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能否折抵刑期
① 因为无证被行政拘留,且因酒驾被拘役,那么行政拘留是否能折抵刑期
可以的``判决之前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判决书上面写的很清楚。从你失去人身自由那一刻起计算。
② 判刑前行政拘留日期能否折抵刑期
如果行政拘留的原因与后边判处刑罚属于同一个犯罪行为,可以折抵刑期。如在故意伤害行为,先进行的行政处罚,后因某种原因将伤害案件转为刑事案件,那么前期进行的行政拘留就可以折抵故意伤害罪的刑期。
相关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在判刑前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行政拘留的日期仍应折抵刑期的复函》(1981年9月17日)
山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们(81)鲁法研字第15号和甘法研字〔1981〕第012号报告均已收悉。关于罪犯在判刑前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和因同一犯罪行为被行政拘留的日期是否继续折抵刑期的问题,我们同意你们的意见,仍应按照我院1978年7月11日《关于罪犯在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期间可否折抵刑期的批复》、1979年1月19日《关于罪犯在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期间折抵刑期两个具体问题的批复》和1957年9月30日《关于行政拘留日期应否折抵刑期等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予以折抵刑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81年3月18日《关于侦查羁押期限从何时起算问题的联合通知》是解释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不得超过二个月的期限应从何时起算的问题。我院上述三个批复的规定,则是解决罪犯被收容审查和因同一犯罪行为被行政拘留而实际上剥夺了人身自由的时间也应计算折抵刑期的问题。这三个批复与《联合通知》并不矛盾,仍应继续执行。此复。
③ 拘留期间抵刑期吗
如果治安拘留与所判刑罚属于同一个犯罪行为的,治安拘留时间可以折专抵相应的刑期。
属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1957年法研字第20358号批复规定:“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以前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
198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行政拘留日期折抵刑期问题的电话答复》(复湖北省高院)重申此规定有效,并对“同一行为”作了解释。
④ 行政拘留能否折抵有期徒刑刑期
最高人民法院1957年法研字第20358号批复规定:“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以前受行专政拘留处分的属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
198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行政拘留日期折抵刑期问题的电话答复》(复湖北省高院)重申此规定有效,并对“同一行为”作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