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监理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取消行政审批就是不再进行上述行为,目的是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主要有四种类型。
1、直接取消。就是不再设立相关审批程序。比如国务院最近直接取消了高技术应用部门发展项目年度计划审批、明信片资费确定等多项行政审批手续。
2、暂停审批。就是将行政审批行为暂时停止,以后根据情况有可能恢复,也有可能直接取消。比如国务院暂停实施省级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核准审批。
3、下放审批。就是将行政审批行为下放到下级行政机关。比如国家将学前教育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审批下放到市级教育部门。
4、合并审批。就是将几个行政审批事项合并成一个审批事项。比如合肥市市规划局等11个部门将46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为16项行政审批事项。
审图单位是不能取消的。审图中心的作为是审查图纸中的问题,审查是否设计图纸符合消防、规划、住房、空间等设计要求的。
审图与否主要看工程性质;所做工程要报建必须审图;需要报建监理审图都要。
施工图审查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简称,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法律依据
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② 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会取消吗
抄关于会不会取消的问题,不是注册取消,是行政审批权取消,政府不在承担此项工作,转由社会组织性质的协会承担,跟物业管理师、安全工程师一样,以后所有执业资格都要与国际接轨,下放到协会,由协会负责组织考试,注册,继续教育。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根据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教材编写而成。《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共分六章,分别是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建设工程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相关法规。《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编写了104个历年案例分析考题和典型案例分析题。《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可供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使用,同时也可供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士参考。
③ 国务院2015年取消哪些行政审批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
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计94项)
1 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无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2 期货交易场所上市、修改或者终止合约审批 证监会 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3 期货交易场所变更住所或者营业场所审批 证监会 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4 期货交易场所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审批 证监会 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增股东或原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审批 证监会 无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89号)
6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收费审批 证监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号)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5号)
7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使用审批 证监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监发〔2000〕22号)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证监发〔2006〕65号)
8 证券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种审批 证监会 无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号)
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新的交易品种审批 证监会 无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89号)
10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审核 证监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1 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 保监会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2 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审批 保监会 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30号)
13 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 保监会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4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 保监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保监发〔2011〕39号)
15 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 保监会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6 外资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审批 保监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6号)
17 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审批 保监会 无 《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
18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19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及产品的登记备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
《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
20 对财政有影响的临时特案减免税审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1 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审批 财政部 无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办法》(财发〔2008〕4号)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财发〔2008〕61号)
22 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审核 财政部 无 《财政部 国资委 证监会 社保基金会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278号)
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认定 财政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
24 境外(包括港澳台)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内设立常驻代表处审批 财政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25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 税务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6 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 税务总局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
27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审核 税务总局
同级财政、粮食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28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免税项目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审核 税务总局 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29 拍卖行拍卖免征增值税货物审批 税务总局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
30 营改增后随军家属优惠政策审批 税务总局 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31 营改增后军队转业干部优惠政策审批 税务总局 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32 营改增后城镇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审批 税务总局 民政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33 消费税税款抵扣审核 税务总局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
34 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认定 税务总局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
35 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审核 税务总局 无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9号)
36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税务总局 无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
37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审批 税务总局 无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
38 国防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及实施审批 国家国防科工局 无 《国防专利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8号)
39 全国性社会团体筹备审批 民政部 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40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民政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社字〔1998〕124号)
41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农业部 无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42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 水利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
43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5〕806号)
44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1752号)
45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19号)
46 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自然灾害临时增加采伐限额审批 国家林业局 无 《国务院批转林业局关于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3号) 47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国家林业局 无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发布)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48 启动实施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审批 国家林业局 无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13号) 取消
49 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调整审批 国家林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1620号)
50 天保工程森林培育建设任务调整审批 国家林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1620号)
51 跨区域重点推广示范项目审批 国家林业局 无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9〕289号)
52 省级退耕还林年度实施方案审核 国家林业局 无 《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令第367号)
53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审批 国家林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发改西部〔2010〕1382号)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07〕327号)
54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审批 国家林业局 无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发布)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技术规程》(GB/T20416-200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林护发〔2005〕55号)
55 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海域类)审批 国家海洋局 无 《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2〕13号) 取消
56 国务院批准的用岛项目建筑物和设施登记核准 国家海洋局 无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办法》(国海岛字〔2010〕775号)
《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国海岛字〔2011〕225号)
57 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国家海洋局 无 《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491号)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0〕44号)
58 海岛整治修复项目验收 国家海洋局 无 《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491号)
59 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认定 教育部 无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工作的意见》(教技发厅〔2004〕1号)
60 地质资料延期汇交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
61 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核准 国土资源部 无 《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62 矿产地储备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矿产地储备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28号)
6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查阅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审查 国土资源部 无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
64 省、自治区、直辖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审核 国土资源部 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65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产地名录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
66 国土资源部科技平台建设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
《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命名和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13〕72号)
67 整装勘查区设置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5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整装勘查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40号) 68 调整矿产勘查风险分类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
69 船舶污染物清除作业单位资质认定 交通运输部 无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
70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交通运输部 无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
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海事机构
71 水运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认定 交通运输部 无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72 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交通运输部 无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73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交通运输部 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子项“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子项“申报人员资格认可”和“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海事管理机构
74 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机构、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甲级)机构认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75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科研项目审查 国家卫生计生委 无 《病原微生物实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76 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审批 海关总署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取消 原由直属海关审批
77 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纳金减免审批 海关总署 无 《海关税款滞纳金减免暂行规定》(署税发〔2012〕437号)
78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质检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
79 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核发 质检总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
80 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的重要出口商品注册登记 质检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47号)
81 国家级裁判员审批 体育总局 无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
82 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PC) 中国民航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1987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83 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认可 中国民航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84 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 中国民航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85 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 中国民航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86 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 中国民航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87 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和改制审核 中国民航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88 民用航空器地址编码指配 中国民航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89 军工产品储存库一级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 公安部
国家国防科工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90 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 公安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91 一级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 公安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
9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定点生产审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无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93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中国气象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
下放至省级气象主管机构
94 商用密码科研单位审批 国家密码局 无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3号)
④ 国家为什么取消监理工程师行政审批权
目前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准入仍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行政许可审批。行政许可审批权目前没有取消!
⑤ 施工图审查的行政审批取消了吗
2、设计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进展缓慢
相较于通过强化建设单位设计质量责任方式,分散工程设计人员的职业责任风险,发展与促进工程设计职业责任保险的应用推广,无疑是更为直接有效的风险保障方法。2019年9月,深圳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即提出推行勘察设计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但令人遗憾的是,相较于“设计人员终身责任制”的政策推进发展,作为设计人员职业责任风险保障的“工程设计职业责任保险”却迟迟未得到有效发展。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也并未提及设计职业责任保险的相关推进办法、要求以及实施办法。
客观上来说,通过强化建设单位设计质量责任的方式来抑制其相关不规范市场行为,降低设计质量风险,并非绝对的有效办法。在缺乏强力的市场监管机制下,不免有人会受资本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不顾设计安全施工、擅自更改设计。这也不可避免的加重着设计人员的职业责任风险,因此从设计人员责任风险保障角度而言,进一步推进“取消施工图审”的重要前提,即是同时加快完善“工程设计职业责任保险”的市场应用推广。
2020年4月1日,深圳将正式取消施工图审制度,同时强化建设单位的设计质量责任,这对分散和转移工程设计人员职业责任风险有一定效果,但其前提则是建设单位有着较高的自律与监管意识能力。相较而言,发展工程设计职业责任保险则是更为直接有效的风险保障方式,因此相关部门在推进取消施工图审的同时,还应大力推进工程设计职业责任保险的推广应用。
⑥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内容解读
进一步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积极性——工信部、保监会解读国务院再次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内容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其中,取消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取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等事项,社会关注度高,申报量和审批量大,取消和下放后受益面较广。对此,工信部、保监会进行了解读。
工信部称,取消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主要考虑有两点:一是取消后受益面广。目前全国有2557家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其中2305家跨地区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按照取消前备案核准管理要求,至少会设立11525家分公司或子公司,办理71455个备案申请,因此,取消该项审批,企业将减少分支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降低办事成本。二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工信部开通并且不断升级改造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一方面逐步实现了在线审批,另一方面着手完善备案、年检等管理功能,同时,建立信誉记录管理平台并主动向社会公示。通过这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能够实现有效管理。
电信资费涉及千家万户。工信部表示,取消电信业务资费审批,主要考虑通过市场竞争来进一步推动电信业务资费水平的下降,充分发挥市场“无形的手”对资费的调控作用,全面提高电信市场经济运行效率。审批取消后,将不断完善电信资费监测制度和体系,加强对市场资费情况的监测,同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价格行为,督促企业做好资费网上公示等相关工作,推动企业不断提高电信资费透明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工信部称,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水平、能力和信誉等,主要由市场评判。取消后将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准入门槛,增加市场活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抓紧制定出台相关标准,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保险公估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按约定收取报酬的机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规定,保险公估机构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截至2013年底,我国保险公估机构有320家,获得公估从业资格人员7.1万人。
保监会表示,取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许可事项,将相关管理责任移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利于更好地释放市场活力,活跃金融市场。下一步将适时修改《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相关规定,明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行业协会将制订相关配套制度,在资格考试、执业登记、考试系统等方面加强管理,确保政策顺利过渡,确保不会因为取消行政许可,降低准入标准,放松后续管理。
⑦ 关于暂停办理信息监理资质及监理工程师对该行业的影响
只能说是以后的管理更加会有法可依。
⑧ 监理工程师会被取消吗
关于会不会取消的复问题,不是注册取制消,是行政审批权取消,政府不在承担此项工作,转由社会组织性质的协会承担,跟物业管理师、安全工程师一样,以后所有执业资格都要与国际接轨,下放到协会,由协会负责组织考试,注册,继续教育
⑨ 监理工程师证可以取消吗
2020建筑业改革大潮,保险力量持续为建筑业发展注入活力!-工保网
3、构建新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2020年,国内建筑业发展迎来了包括建企资质、行政审批、质量安全保障等多方面的改革浪潮。这些行业变革中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机遇,同样也潜藏着大量的风险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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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取消施工图审查,国家提出“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这一方面为了取消冗长的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建设审批程序;另一方面则为了强化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实现施工图审查从行政审查到市场自审的机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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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取消强制监理,国家提出“不再强制要求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工程监理”,其主要目的在于解决项目管理过程中,建设监理“失效”问题,探索构建全新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客观来说,在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环境下,无论取消施工图审查机制还是取消强制监理,都将为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生产造成不可忽视的风险威胁。
全新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简称IDI保险,是近年来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推进的工程质量险种,其以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范围既包括“地基基础与主体机构工程”的质量缺陷问题,同时也包括房屋住宅常见的“保温与防水工程”质量缺陷。IDI保险的保险期间最长可达十年。
除保障责任范围与保险期间外,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还创新引入的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通过专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对建筑工程的实施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服务,建立覆盖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防护。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现了保险力量参与工程质量建设,构建了全新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全新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同样是近年来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推进的安全生产险种。安责险是基于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两大险种优势特点,创新研发的全新安全生产险种。
相较传统安全生产险种,安责险不仅扩大了保障目标范围,收窄了保险除外责任,令保险保障功能更全面,形成更有效的施工安全风险保障。同时,安责险还突破了传统安全生产险种局限于发挥事后保险补偿功能的瓶颈问题,创新引入了“事故预防功能”,令各类施工安全风险在萌芽阶段即被发现,进而采取有效防范与应对措施。通过有效的事故预防机制,构建全新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纷纷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建筑业顺利复工复产。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发展经历了多方面的发展考验,同样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发展成果。在国家持续推进建筑业改革,同时鼓励支持保险业参与工程建设的整体背景下,保险力量日益成为推动我国建筑业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