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
① 被行政处罚的主体分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主要包括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及申诫罚。
一、人身罚
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
二、行为罚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只适用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对方。
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目的在于取消或暂时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剥夺或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三、财产罚
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
1.罚款。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
2.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
四、申诫罚
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它是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罚方式。
1.警告。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诫或谴责。
2.通报批评。是对违法者在荣誉上或信誉上的惩戒措施。通报批评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②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有哪些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原则上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考虑到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和行政组织编制管理的现状,法律规定某些符合条件的组织,经过法律、法规的授权或行政机关的委托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主管机关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处罚权,应符合法律的要求。第一,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行政处罚权。哪些行政机关有行政处罚权,由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第二,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处罚。法定职权包括二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只能对自己主管业务内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二是行政机关给予违法人以什么种类、多大幅度的处罚,要依法律对该机关的授权。至于如何划分行政机关对违法案件的权限分工,由管辖制度加以解决。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综合执法作了规定。行政机关一般是按业务特点设置工作部门的,单行的法律、法规往往也是分行业和管理领域,将包括行政处罚权在内的行政管理权授予某一行政主管机关。但是在行政管理实践中,往往需要将法律规定属于不同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权集中于某一行政机关统一行使,以提高行政效果。因此,《行政处罚法》规定,除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外,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法律、法规受权的组织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例外,某些组织在法定条件下可以成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条件是:第一,该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第二,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第三,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
授权组织的主体法律特征是:第一,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直接向法律负责;第二,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法律责任,参加诉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第三,只要授权法律不改变,实施行政处罚就可成为该组织的固有职能。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某些组织可以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并与行政机关形成委托和被委托的法律关系。受委托组织必须具备法定条件:第一,该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第二,该组织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第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有组织进行相应检查鉴定的条件。
在行政处罚委托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进行委托负有以下法律义务:第一,具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第二,委托事项必须在该机关的法定权限以内;第三,对被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监督;第四,对被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的法律义务是:第一,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第二,实施行政处罚不得超出委托范围;第三,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③ 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一)行政机回关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由具有答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管理活动的需要,并有相应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视情况,在法定权限内依法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④ 行政处罚主体性质 是什么
被行政处罚的主体分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参见《行政处罚法》第回三条。
需要说明答的是,行政法源于民法,有关民法的一般规定和基本原理适用于行政法,这点在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已有明确。因此最高法关于《民诉法》司法解释中对“其他组织”的规定适用于《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的“其他组织”。
⑤ 行政处罚实施的主体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一、有行内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容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三)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⑥ 什么是统计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答:(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6)行政拘留;(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⑦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应具备哪些条件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版关; 2、必须具有权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可以成为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有: (一)行政行政机关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三)受委托的组织 受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⑧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⑨ 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指的是什么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管理活动的需要,并有相应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视情况,在法定权限内依法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⑩ 行政处罚的主体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回政机关具有答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