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规共
⑴ 军事法规一般由什么发布
由中央军委发布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区别
中央军委,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简称。在中国有两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军事决策和指挥机关。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国的武装力量包括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对全国人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中央军委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
职权为: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和其他军区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依照法律、军事法规;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武装力量成员;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管理国防科研生产;会同中国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其他组成人员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但没有届数限制
根据以往惯例,国家军委主席、国家军委第一副主席均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第一副主席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军事指挥和军事决策机构”。其组成人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第一副主席多数时间段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相同。
中央军事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事实上是同一机构两块牌子,不是合署办公。对武装力量发布的命令一般仅使用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名义、或以中央军委的作为统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联合发布命令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名义。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全称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由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选出,主席的任期没有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是隶属于中央人们政府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主席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实际上,后者就是一个形式上的职位,他没有任何军事指挥权。只有通过中共中央军委的议定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才有权对全国和国际上宣布。而发布命令(并不是针对军队的命令)则是他唯一可以做的事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和国防部的职责有重叠。在我国,一般,二者是由同一个人兼任,而且可以说是以中共中央军委的名义来出任后者的职位。
我们一般提到的中央军委都是指前者。
⑵ 我国现行国防法规共计多少个门类
应该是六个
⑶ 中国的国防法规一共划分了几个门类
我国的国防法规的体系可以由十六个门类构成:
一是国防基本法类,
二是国防组织法类,
三是兵役法类,
四是军事管理法类,
五是军事刑法类,
六是军事诉讼法类,
七是国防经济法类,
八是国防科技工业法类,
九是国防动员法类,
十是国防教育法类,
十一是军人权益保护法类,
十二是军事设施保护法类,
十三是特区驻军法类,
十四是紧急状态法类,
十五是战争法类,
十六是对外军事关系法类。
⑷ 我国各类军事法律法规有多少
我国军事法律法规有五类,分别是:
国防法 兵役法 军事刑法 国防教育法 国防动员法
军事法规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用以调整军事社会关系的各项法律规范的总称。军事法规由国家立法机关极其授权的国家机关制定并颁布,由军事司法机关和军事行政执法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各种违反军事法的行为采取制裁措施。
⑸ 军事法规的介绍
军事法规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用以调整军事社会关系的各内项法容律规范的总称。军事法规由国家立法机关极其授权的国家机关制定并颁布,由军事司法机关和军事行政执法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各种违反军事法的行为采取制裁措施。
⑹ 截止2020年现在军事法规体系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数量总共有多少
截止2020年现在军事法规体系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数量总共有2030
⑺ 我国颁布的国防法规有哪些
我国颁布的国防法规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兵役法》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⑻ 我国国防法规有多少项
我国的国防法规体系,按立法权限区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现行的国防方面的法律共有15件,其中国防法律11件,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4件。如修改兵役法的决定,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等,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第二个层次是法规。法规是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制定的。由中央军委制定的为军事法规,现有126件;由国务院制定或国务院与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为军事行政法规,现有39件。共165件。第三个层次是规章。由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制定的为军事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与军委有关总部联合制定的为军事行政规章。现有规章2500多件。第四个层次是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贯彻执行国家国防法规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
我国的国防法规按调整领域划分为十六个门类:一是国防基本法类,二是国防组织法类,三是兵役法类,四是军事管理法类,五是军事刑法类,六是军事诉讼法类,七是国防经济法类,八是国防科技工业法类,九是国防动员法类,十是国防教育法类,十一是军人权益保护法类,十二是军事设施保护法类,十三是特区驻军法类,十四是紧急状态法类,十五是战争法类,十六是对外军事关系法类。
现在,我国的国防法规基本上可以与国家的法律制度相适应,基本上可以满足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需要。我讲基本上,这就意味着我国的国防法规体系还有不健全的方面,主要表现是,有些重要的法律还没有出台,已经颁布的国防法规,内容还不够完备,有些规定操作性不强,国防法制建设的任务仍然很繁重。但总的来说,已经有法可依,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已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