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旅游局执法人员判刑
丽江市旅游局协调迪庆香格里拉中青旅行社向投诉人做出了投诉处理:团款全额退还480元/人专;赔偿团款属40%的违约金,计192元/人。
迪庆州相关部门初步处理结果为,对于导游张某给予吊销迪庆州导游人员上岗从业资格证书、吊销迪庆州导游上岗证,导游段某某给予吊销导游证的处罚意见;根据《旅行社条例》对涉事旅行社处以10万元罚款,停业整顿一个月;对曝光的旅游执法人员给予免职调离并将严肃处理。
Ⅱ 法院执行人员部分便衣,执法不出示任何证件强行带人导致被执行人反抗而被刑拘判刑,执行人员该负什么责任
您的提问存在两个问题:1、执行人员必须出示证件,只有出示证件,才能表明是在执行公务;否则不能认定妨碍公务或者抗拒执行。2、如果已经判刑,显然法院认定妨碍公务或者抗拒执行证据充足。二者存在矛盾。如果真的没有出示证件,无法确认是在执行公务,那法院的判决有问题,建议走申诉程序。
Ⅲ 迪庆松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抄松赞酒店是一个藏式酒店品牌,旗下拥有5家藏式高端精品山居和1家藏式城堡酒店,提包括住宿、餐饮服务、文化旅游服务、旅游产品批发零售等服务,松赞酒店以特有的方式接近于自然,阐述着藏区文化的内里,还原藏族文化和实现高端旅行服务。
法定代表人:白玛多吉
成立时间:2007-03-10
注册资本:982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334211000008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
Ⅳ 执法人员骂游客“滚出香格里拉”暴露了啥
云南香格里拉旅行社强制收取游客藏民家访费,声称是行政性变相收费,记者拒绝内交费被导容游强行拉下车。随后,游客到迪庆州旅游局投诉,却遭到执法人员辱骂。对此,迪庆州旅游局回应称,对涉事的旅行社处以10万元罚款,涉事导游吊销相应证件,并调离相应执法人员。
对于云南屡屡发生的旅游纠纷、云南执法人员骂游客“滚出香格里拉”暴露了,云南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联合旅游、工商、税务、物价等管理部门的懒政、没有长远观点的具体表现,云南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如果切实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下大气力整治景点商贩“宰客”现象,净化旅游环境,必定会产生类似天堂--杭州旅游那样的景气。
Ⅳ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了执法人员会判刑几年
妨害公务犯罪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执行职务。如果行为人不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加以阻挠的,不构成犯罪。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Ⅵ 跟踪执法人员判刑时间
跟踪别人涉及到侵犯对方隐私权,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是否受到法律惩罚,则由跟踪行为侵害的性质影响和对方收集的证据以及是否主张个人权利而论。如果对方向公安部门反映,可能当地民警会询问你,但如果没有确凿证据,你可能不会受到处罚,顶多只是口头警告,如果对方上诉,说你跟踪或者骚扰,但是证据如果不足,法院也不会受理。
但不论如何,如果有跟踪行为,建议立即停止,因为此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是被人跟踪,侵犯了你的隐私权,你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要求其停止对你的侵权,在正面的交谈中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根据侵害性质造成的影响收集相关证据并以相应罪名上诉法院,要求其消除影响,澄清事实,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随着社会文明进程的不断推进,个人权利与人身尊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隐私权已成为当代公民保护自身人格的一项重要权利。科技手段和现代传媒的普及,使猎取他人隐私、满足好奇心理、或达到商业及政治目的的社会现象已屡见不鲜,如今,涉及隐私权的案例呈上升趋势。
隐私权是什么?所谓隐私,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隐私权的特征有: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的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秘性,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如对于政府或安全部门出于安全因素而安装的摄像头,都是在关键位置以及公共场合,不认为这些侵犯隐私。
得隐私权以及隐私观念,它至少是一个人格尊严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必要的,它是重要的,它体现一个人,人格,人格尊严这样一个东西。
什么情况是侵犯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Ⅶ 判刑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人员可以在执法部门工作吗
属于刑事处罚期,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且用人单位不反对,则可以工作。
Ⅷ 云南迪庆旅游局 那个JC叫啥名字他背后的根子很粗吗
万千游客来迪庆香格里拉,一路风尘啊,辛苦啊!但是,一路的垃圾乱扔不好啊!看版看我权们国道两边每天都有清理不完的乱扔下的垃圾,道班工人除了修路还得清理垃圾!!气!气!气!再看看微信上,北京长城上每天工作人员清理乱扔的多少吨垃圾!还有九寨沟事件!哎!悲哀啊!国人的素质难道就直接没有吗?!!!!!无论游玩何方,还是本地管理人员!不能自私,不要嫌麻烦,谦让,礼貌,文明!再提醒节假出行热点拥堵,吃住行都老火,一定避开择时再来!
大家上网看央视13台10月13日面对面节目,就可以清楚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Ⅸ 国家旅游局一年罚没旅游企业违法所得多少
2017年4月,被称为“最严整治令”的《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正式实施。据束河古镇内的商贩介绍,自新规实施以来,束河古镇内的低价团已经绝迹。 中新社记者 任东 摄
2月11日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2017年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四季行动”收官。截至1月20日,全国共检查旅游企业61755家,立案2911件,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3563.46万元,吊销营业许可证52家,罚没金额超过了过去三年处罚的总和。
2017年,为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消费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国家旅游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持续开展了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暑期整顿”和“秋冬会战”,掀起了一场“延续时间最长、动员力量最广、监督力度最大、处罚企业最多、各方反响最好”的旅游市场整治风暴。目前,“秋冬会战”已经结束,标志着持续全年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四季行动”圆满收官。
国家旅游局介绍,一年来,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总方针,紧盯“不合理低价”等行业顽疾,以查办案件为突破,采取了史上最严的市场整治措施,一大批旅行社被处罚。截至1月20日,全国共检查旅游企业61755家,立案2911件,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3563.46万元,吊销营业许可证52家,罚没金额超过了过去三年处罚的总和。为了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去年国家旅游局从全国抽调了500余人次,组成147个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了9轮专项督查,实现对全国31个省(区、市)市场整治专项督查的“全覆盖”。
第二例 经查,黑龙江省桃源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接待黑龙江雪乡二日游团队时,雇用无导游资质人员姜某非法提供导游服务。接团期间,姜某在车上向游客推销自费项目时与游客发生肢体冲突,殴打游客。哈尔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姜某给予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海林林业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犯罪嫌疑人姜某予以批捕,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黑龙江省桃源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罚款十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处罚;对其直接负责人王某某给予罚款二万元的处罚。对组团社康辉集团黑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三十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处罚;对其直接负责人汪某某给予罚款二万元的处罚。
第三例 经查,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旅游者赴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旅游过程中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庞某提供导游和领队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九条,属于“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行为。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四例 经查,云南迪庆碧野旅行社在接待旅游者香格里拉二日游过程中,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大理欢乐旅行社丽江分公司操作,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属于“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行为。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迪庆碧野旅行社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五例 经查,中国国旅(武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具体操作为其永清街门市部)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名称等应载明的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和《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属于“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签订旅游合同不规范)等行为。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给予中国国旅(武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整改,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六例 经查,旅游者柳某在海南沙洲旅游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保亭营业部报名参加海南3天2晚游,约定旅游价格为每人六百五十元并签订了旅游合同。海南沙洲旅游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每人八十元的价格共二百四十元委托海口新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明显低于海南旅游团队地接诚信指导价基准价,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属于“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行为。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给予海口新国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整改,停业整顿一个月,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海南沙洲旅游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整改,停业整顿一个月,并处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七例 经查,江西远风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受上海远风旅行社委托,在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旅游服务费用的情况下,接待上海远风旅行社组织的“‘南京散客班老顽童逃离空调房,5天避暑三清山畲族村’旅游线路产品”的旅游团队,并通过安排旅游者购物获取购物店回扣来补贴团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属于“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行为。上饶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给予江西远风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整改,并处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八例 经查,南光(上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不是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的可以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组团社,但组织上海远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员工分两批前往台湾旅游,共收取上海远达机动车驾驶员培养有限公司台湾旅游团款十七万九千四百二十元,该社招徕游客后将该团交由东上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具体操作,并支付地接款十七万六千零六十元,共获得违法所得三千三百六十元,违反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属于“未被指定却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行为。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给予南光(上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停业整顿五天,没收违法所得三千三百六十元,并处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九例 经查,陈某未经许可,招徕、组织16名旅游者赴宜昌清江后河柴埠溪大峡谷三日游,收取人均六百二十元的旅游费,为旅游者提供了交通、住宿、餐饮、游览等旅游服务,且违法行为延续时间长,情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属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湖北省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给予陈某没收违法所得三百元,并处四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十例 经查,广东佛山市学旅假期旅行社向佛山市顺德区熬天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租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组织容桂街道华口小学学生到高明秋游,在G1501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属于“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行为。佛山市顺德区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广东佛山市学旅假期旅行社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三千一百三十元,处四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刘某某处一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