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规定年龄
㈠ 中国刑法适用于公民什么年龄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专刑;法律没有明文属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适用公民任何年龄阶段。上面各位所说的18岁以上是不准确的,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矛盾时,《立法法》是这样规定的: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㈡ 对于刑事责任年龄,《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从中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三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中国刑法之所以规定这样的犯罪年龄段,其目的是有效地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他们发生危害行为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着重于教育、改造、挽救,即使对极度少数非处罚不可的进行处罚,其目的还是为了教育。
(2)中国刑法规定年龄扩展阅读
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10月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时,草案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草案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㈢ 中国刑法超过多少岁不需坐牢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多大年纪可以不用坐牢。
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㈣ 中国刑法规定了自愿年龄线吗
如果女方未满14周岁,则自动构成强奸罪,违法犯罪。
如果女方已经超过14周岁,则法院据案发时情况酌情处罚,只违法不犯罪.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无论幼女是否同意,都涉嫌犯罪,按强奸处罚。对于14周岁以上的,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女方自愿的不构成强奸罪。而在本问题中所说,双方的自愿,后又女方反悔,案情需要进一步佐证。一般来说,不算强奸罪。在目前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恋人间的性行为一般处理原则都是:慎用刑法里的强奸罪。
案例一:
1997年出生的小陈是一所职业学校的学生。2012年5月,通过QQ认识了才刚刚小学毕业的女孩子小张(化名,1999年出生),两人在QQ上聊得异常投缘,两星期后就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每到周末便会见面。去年7月,两人开始偷尝禁果,直到今年2月,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
在第一次与小张发生性关系时,小张还不满14周岁。当问及小陈是否知道小张的真实年龄,小陈表示知道小张比自己小2岁,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其实已经犯法。
奉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陈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多次与之发生性关系,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小陈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同时,为减轻对被害人的伤害,对被告人的行为加以规劝,法院还对小陈发出了禁止令,禁止小陈在缓刑考验期内与小张接触。
本案中的被害人在事发当时未满十四周岁,尽管从被害人的陈述笔录来看其在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并非完全不自愿或者受胁迫,但被害人当时未满14周岁,而被告人也明知该情形,却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而对小陈发出禁止令,其实也是基于小陈还属于未成年人,对于自身的行为还需要他人的引导与监督,为了帮助小陈更好地认识自身行为,同时也是出于对被害人的保护,法院发出了该禁止令。
案例二:
男孩许某华,1995年8月出生,2011年案发时年仅16岁。2011年8月初,许某华认识被害人张某某(女,1998年6月11日出生,案发时13岁)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1年8月5日晚上,许某华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仍在其住处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在双方家长都未追究的情况下,男孩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一审被判强奸罪,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16岁男孩与13岁女孩恋爱同居,两人当时都以为自愿就是合法的,没想到会触犯法律,而没想到两人的口供成了这起强奸案的重要证据。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补充
在世界各国对奸淫幼女罪的规定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自愿年龄线”,即儿童被法律认为有决定自己行为能力的年龄。低于这个年龄,即使儿童自己承认是自愿行为,法律也不认为它是出于儿童的意愿,因为低于这一年龄线的儿童被认定为尚无决定自己行为的能力。与低于自愿年龄线的少儿发生的性关系,无论当事人是否自愿,都视为“奸淫”。
自愿年龄线各国有不同,有的16岁,有的21岁。中国的自愿年龄线是比较低的:14岁。这表明,中国的法律更尊重儿童作为性主体的权利,而不是把其仅仅当作随时会陷入危险境地的潜在受害者。
目前在西方,出现了关于是否应当废除自愿年龄线规定的讨论。这一提议的理论依据是:承认儿童是有独立意志的性行为主体,而不仅仅是性行为的客体或受害者。近年来对虐待儿童的恐慌使人们在承认儿童是性行为者而不仅仅是性受害者这一点上有所倒退。如果儿童了解到,其身体和性是属于自己的,应当由自己来控制,性不是受禁止的或肮脏的,那么当其想要接受希望的行为和拒绝不希望的行为时就会更加自信。在真正受侵犯和受虐待的情况下,那些没有被告知性是羞耻的儿童会更容易揭发此类行为,以利于此类问题的解决。
在应不应当废除自愿年龄法的问题上,最重要的原则是要尊重儿童作为性主体的权利。而仅仅废除自愿年龄法还不能保证儿童的安全和自由。但自愿年龄法的前提是:必须保护儿童不受自身欲望的侵害,甚至当其欲望是指向成人时也如此。在任何情况下,由法律规定年龄界线是无用的。当儿童说其是或不是遭到暴力侵害时,应当相信所说的话。
㈤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
16周岁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采用了内四分法
1、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容,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
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㈥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年满16周岁,是有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中国的刑法规定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三、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6)中国刑法规定年龄扩展阅读: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
具体规定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㈦ 我国关于“刑事法定年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中国刑法规定年龄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
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具体规定: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9、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处理原则:
1、不涉及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认定其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2、涉及是否已满十八周岁的,应当认定其未满十八周岁。
3、虽未查清被告人准确出生日期或实施被指控犯罪日期,但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已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㈧ 新刑法规定罪犯适用年龄了吗
《刑法》第十七抄条对于刑事责袭任年龄做了详细的规定。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