计。
7、项目建成后由审批部门组织验收。 1、项目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咨询机构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报告要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程度,并通过相应的前期工作完成报告的附件。附件包括:
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②项目占地预审意见或相关文件
③项目能耗评价审批文件
④项目资本金证明文件
⑤项目安全评价审批文件
⑥项目规划许可意见
⑦项目对既(现)有工程、设施、自然人文资源、能源的运行、保护、开发有可能产生影响的,还要提供相应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建设文件(例如:对公路、铁路交通设施可能产生影响的,对河流、水系可能产生影响的,占压矿产资源、影响文物保护的等)。
以上所列前四项每个申报核准的项目都必须提供,其余各项视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2、项目单位将申请报告及附件提交项目建设地县以上发展改革部门,逐级上报至核准目录所规定的有权核准的那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受理核准。
3、受理核准的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4、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通过审查行文出具核准意见,项目单位持核准意见办理其他基建手续。
5、项目建成后,由核准单位组织验收。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附带相关资质,等级由核准机关具体要求。其中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应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 国务院并未制定全国适用的、统一的备案制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具体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由于各地省级政府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均有差别,因此,中科万向仅对一般地区备案制投资项目立项流程进行说明:
1、项目单位向发改部门出具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程度)和附件,附件主要是项目资本金证明文件。
2、发改部门审查同意后填写项目备案登记表进行备案登记,项目单位持备案登记表再行办理其他基本建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