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
㈠ 我国现阶段的行政环境
行政管理和行政环境是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对我国行政改革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作为市场经济对于行政改革的要求,要通过行政改革使政府完善市场宏观调控,并在行政改革中着重处理好几个问题,一是明确政府职能定位,二是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三是引入竞争机制,四是建制和落实并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层次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以及我国加入wto,当代的中国,不仅社会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而且政治活动中的生态环境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行政生态环境的变化既从根本上导致了当代中国行政改革的发生和延续,而且也对日后的行政改革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与期待。尽管我们并不否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行政体制与行政制度的改革和调整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然而,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以后,行政改革已在相当多的方面遇到了困境与障碍却也是不争之事实。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引发行政改革困境和障碍的因素应是多方面的,不过相对而言,制度因素在其中的影响力应是最显著的。有鉴于此,现阶段我们通过对我国行政改革困境的制度分析并进而寻求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便有了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行政改革的内涵与实质分析
对于行政改革内涵这一问题,国内外学者曾进行过长期的研究并也取得了诸多的研究成果;然而,在具体的概念界定上,国内外至今仍未形成各方能共同接受的一致性定义。尽管如此,在以下方面,国内外学者仍有一致的地方:行政改革不仅仅是政府部门职能与结构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一场深刻的社会结构变革以及一种制度的重新安排。我们认为,行政改革主要是指政府有意识地对行政组织和行政职能进行再调整,以达到影响行政人员和社会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然后再在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的基础上,使社会的整体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其实,抛开其他外在形式,行政改革的实质或说是本质特征应是一种行政管理体制与制度上的创新,这一点无论是从行政改革初始形式上看,还是从行政改革的过程与结果来看,都是如此。
㈡ 行政管理与行政环境的关系
行政环境就是政府管理的环境,它是指围绕行政活动和行政现象这一主体的外部境况,是各种直接地或间接地作用和影响行政活动的客观因素的总和。
宏观行政环境即通常所说的国情,包括国际的社会、自然环境和国内的社会、自然环境,它是行政环境的基础,对行政活动有决定性的作用。
行政管理与行政环境的关系是双向的、辨证的。一方面,行政管理都处在一定的行政环境中,并受到行政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有什么样的行政环境,就有什么样的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必须适应行政环境的变化,由于行政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行政管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行政管理必须从实践出发,从客观的行政环境出发;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对行政环境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它可以改造行政环境,要么使行政环境变好,要么使行政环境变坏。
㈢ 中国行政环境的特点
当代中国行政环境的特点及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摘要 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这是当前我国行政环境的总体态势。这一总体态势对我国的行政管理提出一系列的要求,即要求为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创造各种条件。一个方面要培养市场经济的各种新的因素,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制度、价格体系、市场法律体系,等等。另一方面,还要克服在转变过程中由于社会利益结构和政治权力结构的变化所带来的各种消极现象,解决转变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阻碍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问题等等。因此,探讨当代我国的行政环境的特点以及对行政管理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集中阐述了行政环境的相关概念及内涵,围绕行政环境的具体内容,分析了我国政府管理面临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国际环境的特点,结合这些环境的特点,进一步探讨了它们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影响。
本文系运用规范研究方法进行的专题研究。全文分三个部分:首先(第一部分),是讨论了行政环境的相关概念及其分类。其次(第二部分),是对我国政府面临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国际环境的特点进行了剖析。最后,是对这些环境的特点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本文主要创新体现在对当代中国面临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国际环境的特点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由此出发研究其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影响。
关键词:行政环境;行政管理;政府
一、行政环境的涵义及分类
环境是人类活动赖以进行与延续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文化条件等的总和,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之中,都与它周围的事物相辅相成。就某一主体而论,环境一般指主体自身以外的、与主体直接或间接地相互作用着的各种因素或条件。行政环境的涵义,学术界虽然表述不一,但基本上都是借鉴或依据环境的含义而类推出来的。一般来讲,行政环境是指围绕政府系统的、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和作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因素或条件的总和[1]。
依据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对行政环境做不同的分类。从作用于一国行政管理的主要因素的属性来分,可以把行政环境分为行政自然环境和行政人文环境两类[2]。行政自然环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面临的相关的自然条件。行政人文环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面临的社会人文条件;从作用于一国行政管理的主要因素的国别界域来分,可以把行政环境分为国内行政环境和国际行政环境两类。国内行政环境,指一国领土内社会各方面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本状况。其中又以经济状况、政治氛围和文化环境为主要因素。国际行政环境,指一国行政管理运作过程中所面临的国际条件和国际关系;以行政系统自身界线来分,可以把行政环境分为系统外部环境和系统内部环境。系统外部环境,指与行政有关联的、在行政系统界线之外的、对行政运行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因素或条件。系统内部环境,指与行政组织的生存发展相关联的、在行政系统之内的、对行政运行产生直接、具体影响的各种物质的、精神的因素或条件。
二、当代中国政府面临的行政环境特点分析
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这是当前我国行政环境的总体态势。这一总体态势对我国的行政管理提出一系列的要求,即要求为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创造各种条件。
(一)政治环境的特点分析
从政党制度来看,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为我国的政党制度,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执政党在执政理念、执政体制、执政方略、执政目标等方面进行了革命性的创新,确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方略。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态。按照我国宪法确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坚持地方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也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且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自治机关,行使法定的自治权。另外,为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港、澳、台问题,我国实行了“一国两制”。从指导思想来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及其实践进一步扩大了党的执政资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也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任务。从政治风气来看,政治上,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领导;思想上,谦虚谨慎,实事求是;组织上,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工作上,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就目前的政治风气而言,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以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相统一为核心,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为特征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日益成为社会思想道德的主流。
虽然我国政治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也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腐败成为影响政治权力合法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水平;二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总体上是协调的,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仍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政令贯彻危机;三是党政不分比较严重,行政还没有完全成为一个专门的领域;四是民族分离主义和恐怖主义相勾结,直接影响了边疆稳定。
(二)经济环境的特点分析
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来看,我国的经济总量不断增加,这些年来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一直在8%以上,在世界上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排名己跃为第四位,居发展中国家之首。[3]从我国的经济体制变革来看,中共十四大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这些年来,我国大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宏观调控体系的框架初步建立;调整和完善了所有制结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展开。与此同时,实行了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逐步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完善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促进公平和效率。从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看,中共十三大根据基本国情、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国际环境确定了邓小平提出的“三步发展战略”,中共十五大,又将第三步目标标进一步具体化为:到21世纪的第一个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10年的努力,到建党100周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21世纪中叶建国100周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现在,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阶段。[4]
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还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一方面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部分尚未成彻底触动,深层次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这是完善新体制面临的首要挑战;另一方面,一些新建立的重大制度仍是框架性的,尚不稳固,还有不少漏洞。这些缺陷具体表现如下为:一是政府职能与改革开放新阶段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国有大企业改革难度加大,柯断领域的改革相对滞后;三是金融体制改革仍有待深入;四是社会保障制度漏洞较多;五是市场秩序需要规范;六是城乡分割体制障碍依然严重。
(三)文化环境的特点分析
我国现阶段面临的文化环境明显地具有社会转型时期的文化特点:一是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有待大力发展,党领导各族人民同心同德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二是教育科学文化发展方面不平衡。在某些尖端技术和科学文化的某些领域有较高的发展水平,但整个社会的教科文卫水平与发达国家比较尚有一定的差距,需要政府大力扶持;三是伦理道德状况呈现出层次差异,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占主导地位;四是现代文明与传统文明在交织,冲突和融合中并存,有待在可持续发展发中整合;五是党和国家臻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即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先指导,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坚持“两为”(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和“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鸡)方针,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繁荣学术、文艺和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5]
(四)国际环境的特点分析
就一国发展的外部条件而言,国际环境主要指下列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人类社会共同的物质生产条件。 二是国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舞台上的各种行为主体和行为者。三是国际行为或相互行为的结构状态,包括世界经济体系、国际政治关系体系、国际军事力量格局、国际文化、信息传播体系等。
上述三个方面的因素所构成的国际环境,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国际社会成员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国际社会是个多元化的壮会,其成员的种类、规模、实力各不相同,有国家的和非国家的、国际和国内的、政治性和非政治性的。各个成员之间的发展方式和发展水平也有显差异。至于历史传统、文化背景、价值观念等更是存在着差异和冲突。二是国家之间各自独立、相互平等,同时又互相联系和制约。在国际社会中,主权国家是最主要的构成要素。但是国际间经济、政治、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又使得各主权国家之间要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要考虑到国家之间力量对比状况对本国的影响,要自觉遵循公认的国际行为准则。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则提出了改变旧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要求,由此带来了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的变革趋势。同时,强权、霸权、恐怖注意、分裂主义等现象也时常出现。如何在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际准则下独立、平等、稳定和富有效率地发展,使中国“和平崛起”成了当代国际环境变迁中我国政府考虑的重要议题。
三、行政管理环境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一)政治环境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政治环境决定和制约着行政管理,政治环境的变化必然引起行政管理的变化。[6]具体地说,政治观念和政治思想的变革.政治制度的变革、阶级关系的变化、政治运动以及其他政治参与的变动,势必导致政府管理系统从价值取向、结构与功能到行为模式等各个层面和环节产生相应的变化,实践中,政府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也有助于政治系统各种政治目标的实现,有助于政治系统的稳定和发展。
第一,政党制度的影响。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执政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发挥领导作用做了明确规定,即“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必须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在一切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
第二,国家结构形式的影响。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中政府管理系统对整个国家的作用有较大的差异。在单一制的国家中,中央政府具有全面领导权,地方行政机关要接受中央政府的领导,地方政府不具有独立性性。在复合制的国家中,整个国家的领土被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行政范围,成员国拥有各自对内对外的主权和某些立法权能。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有四种情况需要区别,一是中央与各省的权限划分,二是中央与直辖市的权限划分,三是中央与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权限划分,四是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权限划分。
第三,政治风气的影响。不同的政治风气,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行政职能、行政任务和行政目标的落实。就我国而言,我国的政治风气的主流决定了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政治上依法行政,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经济上,努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上,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国政治风气中也有一些不良习气,如某些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官僚主义尚存;又如浮夸风严重,即所谓“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再如权力腐败蔓延等。这些,是值得警惕和必须革除的陋习。
(二)经济环境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经济环境是制约和影响行政管理的重要因素。经济环境对行政管理主体行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综合起来,其主要表现是:经济环境的性质决定政府行为的性质及其变革,经济环境的变迁决定了政府职能的变迁。
经济环境的性质决定政府行为的性质及其变革。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有什么性质的经济基础,就会有相应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政治系统谋求与经济环境的动态平衡的任何努力,都不能超越以一定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为核心的特定经济环境的发展水平,都必须随着经济环境的变迁而变革。就中国的情况看,经过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建立,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己形成,经济成分、经济组织、经济利益、就业方式等日趋多样化。这些具体的经济坏境因素的变化,要求政府职能、机构设置、管理方式和领导作风等都必须努力实现下列根本性的转变:由过去单一的行政命令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伦理的手段;由习惯于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转向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由原来的机构臃肿、职责不清转向机构精简、职责清晰、廉洁高效、运转协调和行为规范,从而形成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绩效政府。
经济环境的变迁决定了政府职能的变迁。经济环境往往因政府所处的地域、层次、文化的不同而有着不可忽视的差异。但无论差异多大,我们都能看出经济环境的变迁,尤其是经济环境中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的变迁,决定了政府职能的变迁。就政治职能而言,政府职能除了常常提及的保卫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其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个人的财产不受侵犯,以及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之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具有界定和保护产权的职能。就政府的经济职能而言,政府对于微观经济既要放开搞活,又要限制其消极作用。就政府的社会职能而言,政府必领担当起实现若干社会目标的责任。
(三)文化环境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文化环境制约和影晌着政府管理及其职能。文化环境制约着行政主体的活动方式。[7]可以从两方面看。一方面,任何行政主体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而每一社会的文化则通过各种特定的社会形式和传播模式静静地持续塑造着行政主体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另一方面,一定社会的文化环境总是对政府管理系统提出各种积极要求,而政府管理系统要保持与社会环旗的平衡,行政主体的行为就必须适应一定社会中占主导的社会思想、情感、信仰、观念、道德、宗教感情和传统。
文化环境对政府管理及其职能的规模、引导和调整,主要是通过行政文化的两项功能来体现:一是聚合功能。行政文化所形成的管理氛围,寄托了全体公务员的理想和希望。行政文化越发达,行政个体对组织的归属感越强烈,进而导致行政组织产生强大的内聚外联的动力机制。二是控制功能。行政文化对行政组织及其公务员的活动静悄俏地进行着自觉或不自觉的直接或间接督促、反省和检查,从而使行政主体的活动沿着一定行政文化的取向运转。行政文化对行政系统的控制是通过行政文化的各个要素及其影响途径来实现的。例如,行政制度作为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行政主体行为的规程和准则,倡导什么,禁止什么,能较好地指引行政实践。行政动机通过行政主体以愿望、兴趣、理解等形式表现出来,变成推动政府管理行为的潜在方量,变成管理的价值和行为取向,行政态度由认识、情感和价值取向所组成,体现为行政主体对行政客体所持有的、具有一定结构和比较稳定的直观评价和好恶倾向。
(四)国际环境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国际环境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合作交流,发展我国经济。和平与发展是当代国际社会的主旋律。在这一主旋律下,从中国主要的国家利益出发,无论是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祖国统一,都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以便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努力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强实现国家利益的综合实力,提高国际竞争力。二是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我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有责任参与引导国际事务发展的正确方向,提出国际事务解决的原则和途径,积极参与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体育等方面事务的协调管理。三是要实施科教兴国,占领二十一世纪发展的制高点。自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新的科技革命以原子能和电脑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为主要内容,遍及所有科学技术领域和人们的生产,生活领域,产生许多新的综合性的高科技产业,推动了信息资源在人类生产生活中地位的提高和作用的增大。新的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了国际环境中许多因素,加速了国际政治的多元化趋势,国家之间的竞争明显地主要表现为技术的竞争和人才资源的竞争。[8]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电子政务”的对策,加大了科学研究的投入,深化了教育体制和教育内容的改革,开始了整体性的人力资源开发,积极地扶持了高科技产业和小企业的发展。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实现,都是为了使我国占领21世纪发展的制高点。
结 语
通过本文的初步研究,得出的结论是,行政环境制约和影响着政府管理的运作及其变革,同时政府管理在适应环境的同时能动地利用和改造着行政环境。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这是我国政府管理面临的总体行政环境。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面临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国际环境又各具特点。这些特点对行政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都迫切要求政府向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绩效政府转变。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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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澳] 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198.
[2]王文义.新公共管理与中国行政环境的适应性分析[J].河南师范太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9):43.
[3]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
[4] 曾峻. 环境、职能、体制行与行为:关于加强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性思考[J].理论探讨,2008(4):7.
[5]曾峻. 环境、职能、体制行与行为:关于加强政体制改革的总体性思考[J].理论探讨,2008(4):10.
[6]杨冠琼,江河.行政环境与行政管理的互动与协调[J] .经济管理,2008(9):95.
[7]杨冠琼,江河. 行政环境与行政管理的互动与协调[J].经济管理,2008(9):96.
[8]张震,刘芬.行政环境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策略研究[J] .中国公共安全,2007(12):96.
㈣ 简述行政环境的特征与分类
行政环境的特征
1、广泛性:由于公共行政系统极为庞大,作用范围极为广泛,与其构成有机联系的环境因素也因之具有极为广阔的范围。公共行政生态是行政系统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外部要素的总和。因此,凡是作用于行政系统的外部条件和要素,从地形分布、山川河流,到气候特征、自然资源;从人口数量、民族状况,到阶级状况、历史传统;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到社会制度、经济状况,乃至人际关系、道德水准等,这些自然的、社会的种种因素都属于(纳入到)公共行政生态的范畴。
2、差异性:构成公共行政生态的综合要素,(各个要素作用的向度、力度和维度是有差别的)对于行政主体来说,没有一个是完全相同的;行政主体对于公共行政生态的反应也是有差异的。各个地区的自然环境千差万别,经济状况、风土人情以及文化习惯也不相同。各种不同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的形成与发展,正是这种差异性的具体表现和产物。
3、复杂性:公共行政生态环境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系统,它对公共行政的影响和作用不仅具有广泛性,更具有复杂性。众多的外部生态环境条件和要素本身,以及这些要素之间,构成纵横交织的复杂关系网络。
4、可变性:一方面是公共行政生态自身发生变化,另一方面是公共行政生态在公共行政活动的引导下发生改变。公共行政生态中最活跃的因素是社会环境中人的因素。人是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就是人的组合,而自然环境也会被人为活动在一定程度改变。只要人是活跃的,公共行政生态就会不断变化。
5、互动性:行政环境各要素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途径作用于行政管理;行政组织通过各种行政管理方式、途径反作用于外部环境因素,从而改造客观世界。它们之间呈现出互动性。
行政环境的分类
行政环境的内容广泛而复杂,从不同角度分类,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
1、根据内容的划分: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
自然环境:与行政管理发生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自然条件(生物与非生物)
社会环境:指人与人的活动所形成的并对行政管理活动直接或间接产生作用的各种社会因素的总和。(政治、经济、文化,也叫人文环境)
2、根据地域的划分:国内环境与国际环境
国内环境:一个国家国内对行政管理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因素之和。
国际环境:一个国家与世界各国家、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环境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国与国之间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国际政治局势的稳定程度、国际经济与科技发展状况、国际文化发展趋势等等。
3、根据规模和层次程度划分:宏观、中观和微观三类
宏观行政环境:主要是指基本国情,广义地说也包括国际的公共行政生态和国内的公共行政生态。
中观行政环境:是指行政系统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情况,包括行政组织的结构是否合理,职权划分是否明确,沟通是否顺畅,制度是否健全等。
微观行政环境:是指一个行政机构内部甚至一个领导班子内部的具体情况,包括结构是否合理,责任是否明确,人际关系是否良好,工作方法技术是否正确有效等。
4、从不同作用上分,可分为良性行政环境和恶性行政环境。
㈤ 什么是行政环境
行政环境是一个复杂的概念,目前国内外还没有一个一致公认的定义。一般认为,行政环境就是政府管理的环境,是指围绕行政活动和行政现象这一主体的外部境况,是各种直接地或间接地作用和影响行政活动的客观因素的总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行政活动和行政现象的所有外部因素;二是指行政活动内部系统的相关因素。
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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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性
行政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中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有社会的,也有自然的;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有国内的,也有国际的.如此众多的因素构成了行政环境的不同门类,不同层级,它们从不同角度对行政活动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
差异性
行政环境在国家间,地区间存在明显的差异.国家间在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方面存在众多差异.一国内部的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往往也存在着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差异.环境的差异决定了行政风格与模式的不同,行政特色随之产生.
变异性
环境因素,尤其人文环境因素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只不过变化程度是否显著而已.环境的重大变化往往对行政系统产生重大影响,这时行政系统常常要进行改革或重大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一般而言,伴随社会环境重大变化而来的往往是行政改革的进行.
关联性
环境因素,尤其是社会环境因素往往不是孤立存在的,相互间存在着连带关系.其中某一因素的变化会引起连锁反应,使众多环境因素发生相应变化.环境的这一特征要求行政系统对环境进行综合把握,同时,对环境施加影响必须慎重,必须考虑到由此而来的系列变化.
㈥ 行政环境具有如下特点( )
行政环境的特点 :
1、复杂性。行政环境是多种多样的,是多层次、多结构的,是非常复杂的。同时,这些公共行政环境要素不是孤立的,它们往往是互相交织一起,互为因果,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各种环境要素交织在一起,有时很难把这些环境看成是单一的要素,甚至也很难分清公共行政环境的类型。如果把公共行政环境的多结构性和多层次性加上人为的因素,就使公共行政环境的就更加复杂,更加难以确定。认识了行政环境的复杂性特点,才能认识行政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2、约束性。行政只能在行政环境所提供的空间和各种条件下进行,不能超越它所提供的各种限制条件,必然受到行政环境的约束。行政环境有历史性的限制条件,意识形态提供的价值和行为的约束条件,传统文化所提供的约束条件等,它们共同对行政产生影响。公共管理不能超越历史和现实所能够提供的各种条件。
3、特殊性。行政环境的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各种行政环境之间的差异性上。其次,这种
多特殊性还表现在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的行政环境的差别。
4、不稳定性。如果行政环境的变化幅度比较小,比较稳定的,是渐变的,可以称之为稳态环境;如果行政环境的变化幅度比较大,可以称之为动态环境。动态环境的特点就是它的不确定性。一般来讲行政环境是比较稳定的。但是,行政环境有时也是不稳定的。行政环境的不稳定性可以分解为两个维度:复杂程度和变化程度以及不可预测的突变性特点。
㈦ 行政环境 的内容是什么
官方解释太复杂了,定义:行政环境是指围绕行政管理主体并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客观因素的总和。行政环境是行政活动的生存、发展空间,同时也是行政活动施加影响的对象。
简单讲一下,太杂了。
如果你是一个地区政府的一号,那么此时你的主要职责就是发展经济,但是你面临的问题有,当地的地理环境和政府内部环境。政府内部环境比如:和你竞争一号失败的人,为了不让你出政绩,就会想办法影响你,就在政府内部和你进行一系列的斗争。地理环境,就是当地的实际情况。
㈧ 简述环境行政责任的形式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必然引起法律上的后果,即产生环境行政责任。从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后果来看,法律上主要反映为两个方面:
1、对环境行政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
2、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补救。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违法。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实践中,对环境的破坏多表现为故意,对环境的污染多表现为过失。
3.行为的危害后果。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危害后果不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在此情况下,违法行为如环境保护法第35条第1—5项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也要承担行政责任。但在另一些场合,必须产生了危害后果才承担行政责任。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而不是表面的、偶然的联系。当然,在不以危害后果为必要条件的场合,则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
㈨ 环境行政责任有哪些
1.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违法。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2)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实践中,对环境的破坏多表现为故意,对环境的污染多表现为过失。
(3)行为的危害后果。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危害后果不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在此情况下,违法行为如环境保护法第35条第1—5项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也要承担行政责任。但在另一些场合,必须产生了危害后果才承担行政责任。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而不是表面的、偶然的联系。当然,在不以危害后果为必要条件的场合,则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
由此可见,行为违法和有过错,是行为人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危害后果和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存在的因果关系,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场合才成为行为人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2.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环境保护法规定了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业、关闭五种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
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单行法中还规定了责令限期治理,缴纳排污费,支付消除污染费用,赔偿国家损失,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消除污染,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搬迁,责令改正等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
3.环境违法行为与相应的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及相应的环境行政处罚措施作出了如下规定:
(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2)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3)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4)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5)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6)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人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7)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削斥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的标准的,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8)对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
(9)对经限期治理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