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执法办职责
⑴ 电力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地方的经济主管部门是电力部门的主管单位,电力执法大队基本都是在地方的经济委员会或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编制内,县区一级应该在经济贸易局
⑵ 安全用电管理中电力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安全用电管理中电力使用者的安全职责是:(1)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 力规程中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2)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3)接受电力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4)做好预防事故工作,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5)必须安装防触、漏电的剩佘电流动作保护器,并做好 运行维护工作。(6)学习并掌握安全用电知识。(7)发生事故后必须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做好对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8)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做好对电力设施的 保护工作。(9)企、事业电力客户,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气工作人 员(含电力管理人员及电工),并接受当地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10)企、事业电力客户按规定建立健全产权范围内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电设施检修和运行的工作台帐等以及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11)企、事业电力客户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电力事故。(12)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13)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14)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及安全用电知识。(15)协助做好辖区内人身触电伤壶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16)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17)承办电力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18)组织对自备电源客户的安全检查及其电气设施的验收。(19)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⑶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内将履行湖南能源容行业监管职责,主要职责有: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负责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负责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负责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下达或交办的有关事项监管。
⑷ 综合执法局的职能(职责)是什么
综合执法局,也有城市叫综合执法监察局,作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主管部门,其职能主要是依法对城市管理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虽然综合执法局与综合执法监察局几乎是同样的机构,综合执法局更强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强调行政处罚惩戒的综合。相对于叫“综合执法局”的机构,“综合执法监察局”更注重把握执法监察二重性,通过执法监察一体化建设,强调巡查监察、综合监管职能的发挥,即通过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各方依法履责,更大限度的减少行政处罚,即将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作为推动依法治、社会共治,推动城市治理各相关方充分参与的城市精细化管理。
综合执法局的两方面职能
综合执法局,以城市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集中行使城市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即行政执法链条末端的执法监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权),一般包括两方面职能:
①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巡查监察职能;
②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即处罚惩戒职能。
⑸ 国家电网各部门的岗位职责
国家电网公司包括6个分部,27家省电力公司、家直属单位,这么多省公司和直属单位里面又包括很多分公司及部门。
综合服务公司:负责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申报、建账、核对、转移、销户,社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入、支、存等具体业务;负责综合服务分公司及代管、受托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人才交流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主业外借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开展主题传播及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在国家电网公司以及电力行业层面媒体的日常宣传等事务。
新能源公司:负责管辖地区新能源资源的获取、并购、报批核准、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
电力调控中心:负责管辖区域内电力调控、调度计划、运行方式、水电及新能源、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和电力通信等专业管理;参与制定二次系统规划等。
供电公司:负责管辖区域范围内党、政、军、机关、工农业生产、各大商户及居民生活供电服务和全区的电网运维工作。
培训中心:负责公司员工培训的专业机构,主要开展电力技术类、经营管理类、信息技术类、电力资质类培训以及技能鉴定等工作,并承担公司远程培训系统维护及各类竞赛调考的组织工作。
电力医院:电网公司的医疗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
送变电公司:主营高压及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以送变电工程施工为主导,集设计、建筑、安装、调试、超高压运行检修、加工、大件运输等于一体的多元化经济实体。
变电检修中心:主要负责各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校验工作、高压及仪表试验、油务化验等工作,并承担低压、辅助设备的检修工作。
调度通信中心:主要负责公司的生产、检修调度、各类通信线路和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以及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工作。
直流运检中心:主要负责公司换流站的运维管理工作。
物流服务中心:主要从事公司物资供应协调、接收检验、储存保管、消耗领用等工作,配合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应急物资管理和废旧物资处置等工作。
超能电力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输变电设备的基建、技改工作以及汽车运输、物流、物业管理、餐饮服务等工作。
电力科学研究院:集电力生产、试验、研究、基建调试于一体的知识技术密集型企业。
后勤服务中心:服务于电力职工生活、公司生产办公的后勤服务机构,主要承担电力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置业公司:负责地产项目。
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⑹ 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法制办主要职责是:
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国务院的立法工作,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从法律角度审查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起草或者组织起草若干重要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
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
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行政法规、文件和答复意见。
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办理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抵触以及它们之间是否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
组织翻译、审定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语言文本。
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⑺ 国家电网配改办职责
国家电网安全职责规范在以下背景下编制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内”的方针,保容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试行)》是为适应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形势变化的需要,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制定的规范。包括总则、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车间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班组长的安全职责、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附则。旨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安全生产。
⑻ 电监办是干什么的
一、电监办依据国家电监会的授权,履行所在省的电力监管职责
为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区域电监局对区域电力市场实行统一监管,电监办接受区域电监局的指导和协调。
未设立电监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力监管职责由区域电监局履行。
二、电监办具体履行以下监管职责
(一)监督检查供电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质量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情况,监督检查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执行情况,参与制定电力发展规划和电力生产与供应计划。
(二)组织实施进网作业电工许可证、供用电监督资格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受理、审核、颁发和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监管输配电业务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监督检查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执行调度规则的情况,处理有关电力交易和调度的投诉、申诉和争议纠纷。
(四)监督检查未参与区域市场竞价机组的上网电价及辅助服务收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电网企业输、配(供)电成本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参与监督检查终端销售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对查出的电价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提出有关电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检查电力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织新建电厂的并网安全性评价。
(六)受理电力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和申诉;调查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在授权范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七)监督检查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落实情况,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涉电犯罪;配合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电力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
(八)按照国家电监会的统一规划和标准,建设、运行和维护电力监管信息网和本单位局域网;统计并发布有关电力生产、安全、经营和行政执行等信息,并及时报送区域电监局,其中,重大安全事故的报送按国家电监会的统一规定执行。
三、协助区域电监局从事以下监管工作:
(一)参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审核辖区内进入区域电力市场的电力企业市场主体资格,监管区域市场主体执行市场运营规则情况、操纵市场行为和发电企业市场份额比例,监督检查区域市场交易机构的信息披露、交易、结算等行为,监督检查区域电力调度机构“三公”调度行为和调度信息披露情况。
(二)监督检查参与区域市场竞价机组的上网电价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区域市场最高最低限价及辅助服务收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跨省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区域电网企业输电成本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三)参与其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工作。
(四)参与有关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五)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案件或调查事项,执行国家电监会和区域电监局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决定。
四、承办国家电监会交办和区域电监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五、其他事项
(一)电监办的领导班子成员由国家电监会党组管理,职务任免征求区域电监局意见;正处级干部由区域电监局审批,报国家电监会人事部门备案;副处级以下干部由城市电监办管理。
(二)电监办预算通过区域电监局上报和下达。资金支付按照规定实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基本支出预算(含人员经费、公用费用)执行国家电监会规定的标准;项目经费按照谁使用谁申请的原则,由区域电监局审核汇总后上报。
(三)根据电力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逐步调整和完善电监办的职责。
⑼ 关于如何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派遣有多年电力工作经验的员工合署办公,配备了制式服装,购置了执法车辆,使电力执法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规范程序,完善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有政策,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执法程序。制定电力执法工作流程,对执法的形式、步骤等做了相应的规定,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按流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律程序,每处理一起电力违法案件必须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立卷归档六个步骤,坚决杜绝不按程序处理案件情况的发生。公布电力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建立电力违法案件举报受理制度,规范案件举报受理程序。
三、积极推进线路清障。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62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供电通知书》132份,积极协调乡镇、园林、规划、国土、城管、公安等部门对高压架空线路保护区内的高杆植物和违章建筑施工等安全隐患开展清理工作。
四、认真规范查办案件。2009年以来共处理破坏电力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11起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人员,维护了供用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供电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
五、开展用电安全检查。 每年春季和冬季,与供电公司乡村电管部、安监部联合,开展两次大规模的全市企业安全用电大检查,采取供电所自查与检查组抽查的方式进行,确保了全市企业的安全用电。每年定期与供电公司营销部联合,对全市范围内高危电力用户进行两次安全检查,检查采取整改与反馈相结合的方式,有效促进了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根据安委会要求,不定期开展对23家市直企业进行用电安全大检查。
六、加强宣传,贯彻条例。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于2011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与供电公司密切配合,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标语,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并到电力设施附近的施工工地、商贸集市张贴、发放宣传材料。借助每年6月1日安全月启动宣传之际,通过制作以“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为主题的图片看板、发放电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电力安全知识问题等方式,为过往行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安全小常识,
七、建立落实审批许可制度。为贯彻落实《条例》,把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纳入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由经信局办事中心窗口统一受理。该窗口受理实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后,会同供电公司有关部门对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现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作业的机械数量、型号、时间、次数进行严格的限制规定,特别情况下施工时要有供电部门专业人员现场监督指导,确保电网安全。
八、探索农村电力管理新机制。近年来,农村用电设施长期缺乏投入,管理不善,设备陈旧老化,超负荷运行,村电工素质参差不齐,引发多起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针对目前我市农电管理的严峻形势,电力执法大队在认真分析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用电设施百日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为了使村级电工进一步了解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掌握电力生产所必须具备的理论知识,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电力发展的要求,组织电力行业专家对全市范围内农灌用电设施管理电工进行了集中培训。
九、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执法大队经常开展学习活动,努力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专业知识,共同研究在日常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断规范执法用语和文书书写,提高执法行政水平。执法人员均通过市法制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证件法律专业知识考核,经考试取得山东省法制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