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是需要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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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或经县人民政府备案公示的国务院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进行调查、检查或者收取证据,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权拒绝并检举。
⑵ 为什么要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你是指行政机关的执法检查,还是指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的检查?
前者是法定的行政机关的责任。
后者就是一种行政监督。上级对下的监督,主要是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公平性。现在我国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完善,除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有涉及外,主要就是靠上级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⑶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检查内容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备案。
(二)法律、法规、上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应对本机关的有关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与之相抵触的文件。
(三)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书面报告政府备案。
(四)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
1、是否建立和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2、是否与法律、法规、上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3、是否越权设置强制措施、许可制度或处罚、收费、集资等项目;
4、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
(五)对监督 检查抽象行政行为中发现的问题应视情况通知改正、责令自行废止或予以撤销。
二、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是: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组织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是否遵守行政执法程序;
3、适用实体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4、是否依法进行行政复议;
5、是否履行其他法定职责。
(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明显不当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或授权、委托不当的,责令停止行政执法或逐级上报有权机关处理;
2、对违反法规程序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予以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3、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予以撤销或纠正;
4、对不执行或拖延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督促执行或责令限期执行;
5、对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督促履行或责令限期履行。
(三)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请有关机关处理的,使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直接作出处理决定的,使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通知书》。
被建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建议,并将处理情况告知建议机关。被通知机关必须在限期内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告通知机关。
⑷ 什么是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其和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九项行政行为一起,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行政检查的具体形式有检查,如根据人民警察法可进行的当场盘问检查;鉴定:如根据种子法可进行的种子质量优劣鉴定;登记:如按居民身份证管理条例的暂住登记;其他非行政许可的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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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注意事项:
行政检查具有相对人义务性、行政行为主动性和限制性。加强事前公开。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
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要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推动事后公开,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统一公示平台,试点地方的人民政府要确定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统一平台,归集政府所属部门行政执法信息,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
⑸ 行政执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吗
行政执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但是除了以上四个还包括: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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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含义
(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
(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
(3) 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
⑹ 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行为吗
肯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