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规
❶ 我国立法分为法律法规和规章三个层次并有什么的区别
法律是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规是国务院颁布的,规章是国务院组成部门颁布的,上位法大于下位法。
❷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什么区别效力哪个大
区别:制定的机关、实施的范围、效力不同。效力,按照你提问顺序,从左至右依次减小。
❸ 国务院制订行政法规立法经过哪四个程序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需要经历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四个程序。
具体:
(一)立项
立项是决定进行行政法规制定工作的程序,它解决国务院是否应当就特定行政管理事务制定行政法规的问题,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第一个环节。行政事务复杂多变,哪些事情需要制定行政法规,在什么时间制定行政法规,需要对其必要性、可行性和及时性作出判断,这就是立项要解决的问题。
立项由国务院依职权决定,在程序上表现为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和调整。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起草
起草是提出行政法规初期方案和草稿的程序,它是审查和决定程序的基础。
起草工作机构。起草工作由国务院组织,可以通过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为国务院的一个或者几个部门承担具体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三)审查
负责审查的机构是国务院法制机构。国务院法制机构的审查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2)是否符合起草要求;(3)是否与有关行政法规协调、衔接;(4)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5)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四)决定与公布
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1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❹ 立法可分为中央立法和什么立法
立法可分为复中央立法和制地方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立法法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规定: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❺ 我国行政法规的立法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 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认可、修改、废止具有法律效力的 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行政立法程序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立法权过程中所应遵 循的方式、步骤、时限等的总称,而行政立法过程就是该 程序的展开。
我国行政立法程序基本上 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行政立法准备阶段。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行政立法 预测。第二,立法规划。第三,立法决策。在前两项工作基础上,由相关立法主体 决定立法项目。
(二)草案的拟定与预告。行政主体在决定进行某项行政立法后,必须拟定行政立法 的草案。行政立法草案拟定有两个途径:其一是行政立法主体 所属职能部门组织拟定。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拟定人熟悉行政立 法所调整的行政管理事务,可以提高行政立法的可行性。其二是 通过课题招标组织行政体制外的专家拟定行政立法草案。我国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9 定:“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三)听取意见的阶段 听证。听证原本是司法审判的方式,后经过适当改造后引入立 法、行政领域。
(四)审查审议阶段。行政立法草案在听取公民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后,就进入审 查审议阶段了,该阶段是行政立法程序的核心阶段。《立法法》第 60 条规定:“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75 条规定“部门规章应当经 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 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五)公布行政法律阶段 公布系行政立法正式程序的最后一个程序。行政立法的公 布涉及到公布主体、公布时间、公布方式等问题。 首长签署公布。行政立法都须由行政首长签署公 布,《立法法》第61 条规定:“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 令公布。”第76 条规定:“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 以公布。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 令予以公布。”
❻ 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一部基本法律规定了哪些内容
复中
国
宪
法以及其他制有关法律尽管对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程序、法律解释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但由于宪法对立法权限的划分不够具体、不够明确,导致有些法规、规章与法律相抵触或者法规、规章之间相互矛盾、冲突;有些法规、规章的质量不高,存在着起草和制定过程中片面强化、扩大部门的权力,为本部门、本系统带来不应当有的审批权、发证权、收费权、处罚权;有的还超越职权,擅自解释法律、法规,或者各搞各的规章。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也严重地影响了正确执法。
为了提高立法质量,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制定一部《立法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做出统一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❼ 法规和法律有什么区别
“法律”和“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各有不同,不可混淆。“法律”,在我国,是专门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称,如《刑法》、《民法》、《婚姻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规”是法律效力相对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一是由国务院及其所属政府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也称行政规章;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三是较大的市(省会、首府)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一般用“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称谓,如《征兵工作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法律”通常可以简称“法”。比如,称全国人大制定某部法律为“立法”。但是,“法规”则以其不同的形式,分别称为“行政规章”,或称为“地方法规”,而一般不能简称为“法”,因而也不能将制定行政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笼统地称为“立法”。
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某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是以“立法”的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某省人大通过了《预算审批监督办法》,是用“立法”形式规范政府预算。这两种说法都是不够准确的。按照法律规范,政府部门颁布的法规应称为“行政规章”,而某省人大通过的法规应称“地方法规”。
❽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什么区别
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规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务指定--《广东省XXX法》。
规章是国务院及其各部门颁发。
制度是适用内部管理。
❾ 法律、法规、条例有何不同,立法权指
立法权在我国,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制定法律的权力。这里的法律是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特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法律。
而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种。前者是由国务院依法制定的法律文件,它不是狭义的法律,但在其特定权限范围具有规范效力;地方性法规是有权地方人大依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而条例,是规范性文件的一种名称,它主要可以指代法规,规章等。
你说的“上海市政府有制定《......条例》”属于地方规章,是指有权地方政府依准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也不属于狭义的法律,而是行政立法。上海市政府可以制定地方规章,是因其享有行政立法权,它是一种准立法权。这种准立法权不同于立法权,主要表现在程序没有后者严格,前者不能于后者冲突,不能规定专属于后者的领域。因此不能说上海是政府享有立法权,上海市政府享有的是行政立法权,属于广义的行政权,与立法权性质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