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1. 天津市综合执法局
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问地址吗?
1.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直属一大队
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28号
2.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一大队
天津市河西区沿河路
3.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四大队
天津市河西区友华路
4.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二大队
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
5.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六大队
天津市和平区沙市道
6.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五大队
天津市河西区杭州道
这是我知道的,仅供参考吧
2. 天津河东综合执法局局长为什么免职
在对外花样百出的同时,对内的人员肃整也从未中断过。局长的管理方式很简单,就是不解决问题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在把前任崔勇局长挤走之后,不断滥用一把手负责制,在队伍中树立绝对的权威,在工作搞一言堂,从不听取来着基层的意见,凡是和意...
3. 天津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什么级别的单位
滨海新区环保市容局是副厅级(副地级或副局级)单位,下面的二级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属于正处级,但局内各处也是正处级,这也就是所谓的低职高配,处里面不设科,但可以有一些科级非领导职务。
4. 天津市综合执法局这单位怎么样
我给你讲讲我的切身经历啊,我是12年考到河北区执法局的,关于这单位我不版方便说太权多,但非常特别十分建议你别考,会后悔的,我大概给你说几点吧。
1.工资不高。执行天津市公务员统一工资标准,拿到手的3000多点儿吧,其中一项补贴还被当作加班费在请事假病假时予以克扣。
2.工作时间长。单休,单休,单休,而且一般不让周末休,节假日放一半,一般也不让假日那几天歇。至于每天的工作时间,冬天还好点儿,虽然天天外面跑比较冷,但上午7点或8点上班,下午6点多就能下班了。夏天上早班常事儿,而且隔几天一个夜班,固定夜班局里给加班费1小时13块,赶上检查就得无偿无时限加班。因为这个原因散了几个女朋友了,根本没时间陪。
3.社会认同感低。岂止是低,那是相当低啊,你懂得…
好话说尽,好自为之吧…
5. 城管为什么这么乱-----起底天津河西综合执法局之混乱的人事管理
在对外花样百出的同时,对内的人员肃整也从未中断过。局长的管理方式很简单,就是不解决问题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在把前任崔勇局长挤走之后,不断滥用一把手负责制,在队伍中树立绝对的权威,在工作搞一言堂,从不听取来着基层的意见,凡是和意见向左的都会被处理掉。在内部会上他最爱说的话就是送人事科学习,把要整的人送到人事科离岗学习是他最常用的手段,到了人事科后你如果你能对他表忠心,悔罪态度良好很快就会恢复工作,甚至得到提拔,否则把你直接在人事科晾上个把月后,直接打发到最不好的岗位上去。这些年许多执法局干部只因一下小事得罪了局长,就被送到人事科学习,在正常的单位那会发生这种事?在排除异己的同时,他还不断的任人唯亲,为了能够把整个单位牢牢的控制在手中不断地以封官许愿的方式任命干部,最后已经到了局里举行竞聘上岗考试直接有人不去的地步,因为他要提拔的很明显就那几个人,去了无非是陪太子读书。无论能力如何只要你关系够硬或对他够忠心就能上位,导致执法局的科级领导职务已经严重超编,有能力的人没位置上不去,一些溜须拍马者缺能扶摇直上的局面,这这种情况下许多人想方设法离开执法局外借到其他单位,经过长期的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连正式招录的公务员在了解情况甚至都直接辞职,整个执法局已经混乱到何等地步。正式干部管理尚且如此,协勤管理上就更是毫无规矩可言了。所有一线执法的队员大部分都是没有编制的临时工,和人才中心签合同那种,这些人的招录没有任何考试或硬性要求,所以素质都比较低,而且人员流动性极大,随时可以辞职走人,再加上管理混乱,不出问题才怪。这些人中还有部分人和局领导关系十分密切,是领导亲戚或朋友的子女,他们都被安排在非常轻松的岗位上,平时也没有人敢管他们,白拿着保险和工资,局里的协勤尤其是女协勤基本都是这种情况。执法局有200多名正式干部,要那么多协勤干嘛?更绝的是执法局还有大量协勤外借的情况,这些人凭借着关系硬,名义上是执法局的协勤,拿着执法局开的工资上的保险,却借到别的单位,随便查查其中的一位那个不是领导的亲戚!这种公然的以权谋私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在工资管理上,搞的绩效考核更是挂羊头卖狗肉,综合执法居然能弄出了大大小小一百多项考核来,其实局里上上下下都知道这些所谓的考核不过是摆摆样子,做给外人看的,每个月大家都煞费苦心地编造各种虚假的数字来欺上瞒下地相互糊弄。而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奖金分配就更不是以奖优罚劣为目的的了,如何分钱完全是队长一个说了算,他的亲信自然就能多拿,受到排挤的人,干的再好也是白搭,更本就不是什么多劳多得。不公平的分配造成各队内勾心斗角,矛盾重重。 去年执法局居然想不通过公务员考试给协勤中的的一些关系户转正,辛好公务员没同意,执法局就搞出来一个协勤队长助理来,聘任多名协勤当队长助理,相当于赋予了副科级干部的权利。在人事管理上干部的任命是有严格规定的,对工作年限等都有要求。是是谁给你权利居然将编外人员聘任为科级干部?执法局还有这么多的正式人员难道就没有人可以培养吗?再看看执法局聘任的这些协勤队长助理,普遍素质低下,用流氓头子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用这样的人带队能不出事?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些人和局领导之间有着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样就相当于跳过公务员局把他们变相转正,他们的待遇甚至可以比正式干部还好,无非是又是一次以权谋私的利益输送罢了。 这些年河西综合执法局表面上好像取得了不少成绩,然而在这些所谓的成绩背后却是吃拿卡要严重,重大事故不断。谁在位上都通过更换牌匾、纵容违章等手段拼命捞钱,一来要把当初卖官的尽快挣回来,二来为了向上爬积攒更多资本。那些协勤没有任何约束,除了问题大不了一走了之,搞起来更是肆无忌惮。11年执法局曾出过一起重大车祸,直接造成二队副队长王博和协勤温尔泰重伤,一辆夏利车直接报废。王博恢复后,去去了区里开车,而协勤温尔泰伤势更重,养了一年多,至今不来上班,执法局只能按月给人家发工资,相当于养了起来。12年文化中心执法局的一辆电动车撞到一个小女孩,前挡风玻璃粉碎,小女孩脸被划伤,缝合多针,几乎毁容。此事至今未解决。
6. 天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怎样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公文审核、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的相关事宜,承办以局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编写会议纪要、简报,做好会务工作;负责议案、提案和信访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执法装备、公务用车、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及执法督察机构的党务、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政正职的任免调整提出建议;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廉政教育、行政效能建设;承办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考录工作;负责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三)法制宣传处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政策的研究,草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制监督工作;负责重大违法违章案件查处行为的审查、听证、申请强制执行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开展案件的听证、行政诉讼和调解工作;受理相对人对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复议案件;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建设,制定行为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统一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处罚标准,提高执法人员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制和业务培训及考试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认定及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开展社会宣传。
(四)执法协调处(信息指挥中心)
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制定目标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开展重大和专项执法活动,组织实施本局直接强制执行的执法案件;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综合考评工作;开展业务工作交流,指导基层开展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指挥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控;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统计工作;负责群众投诉电子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
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经费预算、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补助经费的分拨及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各项费用结算工作。
督察总队
(一)负责重大和跨区域、结合部地区及上级交办的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承办全市临时性、突击性的执法任务。
(三)负责上级交办和群众反映的案件查处和督办工作。
(四)负责全市城市环境秩序管理巡查工作。
(五)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监察工作,具体承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综合考核工作。
(六)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开展风纪纠察,受理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举报和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7. 县长和市综合执法局局长那个级别高
因不明确县和市的行政级别,故无法准确判断县长的行政级别和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行政级别谁高。
县长若是普通县,即县长行政级别为县处级正职;若为直辖市辖县,即县长行政级别为厅局级副职。
市综合执法局若是副省级城市,即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行政级别为副厅级;若是地级市,即市综合执法局局长级别为县处级正职;若是县级市,则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行政级别为乡科级正职(因机构改革,直辖市为省级单位,不设综合执法局)。
故无法准确判断谁的行政级别更高。
(7)天津市综合执法局局长扩展阅读:
1、厅局级副职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新疆兵团农二师副师长)。直辖市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省直管市正职。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长春市朝阳区区长)。
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
2、县处级正职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正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42团团长、政委)。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蓝田县副县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
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绵阳市劳动局局长、三台县县长)。
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3、乡科级正职
地级市局下属各处,如市建设局法制处长等。
县、县级市下属各局,如县公安局长、县建设局长等。
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
8. 天津综合执法
一支如此强悍的“执法”队伍是什么来历?他们执的都是什么法
其实, 所谓“城管”这个直到每个县城都有的“执法机构”,没有任何一部国家的法律法规给过它哪怕一纸明确的“准生证” ,它不具备任何一部法律的执法主体资格;与此同时,它拥有“执法”权力的事项却多达300项以上。
它只是各地自行设置的一个机构,第一家发源在哪里已不可考,从1990年代后期开始陆续出现。实际上,直到最近它也没有一个正式的统一名称,据说在各地有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管理局等五六种不同名称。 除了统称“城管”之外,它们还有一个共同之处,包括北京在内,全国没有一个地方的“城管”机构是在编的行政、执法机关 。它们要么是事业编制,要么是某个单位的内设部门,要么“什么都不是”——在你想因为它的“执法”跟它打官司时,它就忽然“什么都不是”了。它不会当被告,因为它不具备主体资格,一般从属于政府的市政管理委员会(有的地方从属建委或别的什么机关),而这些委员会又是政府的组成机关,是政府的一部分。所以你要告“城管”的话,法律上的被告这时就只能是“政府”,“城管”反而与事无关。
它的组成人员除了从上级派来的极少负责人外,几乎无人具有公务员身份,更多的人甚至事业编制也不是、工人编制也不是。什么也不是的就命名叫“协管员”,从社会招聘,来源五花八门,有的原本就是“狠角色”,现在则更威风。他们不具有任何国家公职人员的正式权力,除了因为帮着干活儿而有一些报酬之外,其身份大约基本等同于“志愿者”。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他们不但穿着尽显权力的制服,居然往往也有国家行政执法人员才能有的<<执法证>>
那么“城管”执的哪些法呢?——“集中和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城区河道及内陆渔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这是若干城市对“城管”之“执法范围”的表述,果然是“‘城管’管的就是城市”的堂皇气派,你还能够找出不在这个框框内的城市生活范畴的东西吗?一般人恐怕不能.
“城管”的“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每部法的执法主体,一直以来如此,现在仍旧如此。那么,“城管”“执法”的依据何在?它们的依据在于,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把这些权力赋予它们。但这样的方式,在法理上并不通畅,在国家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执法主体的情况下,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冲突是个常识,这样的地方法规其合法性是值得质疑的。于是,我们看到,“城管”往往还要与这些涉及的地方执法机关签一个“委托执法”的协议,但是,这样就合乎法律了吗?没有一部法律明确过它授予权力的执法主体可以将这个权力“协议转让”他人,何况是一个在很多地方连事业单位法人资格都没有的“执法机构”。
就是这么一个“执法机构”,就是这么一群来历五花八门、素质参差不齐的“执法者”,秉持着“软”到卫生、“硬”到公安的往往300项以上的庞杂执法职能,管理着我们的城市。而这些年城市政府对城市化、城市环境管理的不够人性化的追求,也促使“城管”的“执法”当中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状况更为明显。
“城管”之“执法”的合法性不明确,那么,合理性有没有呢?据说是有的。上世纪九十年代,为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变“大盖帽满天飞”状况,行政执法改革是很热的话题,“城管”这个机构的出现就与此相关。但是,事实证明,想靠单一的机构,承担如此众多执法机构的职能,是完全不可能的。这样的安排起不到设置的初衷,反而成为了改革的“大跃进”。一方面,庞大的权力带来了“滥法”的空间,执法领域如此繁复,执法人员必然芜杂,我们上面提到的野蛮暴力执法、扫荡式执法与这有着很大关系;另一方面,原有的执法机构不可能退出执法领域——这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是职司所在,又是毋庸讳言的部门利益使然,不谈钱,但起码有一个“有为才有位”的问题;再者,“城管”一家也根本没有能力统一行使这些行政执法职能,除去一些涉及专业技术比如环保鉴定等等,其对合法性没有底气的现实也使他们拆广告牌得叫上规划局,查黑车得叫上交通局,取缔烤羊肉串的也得叫上卫生、工商,而且得有公安保驾。
于是,除了把“ 八个大盖帽追一个破草帽 ”变成了“九个大盖帽追一个破草帽”,其他一切照旧。而这样的状况,恰恰是我们中国历来的通病。
通病者,往往因循,往往犹疑,成为痼疾,成为沉疴。“城管”甫一创制,就因合法性依据和执法手段受到学界和舆论质疑,但这些年来从没见在这两点上有任何变化,至今兀自岿然不动。这类通病赖以生存的土壤之坚实,于此可以想见。
9. 城管为什么这么乱-----起底天津河西综合执法局之扯淡的文化中心和网格化麻烦告诉我
文化中心是继数字执法后又一个向区里要钱的工具。天津的文化中心建成后游人如织,进行管理肯定是有必要的,可执法局却以此为借口,频频的要人要钱,他先是
制定了文化中心队的编制,并以此招录了十多名公务员,可这些人居然没有一个被派到文化中心,执法局招人无非就是想更多的办公经费,因为办公经费的拨发是要
按照你单位在编人员数量的,俗称人头费。执法局的协勤虽多但没有编制人再多也没用。此外,还申请经费大肆购买车辆等装备,本来一般的电瓶车和电动车就已经
足够满足日常执法的需要,可执法局领导为了出新出奇向欧美看齐,在没做任何考察论证的情况下居然买了两辆自平衡两轮车。这种车价格昂贵,几乎和汽车一个价
格,而且更换电池的成本极高,速度也有限,在文化中心这种大广场上巡查还不如普通的电动车好用,可这种自平衡车一辆够买几十辆普通电动车的。局长在局里选
了两名女生机,每当有领导参观时就让她们骑着自平衡车转一圈,来显示一下河西城管是全国城管系统里最先配备自平衡车的,以此作为自己的一项‘创举’。后
种挥霍纳税人的钱去为自己刷政绩的行为比那种单纯的贪污更无耻,危害更大。
所谓的网格化管理根本就是一个笑话,现在河西执法局一线执法人员中百分九十都是劳动派遣制的协勤,他们都没有天津市法制办配发的执法证,根据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处罚法这些人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只能进行一些劝解工作,而且这些人流动性非常大,每个月都人离职,也有新人加入,最短甚至干一天就走人了,这些在劳务派遣的人才中心都是有记录可查的,这种东拼西凑极不稳定的队伍可能进行定岗,定员的网格化管理吗?而且大家可以算算如果按照他划分的网格数量要保证24小时的全天候管理,按照每人每周40个小时的工作时间算要需要多少人?而执法局才有多少人?河西执法局一直提的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和网格化根本就是领导为了出政绩炒作的理念罢了,完全和实际工作脱节。一方面根本达不到这种工作标准,另一方面为了充门面领导在支付加班费严重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下普通队员加班工作,平均每周每人加班几十小时,谁要是敢提出异议就想方设法整谁,这也是执法局人员流动性大的根本原因,这种知法犯法,蛮不讲理的单位有谁愿意给他干呢?
10. 天津市公安局的机构领导
董家禄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新建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张亮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天津市公安局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受市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区设公安分局,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