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项目审批
⑴ 办理环评需要哪些手续
一般环评的办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 立项
1. 编制工程项目书
2. 携带工程项目书到所在区经发局申请项目立案(去之前先询问下办理立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 环评
1. 备案完成后,带着立案资料到当地环保局办理环境评估事宜,如只需环评报告表,则企业自主填写即可,基本不产生费用;如果需要制作环评报告书环保局会推荐几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帮助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及环评中的各项工作,选用环评机构即会产生费用。
2. 选中一家环评机构签订合同,费用一般视投资额而定。
3. 环评机构来人查看现场,企业提供环评中所需的一切资料及一切细节(生产工艺流程、所用各种原材料明细及年用量、存储方法、废弃物处理方法、原材料成分等等。另外,有没有噪声、如何解决;有没有工业废水,如何处理;有没有废气有害气体,如何处理;有没有废渣,如何处理;各种工业废弃物如何处理等等;)。
4. 环评机构根据所上项目所用各种设备、原材辅料,编制开工建设前对项目所在地周边空气环境检测的具体内容(如噪声、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VOC等)、检测频次(检测几天,每天检测几次等)、检测点位(厂区周边设置几个检测点),企业带着环评机构出具的检测内容,到环境监测站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检测。
5. 拿到检测报告后交给环评机构
6. 从环评机构取回调查表,到附近居民家中、周边企事业单位进行入户调查,环评机构会对调查份数有一定要求,调查结果交回环评机构即可
7. 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危险废弃物应与相应的环保处理企业签订合同
8. 委托的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报告;进行项目信息公示(报纸、网络);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的意见修改环评报告;修改后的环评报告上报市评估中心,评估中心出具技术评估报告;所在区环保局审批,最后环保局会下发批文,项目可以开发建设。
9. 开工建设、项目投产。
10. 项目正常生产后,到所在区环境监测站申请环保验收
11. 验收合格后整个环评过程结束,如验收不合格,会再次整改直至合格。
(1)环保项目审批扩展阅读:
一种理想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应该能够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上适应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并能够对所有可能的显著影响做出识别和评估;
二、对各种替代方案(包括项目不建设或地区不开发的情况)、管理技术、减缓措施进行比较;
三、生成清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EIS),以使专家和非专家都能了解可能影响的特征及其重要性;
四、包括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严格的行政审查程序;
五、及时、清晰的结论,以便为决策提供信息。
⑵ 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而擅自生产该如何处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应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⑶ 环评是哪个部门审批
来环保局。
根据自项目的类型,有的是县环保局、有的是市环保局、有的是省环保局批,具体问问当地环保部门好了。
报告书编制好是《送审稿》,然后组织开专家评审会,专家提出评审意见,环评单位修改好向审批的环保部门报送《报批稿》,然后环保局办理审批手续。
⑷ 如何办理环保批文
办理环保批文的流程:
一、先和当地环保局沟通,确定环保类型,需要备案还是批复,需要那种申请材料。
二、找一家当地的环评公司,撰写环评报告书或者环评报告表,然后提交环保局。
三、由中介公司提请召开专家评审会。
四、如果专家会通过审核,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环保局等待批复。
五、拿到批复后按照环保方案进行实施。
六、环评验收,就是项目建成后按照最初的方案进行环保验收。如果有变动还需提请变动,如果变动很大可能环评验收不能通过,需要重新做一次环评。
(4)环保项目审批扩展阅读:
深圳市办理环保批文需要的材料:
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一式两份);
2、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房产证、土地所有权证、经区房屋租赁办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等);
4、按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Ⅱ类项目须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5、扩建、改建、迁建、更名、延期项目须提交原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及书面申请报告;
6、土地开发类项目须提交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证;
7、 需落实环保"三同时"的项目须提交污染治理设计方案;非新建的提交"三同时"验收意见表、排污许可证、监测分析报告、收运单据;
8、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项目须提交各街道出具的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建成时间及周边市政排污是否完善的证明;
10、坐标图;
11、项目所在位置的平面图;
12、工艺流程图;
13、生产工艺机器设备名称及型号。
⑸ 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去环保局做环评,哪个在前中间和之后还要什么审批
首先结合备案文件开展环评,环评批复后才能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的手续。
首先是进行项目备案,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管理部门批复),涉及安全生产的项目还应进行安全评价(安全管理部门批复),涉及职业病方面还需要卫生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八条规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5)环保项目审批扩展阅读:
工业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阶段:项目备案阶段(2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备案。
审批部门: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局。
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简介、项目名称、报送到政务中心“三证合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备齐材料后,报送到发改局窗口办理备案。
第二阶段:施工报建阶段(34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环评报告、核发国有土地证(16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
审批事项:结建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地震安全性评估及抗震设防要求审核、供电申请、诚信责任书、节能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18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人防办、气象局、科技局、供电公司、人社局、住建局、消防队。
项目单位备齐申请资料,报送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业项目综合窗口办理。
第三阶段:竣工验收阶段(9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工程防雷设施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工程环保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规划验收、人防工程验收、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审批部门:消防队、环保局、住建局、人防办。
项目单位备齐资料,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各验收部门进行验收。
⑹ 新项目环保审批手续有哪些
文化娱乐项目如何申办?
申请开办文化娱乐经营项目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需出具以下证明文件:
1、办文化娱乐经营项目场所及经营理由的书面报告;
2、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无主管部门的应注明单位经济性质);
3、场所负责人的有关证明资料;
4、设施、设备资料;
5、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资料;
6、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
在文化娱乐项目中,四区范围内歌舞厅、卡拉OK厅、保龄球、电子游戏项目统一由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社文办)。其余如台球、棋牌室、音乐茶座等项目由区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其余县(市)范围的文化娱乐经营项目由各县(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其中歌舞厅、卡拉OK厅、保龄球、电子游戏项目的具体审批程序为:申办单位向市社文办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后,由市社文办牵头会同公安、工商和教委(电子游戏项目)、体委(保龄球项目)对经营场地等进行实地查看(电子游戏经营点必须是综合性场所,且不得在学校200米半径以内),符合开办条件的,由其联合上报昆明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审判立项;经审判立项的单位,需在市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市消防支队的具体指导下,进行场地的装修、设备的引进(电子游戏项目所进机型需报社文办审核)和验收等工作;验收合格,经市社文委批准,领取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看了一边,不需要环保局的审批,(不对环境污染嘛,也就用不着环保局批啦)
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 如何办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规定: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建设单位按照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其中,对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第七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周围环境现状;
(三)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评价结论。
第八条 依法需要环保总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应当向环保总局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文字版一式8份,电子版一式2份;
(三)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1份;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 环保总局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 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环保总局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设单位向有关机关申请。
(7)环保项目审批扩展阅读: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环保总局重新审核。
环保总局从下列方面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重新审核:
(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有无变化;
(二)原审批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有无变化。
若上述两方面均未发生变化,环保总局作出予以核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⑻ 新上建设项目时,需要办理哪些环保手续
(1)环保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首先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预可研报告、有关项目生产工艺、性质、产品、规模、投资等情况及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初步分析等);环保部门对项目拟选厂址现场勘察后,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部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毕后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建成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应向环保部门申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时需提供验收申请报告、监测报告、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⑼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是怎么做的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是环保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报上来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批而出具的法律性文件,下面具体介绍一下步骤:
1、如果是在原基础上又新建了车间或者是扩大了规模,也同样是要进行环评的,按照改扩建处理。
2、先到发改部门申请编制可研报告或者备案登记,再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预审意见,然后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接着环评文件编制完成后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然后通过环评审批后作为项目开工依据,接着向环评文件审批环保部门申请竣工环保验收,最后办理其他手续试生产正式投产。
(9)环保项目审批扩展阅读: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为:先到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咨询,初步确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有权审批部门。如属于县级环保部门审批,可直接登记;如属于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审批,可由其协助办理或者是告诉经办人员联系方式。属于我们县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首先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判断项目是否与现行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基本无制约条件,是否符合环保规定,是否与城市、城镇发展规划相冲突。
参考资料:环评批复-网络
⑽ 环保手续怎么办
有关环保手续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报、审批和报建、废物进口审批管理、排放合格车型目录申报、特种车辆污染物排放审核、机动车排放污染道路抽检执法及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等。以下仅简单介绍其中两大项,其他方面有关手续的办理在广州市环保局及有关部门均有免费提供的详细介绍和办事指南手册。
建设项目环保申报:
办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报手续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各阶段申报的资料,必须符合相应阶段资料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的要求,各种表格必须填写清楚。2.各阶段申报的资料,必须取得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局(总公司)的环保机构的预审意见。3.各申报资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其中设计图纸还必须加盖设计单位设计专用章,环境影响报告加盖评价单位业务专用章。4.按规定须取得专业咨询单位的咨询意见或其他主管机关审批意见或按规定应交缴其他费用的建设项目,应将咨询意见、其他主管机关审批意见和缴费单据的复印件,连同申报资料一齐附送。5.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按规定提交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排放污染物监测报告单》。“监测报告单”的有效申报期为监测报告签发之日起三十天内。6.按规定需要提交电脑软盘的,要尽量确保其无病毒污染。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受理。简明程序:
选址(或定点)阶段:通过填报《环境影响报告》,确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
报建阶段:将主体工程设计图与防治污染设施设计图送审,取得《建设许可证》后,才能开工。
试车:给防治污染设施予以一个合法的调试期。
竣工验收:检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环保规定,验收合格后取得环保局验收批复或发放《临时排污许可证》。
环保行政处罚程序:
对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是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其行政处罚程序如下:立案———现场调查取证———调查终结———陈述申辩———听证———审议———处罚决定———送达———复议或诉讼———执行———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