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领域执法
Ⅰ 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是什么样的单位
大多是全额事业编制,也有部分是参公单位,随着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的深入,参公的会越来越多,很多人不了解商务执法工作,他们其实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主要商贸领域的如屠宰、酒类等,国家商务部正在加紧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加强商务执法工作,他们将来会取代工商局的部分执法工作内容。
Ⅱ 什么是商贸领域犯罪
商贸犯罪指在商业活动中为达到商业目的而进行的造假、行贿等活动。
Ⅲ 商务局执法大队的具体工作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相关政策,提高依法行政的理论和业务水平,确保相关商务行政法规、条例办法得以全面、准确地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行政法规、条例办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规范化管理;忠于国家法律,履行国家赋予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流通市场的各项监管职能。
3.全面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包括粮食流通、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能。
4.强化流通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支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净化市场环境。
5.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注重事实依据,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商务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市场监督管理事项。
(3)商贸领域执法扩展阅读
商务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商务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行政监察工作。
(二)开展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监督;对同级和下级党的委员会进行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受理检举和控告,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检查和处理违纪违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六)推动商务部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七)承办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任务。
参考资料网络——中国商务局
Ⅳ 商务局管什么的
主要职责: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
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颁发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拟订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牵头负责多双边经贸对外谈判,协调谈判意见并签署和监督执行有关文件,建立多双边政府间经济和贸易联系机制并组织相关工作。
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根据授权代表我国政府处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牵头承担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国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三、负责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编制对外援助计划、确定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具有政府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多双边对中国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牵头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受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五、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
十六、指导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以及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经贸业务指导、队伍建设、人员选派;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中国机构和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4)商贸领域执法扩展阅读:
市场秩序司主要职能:
一、牵头协调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实施建议;建立健全相关预警、督查督办和评估考核体系。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长效机制建设,提出立法建议;承担部门间执法协调,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促进监管信息共享;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
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牵头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相关政策,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促进公平交易、有序竞争。
五、负责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制定规范执法的相关制度,开展执法检查。
六、参与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诚信守法意识和识假防骗能力,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七、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制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相关规章和标准,实施商务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八、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秩序规范、商务信用行政执法和队伍等工作。
十、承担药品流通相关管理工作,拟订药品流通的规章、标准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生猪屠宰管理工作。
十二、起草规范各类无固定地点销售发展的规章,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
十四、牵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业管理及追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十五、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厅(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秘书局)主要职能:
一、 拟订部工作制度,负责部政务运转,督促检查部年度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机构职责相关工作,协调部政务,协助部领导了解掌握全面工作情况。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等上级机关的交办事项,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四、管理商务部会议,承担部党组会议、部务会议和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督办会议议决事项。
五、负责部政务和机要值班;承担部党组、部领导的秘书工作和部级老干部的秘书服务工作;办理部长接待日有关事宜。
六、拟订部公文、印章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部公文核稿工作。
七、负责部政务信息工作;编辑、发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八、在办公厅设立商务部新闻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部各类出版物。
九、负责商务部保密、档案、密码管理、信访工作。
十、在办公厅设立商务部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商务领域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联络工作,承担部地方联系机制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与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履行职责相关的政务工作。
十三、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主要职能:
一、拟订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规章、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负责市场商品运行统计工作和监测体系,建立统计指标体系,采集市场运行数据,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商品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
四、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负责组织重要商品产销衔接,协调解决农副产品买难卖难问题。
五、组织指导“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酒类流通相关管理工作,拟订酒类流通的规章、标准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拟订茧丝绸行业规划和发展政策,协调行业发展,组织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实施国家厂丝储备。
八、规范成品油流通,按有关规定对原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的运营。
九、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Ⅳ 商务部门执法依据,执法内容
一、商务法律的基本框架
(一)宪法
(二)法律
1、综合法律
(1)行政许可法
(2)行政处罚法
(3)行政诉讼法
(4)行政复议法
2、商务专业法律
(1)反垄断法
(2)对外贸易法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外资企业法
(6)拍卖法
(三)商务法规(13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8、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9、核出口管制条例
10、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11、直销管理条例
12、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1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四)部门规章(05-09)
1、国内贸易(24件)
(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2)典当管理办法
(3)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4)汽车贸易政策
(5)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
(6)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
(7)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8)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9)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10)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11)直销待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
(12)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13)原油市场管理办法
(14)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15)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16)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7)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18)洗染业管理办法
(19)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
(20)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
(21)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
(22)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23)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24)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对外贸易(29件)
(1)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
(2)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
(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5)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
(6)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
(7)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
(8)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
(9)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
(10)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11)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12)民用航空零部件出口分类管理办法
(13)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
(1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
(15)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
(16)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
(17)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
(18)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
(19)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
(20)重点理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21)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
(22)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23)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24)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25)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26)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
(27)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
(28)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29)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通用许可管理办法
3、利用外资(17件)
(1)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2)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3)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4)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
(5)关于外商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
(6)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7)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8)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9)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暂行规定补充规定
(10)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
(11)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四)
(12)《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补充 规定(二)
(13)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
(14)关于《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 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二)
(15)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
(16)关于《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17)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
4、对外经济合作(8件)
(1)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2)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
(3)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4)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5)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6)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7)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8)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
Ⅵ 行政执法 包括哪些领域
包括交通行政执法、环境监察行政执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监察行政执法等。
Ⅶ 工商执法部门执法问题的咨询
工商部门负责对流动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管,对检测是不合格的产品一般是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当地工商部门是有权查处的,你无话可说。
不合格的产品还是有使用价值的,销售者应对消费者说明这些板子的质量问题,不能以合格产品的价格来销售。但是你们当地工商部门如罚款了事那就是他们严重的失职行为。
你如还不清楚的话需要咨询或投诉,可找他们上一级的工商部门或当地行政执法管理机构甚至人民法院都可以。
Ⅷ 工商局行政执法主要指哪些
工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12315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根据授权和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推荐和保护工作,促进本地驰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负责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Ⅸ 请问某市商务局下属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全额事业编制吗
商务局下属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全额事业编制。
以无锡市为例,无锡市商务版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无权锡市商务局直属单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
商务局下属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商贸领域的如屠宰、酒类等,国家商务部正在加紧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加强商务执法工作。
(9)商贸领域执法扩展阅读:
无锡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责:
1、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 负责查处商务领域违反涉及酒类管理、 成品油管理、 拍卖、 典当、 再生资源回收、 特许经营、 零售商促销、 零供交易、 报废汽车回收、 家电下乡等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2、负责受理社会公众对商务领域方面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
3、 负责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4、负责收集、 上报商务领域突发事件、 异常情况以及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重要信息, 并负责统计、 上报举报、 投诉方面的信息和商务执法数据。
参考资料来源:无锡市商务局官网-机构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