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执法
❶ 哪项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管执法机构
B
修订稿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依照本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这意味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权明确地授予了工商部门。
❷ 中国竞争法执法机构有哪些
工商局、产品质量监督局、反垄断委员会、反垄断执法机构、物价局等等
❸ 省考招警考试中,执法勤务和警务技术哪个竞争大更难考
竞争大小要看报考的人数和招录比,执法勤务因为职位多、招录人数多,反而成为竞争激烈的。
❹ 供气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的自查自纠报告
当前,在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公用企业集中的各个行业中,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十分突出,社会反映强烈。政府有关部门也对此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笔者认为,要加强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监管,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健全法律法规,完善限制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法律基石。
首先必须理顺限制竞争执法体制。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使得限制竞争执法主体越来越多,这种现象还有蔓延的趋势。限制竞争执法主体的多元化,不断削弱着限制竞争执法的力度,造成执法尺度、标准不一,执法公正性受到影响。从实际操作的情况看,由于执法经验、执法力量以及行业利益的原因,一些负有限制竞争监管职权的部门并没有真正开展好限制竞争执法,出现权责脱节、监管缺位的问题。虽然《反垄断法》的及时出台起到了统领整个市场反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全局的作用,符合专门立法的精神,新的三定方案也明确了工商部门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地位,但是作为基层执法部门对《反垄断法》的应用,一是无权限,根据《反垄断法》及工商总局两个配套规章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省级工商局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后才可以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二是可操作性不是太强,《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执法案例寥寥无几,只有一个中国商务部驳回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申请案例为大家所熟知,而且目前尚存争议。因此,为保证限制执法的统一和效能,既应理顺限制竞争执法体制,相对集中限制竞争执法权,同时也要处理好限制竞争执法机关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关系。
其次要通过制度举措,淡化公用企业在限制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促使公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平等、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处理好行业立法与专门立法的关系。一方面,针对公用企业各领域的特征,通过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监管的职能作用,同时,对市场准入条件、定价、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保护公平竞争秩序。还可以通过制定《公用企业法》之类的专门性法律,确立公用企业范围、运作机制、监督程序、定价程序等事项。
2、协调“管”“罚”平衡,建立完善监管制度与反垄断执法互动体系。
构建现代行业监管制度与反垄断执法平衡协调的机制,改变政策部门和产业监管机构代行反垄断执法权的现状,尽快建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职权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还要建立一支适应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监督管理的执法队伍,把市场准入、竞争政策以及普遍服务政策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护,防止市场垄断、价格共谋、欺诈等行为,形成现代行业管理制度和反垄断执法的互动体系。
3、强化科学监管,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行政执法权威性。
一方面要宣传与行政指导,增强公用企业公平竞争的法律意识和平等竞争意识。在广泛宣传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尽量采取先教育、后查处的方式,督促其先行开展自查自纠,企业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的,可视情节和整改情况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另一方面要提高执法监管手段的科学性、法制性,树立执法权威,提升公用企业服务水平。完善和加强对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监督和规制,使执法者公正廉明,依法行政,用法律的公正严明求得对公用企业监管的平衡。
4、规范市场行为,针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突出问题开展“攻坚战”。
为更好地建立和完善公用企业市场竞争机制,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引导公用企业公平竞争,必须规范公用企业各种市场行为,严厉惩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以法律形式规范公用企业的市场行为。一是要建立合理的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公用企业市场竞争秩序,政府应对其实行价格管制,严格落实公开价格听证制度,以增强价格的合理性。二是法律应对公用企业滥用优势的行为加以限制,防止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攫取不正当经济利益。三是禁止公用企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禁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用企业市场主体以协议等方式排斥、限制、妨碍竞争对手,强化《反垄断法》的执法权威。四是严厉惩治地区封锁,大力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专项整治,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好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监管的攻坚战。
❺ 恶意削价竞争由哪个执法部门主管
搜集好证据,到法院起诉对方,不正当竞争 损害商誉。
如果手段违法,比如假货或者欺诈消费者,可以向工商局举报。
其它疑问可以根据我的名称找我,为您排忧解难!
❻ 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哪个竞争小
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综合行政执法局竞争小。
❼ 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有哪些
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享有四种职权,即询问权、查询复制权、检查权和处罚权。
1、询问权。监督检查部门有权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被询问人必须如实提供
2、查询复制权。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可以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3、检查权。监督检查部门有权对与上述的假冒名牌行为有关的财物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也可责令其暂停销售,听候检查,禁止其转移、隐匿和销毁该财物。
4、处罚权。监督检查部门有权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处罚,处罚的具体形式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处以罚款。
❽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哪个要好点啊如果是考试的话,这两个单位哪个竞争要小点急。
1、区别: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水政监察执法人员隶属部门不同。前者属于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后者属于水利局工作人员。
2、作为有过环保部门工作经验的我认为:如果是同一级别的单位没有什么好与不好的,都是一样。如果有省、市、县的区别,那待遇就不一样了。
3、“封招必考”竞争都不是很小。竞争时刻存在。
4、你就算是考进任何一个单位,进去后,工作任务都是随着局里的安排而产生不同。不会给女生安排“相对危险的工作任务”。暗访的工作也不存在,所以您尽管放心。
❾ 县工商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过程中采取了哪些创新举措,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提问者,本问题需要大量调研,简单回复如下:
1、创新举措:建立竞争执法专家库,吸收法律、经济、技术以及系统执法办案等有关领域专家,为执法办案提供智力支持……
2、存在问题:执法力量薄弱、调查难、取证难
3、对策和建议:整合商标、公平竞争、专利等部门力量,成立与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合一的执法部门。
❿ 什么政执法机关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行政执法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