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执法权
❶ 强制戒毒是不是属于刑事处罚
强制戒毒显然不属于刑事处罚,因为我国刑法奉行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的处罚方专式中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属,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没有强制戒毒这一处罚.
强制戒毒也不属于行政处罚,因为行政处罚法上没有规定有此措施.
那么强制戒毒属于什么性质的措施呢?这个问题实在很难回答,我只能说,这是中国的国情决定的,很多事情是不在法律逻辑内的,有些是违法法律的逻辑和精神的,比如双轨.
❷ 解除强制戒毒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戒毒等于剥夺公民权所尽管戒毒依享华民共切权利包括选举权、选举权肖像权等
❸ 戒毒所归什么机构管
中国的戒毒所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强制戒毒所,由公安部门主管;第二类是劳教戒毒内所,由司法部门主管容;第三类是戒毒医疗机构,由卫生部门主管。
戒毒所是指将吸毒人员集中进行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恶习及毒瘾。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的场所。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的,由监管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3)戒毒执法权扩展阅读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
第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康复多样化、帮教社会化、建设标准化。
❹ 强制隔离戒毒所与强制戒毒有什么区别
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戒毒处理决定的场所。
强制戒毒: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的处理决定。
❺ 公务员招录进戒毒所是行政还是执法民警
1、公务员招录进戒毒所是执法民警。
2、拟录用为监狱、戒毒单位专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属由招录机关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
3、新录用的监狱、戒毒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凭《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