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行政区
1. 地区和地级市有什么区别
地区和地级市不一样,地区是说的是一个地方,多指规模或者方位,地级市说的是城市的标志等级。
地区,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地位与地级市相同,属于地级行政区,是中国大陆的省、自治区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划分的地级行政区域,区域内包括若干个县、自治县、县级市。
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是中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属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专级市”之称。
(1)地级行政区扩展阅读
地级市可分为以下3种情况:
1、既设市辖区,又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此类地级市占绝大多数。
2、只设市辖区,不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不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如乌海市、南京市、厦门市、莱芜市、武汉市、鄂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海口市、三亚市、克拉玛依市。
3、既不设市辖区,又不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不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这些地级市下面直接辖乡级行政区,俗称“直筒子市”;如东莞市、中山市、三沙市、儋州市、嘉峪关市。
设立标准
1、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
2、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
3、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
4、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
5、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地级市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的"州",和明清时期的"府",下领县和散州(相当于今县级市)。它是一种省与县之间的二级行政单位,由一级行政单位的省(元明清时期称省,唐宋时期称道或路)所直领。
民国初期,废府存县,各省置道,原府所辖各县划归于道,改省、府、县三级制为省、道、县三级制,1927年废道,改为省、县(市)二级制,并在原府治所在县,分出县城设市,地位与县平级。
1932年,中华民国开始于省与县之间设置“行政督察区”,属于准行政区划单位,其管理机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是省政府派出机构。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改行政督察区为专区,1971年又改专区为地区,1980年代,地区与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改革,为当今地级市之肇始
2. 地级行政区是否和县级行政区是否是一个概念两种说法
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区划级别是省、县、乡三级
其中,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级包括县、自治县、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乡级包括乡、民族乡、镇
但事实上还包括地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就是所谓的设区的市,介于省级与县级之间。
所以,在中国,市,这个级别可能有3种解读:省级(直辖市)、地级(设区的市)、县级(不设区的市)。实在搞不清楚的话,教你一个简单的识别办法——蹲到法院门口看他们的牌子,省级的会写“某某市高级人民法院”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地级的会写“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如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县级的会写“某某市人民法院”如浏阳市人民法院。
3. 地级行政区和地级市的区别
试答,地级行政区的区域比地级市要大。地级市,只是按照城市级别划分,但其管辖区域不一定大。有点像,师长,和师级干部,虽然级别一样,但权力不一样。我是瞎说的,不足为信,再请教明白人吧。
4. 中国行政区划
中国的行政区划情况如下:
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合计333个地级区划。
县级行政区:965个市辖区、387个县级市、1323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合计2846个县级区划。
乡级行政区:8516个街道、20975个镇、8122个乡、966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1个县辖区,合计38734个乡级区划。
(4)地级行政区扩展阅读:
行政区划空间位置记忆方法
方法一:按照所在省区地理事物记忆省级行政区的位置
两湖两广两河山:湖——洞庭湖 河——黄河 山——太行山
方法二:地理方位记忆方法
1、逆时针位于大陆边疆的九个省级行政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2、位于中国沿海的省级行政区:自北向南依次为辽宁、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台湾省、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南省。
5. 什么叫地级城市
地级市,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级行政区[1]的种类之一,因其行政建制为“市”,故称“地级市”。截至2015年4月,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共计334个,包括291个“地级市”、30个自治州、1个地区、3个盟。行政区划层次上与“地区”相同的建制市,属于地级行政区的一种。行政区划级别相当于地区、自治州级别的市。地级市为省辖市,下分为市辖区和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 地级市一般都管辖县级行政区,除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直接管理乡级行政区,俗称“直筒子市”。副省级市虽然其行政级别高于普通地级市,但行政区类别也是地级市。 中国最年轻的地级市是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6. 地级市属于哪一级行政区划
地级市,是中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属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专级市”之称。
地级市是与地区、民族自治州、盟相平行的行政区,一般可管辖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代管县级市。部分地级市不设市辖区也不管辖县和县级市,被称为"直筒子市“(例如: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海南省三沙市、儋州市 ;甘肃嘉峪关市)。
(6)地级行政区扩展阅读
行政区的等级划分与特殊的地级市
直辖市和地级市->县级行政区(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乡级行政区(乡、镇、街道)。中国大部分地级市(也包括直辖市)都管辖市辖区,有些没有管辖县、自治县、县级市。
然而,中国也有几个特殊的地级市,它们下面没有县级行政区,直辖乡级行政区(乡、镇、街道),这几个特殊的地级市分别是: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儋州市;海南省三沙市。
这几个市的情况又各自不同,其中广东省的中山市和东莞市是经济发达地区,人口也众多,甘肃省嘉峪关市是一个资源型城市,相对较小,海南省儋州市是刚刚从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的;海南省三沙市则是中国最特殊的地级市。
7. 全国各省地级市
河北省: 石家庄 保定市 秦皇岛 唐山市 邯郸市 邢台市 沧州市 承德市 廊坊市 衡水市 张家口
山西省: 太原市 大同市 阳泉市 长治市 临汾市 晋中市 运城市 晋城市 忻州市 朔州市 吕梁市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呼伦贝尔 包头市 赤峰市 乌海市 通辽市 鄂尔多斯 乌兰察布 巴彦淖尔
辽宁省: 盘锦市 鞍山市 抚顺市 本溪市 铁岭市 锦州市 丹东市 辽阳市 葫芦岛 阜新市 朝阳市 营口市
吉林省: 吉林市 通化市 白城市 四平市 辽源市 松原市 白山市
黑龙江省: 伊春市 牡丹江 大庆市 鸡西市 鹤岗市 绥化市 双鸭山 七台河 佳木斯 黑河市 齐齐哈尔市
江苏省: 无锡市 常州市 扬州市 徐州市 苏州市 连云港 盐城市 淮安市 宿迁市 镇江市 南通市 泰州市
浙江省: 绍兴市 温州市 湖州市 嘉兴市 台州市 金华市 舟山市 衢州市 丽水市
安徽省: 合肥市 芜湖市 亳州市 马鞍山 池州市 淮南市 淮北市 蚌埠市 巢湖市 安庆市 宿州市 宣城市 滁州市 黄山市 六安市 阜阳市 铜陵市
福建省: 福州市 泉州市 漳州市 南平市 三明市 龙岩市 莆田市 宁德市
江西省: 南昌市 赣州市 景德镇 九江市 萍乡市 新余市 抚州市 宜春市 上饶市 鹰潭市 吉安市
山东省: 潍坊市 淄博市 威海市 枣庄市 泰安市 临沂市 东营市 济宁市 烟台市 菏泽市 日照市 德州市 聊城市 滨州市 莱芜市
河南省: 郑州市 洛阳市 焦作市 商丘市 信阳市 新乡市 安阳市 开封市 漯河市 南阳市 鹤壁市 平顶山 濮阳市 许昌市 周口市 三门峡 驻马店
湖北省: 荆门市 咸宁市 襄樊市 荆州市 黄石市 宜昌市 随州市 鄂州市 孝感市 黄冈市 十堰市
湖南省: 长沙市 郴州市 娄底市 衡阳市 株洲市 湘潭市 岳阳市 常德市 邵阳市 益阳市 永州市 张家界 怀化市
广东省: 江门市 佛山市 汕头市 湛江市 韶关市 中山市 珠海市 茂名市 肇庆市 阳江市 惠州市 潮州市 揭阳市 清远市 河源市 东莞市 汕尾市 云浮市
广西省: 南宁市 贺州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玉林市 钦州市 百色市 防城港 贵港市 河池市 崇左市 来宾市
海南省: 海口市 三亚市
四川省: 乐山市 雅安市 广安市 南充市 自贡市 泸州市 内江市 宜宾市 广元市 达州市 资阳市 绵阳市 眉山市 巴中市 攀枝花 遂宁市 德阳市
贵州省: 贵阳市 安顺市 遵义市 六盘水
云南省: 昆明市 玉溪市 大理市 曲靖市 昭通市 保山市 丽江市 临沧市
西藏: 拉萨市 阿里
陕西省: 咸阳市 榆林市 宝鸡市 铜川市 渭南市 汉中市 安康市 商洛市 延安市
甘肃省: 兰州市 白银市 武威市 金昌市 平凉市 张掖市 嘉峪关 酒泉市 庆阳市 定西市 陇南市 天水市
青海省: 西宁市
宁夏: 银川市 固原市 青铜峡市 石嘴山市 中卫市
新疆: 乌鲁木齐 克拉玛依市
(7)地级行政区扩展阅读:
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是中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属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专级市”之称。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大陆地区地级市数量逐渐稳定下来,截至2017年10月2日,在总计334个地级行政区中,其中有294个地级市、30个自治州、7个地区、3个盟,地级市数量约占地级行政区总数的88%,地级市已逐渐取代地区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
8. 地级行政区是什么意思
地级行政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级行政区,指与地区行政地位相同的行政版区,介于省级行权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为省、自治区的行政分区。
1970年,随着“专区”改称“地区”,官方对“专级行政区”(专区级行政区)改称“地级行政区”。从1988年至今,仅存四种类型的“地级行政区”,即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截至2013年04月,中国大陆地级区划共计334个,其中287个地级市、30个自治州、14个地区、3个盟。
9. 中国的行政区域分为几级
中国的行政区域分为四级,分别是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
1、省级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
(1)省
中国国家地方一级行政区域,始于元朝,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
(2)自治区
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新中国成立后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3)直辖市
即中央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设立重庆直辖市为止,中国共设有4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4)特别行政区
为“一国两制”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属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至1999年12月澳门回归为止,中国共设立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2、地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是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
(1)地级市
作为一级政权组织是中国人口比较集中,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比较重要的城市。地级市下分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
(2)地区
省、自治区的派出机构,管理几个县、自治县和市,不是一级地方政权。地区,1975年以前称专区,设专员公署。始设于国民党政府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后称地区,设行政公署。
(3)自治州
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域,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自治州下分县、自治县、市。
(4)盟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地级行政区域。原是蒙古族旗的会盟组织,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盟包括几个县、旗、市。
3、县级行政区
县级行政区是中国地方二级行政区域,是地方政权的基础。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等。
(1)市辖区
市的下一级行政区划,设立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为城市的基层政权组织,相当于县。区下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的派出机关。
(2)县级市
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级别和市辖区、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平级,一般由地级行政区代管。
(3)县
作为中国基础行政区域,始于春秋时代。秦统一六国后确立了郡县制,已有两千多年历史。县下辖乡、镇。
(4)自治县
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县级行政区域。
(5)旗·自治旗
旗是中国相当于县一级的少数民族(主要是蒙古族)聚居的行政区域。旗原是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民族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自治旗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内另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区域自治的相当于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6)特区
工矿企业特别集中的县一级行政区划。
(7)林区
县一级行政区划。
4、乡级行政区
乡级行政区是地方三级行政单位。包括镇和乡,1960年以前还曾设区。
(1)镇
县、自治县管辖的基层行政区域。1955年国家颁布关于划分城镇标准的规定,设置镇的主要条件是县及县级以上政权所在地,其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居民占50%以上。1984年制定了新的建镇标准,放宽了条件,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设镇,并实行了镇管村的体制。
(2)乡(民族乡)
乡是中国农村的基层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乡人民政府,受县人民政府领导。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乡政权一度由人民公社行使,乡制撤销。1982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规定恢复乡建制,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乡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83年开始建乡。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乡一级行政区域。
(9)地级行政区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10. 地级市是地方一级行政区划吗
地级市不是地方一级行政区划,它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是中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属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
地级市可分为以下3种情况:
1、既设市辖区,又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此类地级市占绝大多数。
2、只设市辖区,不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不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如乌海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鄂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海口市、三亚市、克拉玛依市。
3、既不设市辖区,又不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不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这些地级市下面直接辖乡级行政区,如东莞市、中山市、三沙市、儋州市、嘉峪关市。
(10)地级行政区扩展阅读
地级市设立标准:
1、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
2、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
3、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
4、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
5、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