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行政案件
❶ 什么叫做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
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原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行政管理相对人,也就是所有受行政机关管理的人或组织。通常情况下,原告只能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例如,公安局拘留了某甲,某甲就可以作为原告,针对公安局的行政拘留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被告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前者是指我国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后者是指本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没有行政管理权,但因某个法律或者法规有特别授权而享有一定行政管理权的非政权组织。例如,卫生防疫站因有《食品卫生法》的特别授权,而享有了食品卫生方面的执法和处罚工作,尽管它不是行政机关,但也可以成为被告。
第三,行政诉讼的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抽象行政行为,即不是行政机关制定普遍性行为准则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做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表现为书面决定,也可以表现为某个行为。行为又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不作为是指行政机关消极地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第四,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争议案件,即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第五,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即没有超过起诉期限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这一问题的实质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其目的是界定行政机关的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惩戒性制裁,其形式除上述所列外,还包括通报、警告、取消荣誉称号、销毁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追缴和没收非法所得、没收违禁物品、对不合格产品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治理、限期拆除、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等。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财产限制其保持一定状态的强制手段。我国的财产强制措施包括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变卖和拍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包括收容审查、劳动教养、妇女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强制遣送、强制约束、强制带离现场、强制隔离治疗、扣留等。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经营自主权是经济活动主体依法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经营主体对财产的占有权和自主使用权、对收益的自主支配权、对资产的处分权。经营自主权不受非法干预。行政机关干预经营自主权通常最容易发生的情况有:把企业依法占有的资产硬性地无偿调往其他企业;妨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权的正常行使;乱下计划,非法干预企业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按规定办事,随便派驻人员检查企业活动;禁止或强迫所管辖的企业与其他地区和部门的企业进行联合。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是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做出准许申请人从事某种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必须符合下列法定条件: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颁发许可证的行政机关;申请人必须在法定许可范围内申请许可;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申请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法定的其他条件,如配额限制等。主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许可申请要进行认真的审查,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才予以批准,并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主管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或执照,主管行政机关如果明确表示拒绝颁发,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拒绝也不肯定,申请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既是行政机关的法定权力,又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对于负有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来说,在其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定条件具备时,必须依法及时履行职责。否则,将构成行政失职。应当指出,行政机关的职责是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所规定的,不同的行政机关有着不同的职责,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负有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职责。如果向不负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职责的行政机关请求保护而遭到拒绝,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抚恤金是公民因公致残或死亡时,发给本人或家属,用以维持本人或其家属日常生活的费用。本项所指抚恤金必须具备两个特征:
第一,抚恤金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如果法律、法规未做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发给抚恤金遭到拒绝,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抚恤金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发给的抚恤金。对依法应该由企事业单位发给的抚恤金,企事业单位没有发给,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承担何种义务,由法律、法规、规章加以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如果非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科以义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指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包括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如果行政机关不是运用行政权力,而是用请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赞助”的方式索取钱物,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里的人身权是指与人身相联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等。财产权是指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包括物权、债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继承权等。应当指出,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非职务行为,如民事侵权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方式解决。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之前,其他具体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而行政诉讼法没有做出规定的行政案件,当事人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实施过程中,其他具体法律、法规仍然可以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做出具体规定,以不断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人民法院对于针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第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国家行为是以国家名义实施的,不涉及特定人或组织的国防、外交等方面的行为,如战争、军事演习以及同外国建交、缔结条约等。第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第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第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❷ 什么是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版政行为违法或权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行政案件是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而对违反行政管理的相对人给予的处罚;而刑事案件是根据刑法对触犯刑罚的相对人给予的剥夺某种权利的处罚。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是不一样的。
❸ 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3)什么叫行政案件扩展阅读:
行政诉讼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而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其中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审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诉讼案件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的裁判以撤销、维持判决为主要形式等。
❹ 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
行政案件是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一经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即变为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的前提是行政争议事实的存在和作为行政相对人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起。根据对行政争议进行处理的机关的不同,行政案件可分为以下两类:
(1) 行政机关自行处理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向该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法定机构提出申诉或控告,上述机关受理并予以解决的行政案件。
(2)行政诉讼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的行政案件。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机关自行处理的行政案件,还可依法由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和裁定。
(4)什么叫行政案件扩展阅读
行政案件具有行政争议的全部属性。与行政争议相比,只是增加了一项程序,即由国家审判机关立案的程序。其具体表现为:当事人与国家行政机关产生行政争议,向国家审判机关提出起诉,请示解决该项争议,经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审查,认为符合受案条件者,决定立案处理。
故此,原行政争议转化为行政案件。行政案件可否构成,是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基础问题,是行政诉讼程序的起端,它决定着行政管理相对人能否享有诉权,国家审判机关是否取得对某一特定案件的审判权。
因此,正确认识行政案件的属性,从而判定某一特定行政争议能否立案处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
❺ 什么叫治安行政案件
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相对应。两者不可混合一体。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一)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就是公安机关据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应当公之于众。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结果公开:
第一、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要公开,即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和实施处罚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证件,以表明其执法人员的身份;
第二、 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要给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第三、 处罚决定公开,即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向被处罚人宣布、送达,同时抄告被侵害人。
(5)什么叫行政案件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一)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就是公安机关据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应当公之于众。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结果公开:
第一、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要公开,即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和实施处罚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证件,以表明其执法人员的身份;
第二、 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要给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第三、 处罚决定公开,即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向被处罚人宣布、送达,同时抄告被侵害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治安案件
❻ 请问什么是行政案件
基于行政机关公务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案件简单来说一方是行政主体,一方是普通主体,两者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的案件 纯手工 不度 可追问 望采纳
❼ 什么是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
❽ 什么是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就是被告是政府或者政府机关的,并且案件内容涉及行政机关运用公权力的具体的案件, 一审案件简单理解就是第一次开庭审理的案件(未经过上诉和再审的案件)
❾ 什么叫行政案件、什么叫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是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对称。刑事案件一般是因为触犯刑法而依照我国刑版事诉讼法权进行的一系列的刑事诉讼活动,简单的讲主要包括公安机关的侦察、检察机关的公诉及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拘留”和“罚款”这两个词如果用在刑事案件中,前者指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后者“罚款”在刑事案件中一般指刑事责任中的“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这两个词用在行政案件中,则属于行政拘留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