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宣贯年
1. 如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约法三章
可以这么做: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一)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
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经人防办集体研究后按市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节约用电、用水,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养成随手关灯习惯,下班前要必须关闭办公设备电源。
(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一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本着热情、周到、节约的原则,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工作餐不提供酒水,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召开各类会议,原则上不挂会标,一律不摆鲜花水果,会议力求精简高效。
二是坚决杜绝了馈赠纪念品行为。【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汇报】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汇报。公务接待中不馈赠纪念品,不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没有向上级部门馈赠礼品,不存在公款送礼现象。
三是严格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省、和我市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今年,为学习借鉴外地人防工作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市人防工作的提档升级,根据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加快发展”的要求,市人防办组织骨干力量赴江苏省张家港市、安徽省天长市进行了考察学习。之前,我们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外出学习。
(三)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制定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公务车辆“三定点”(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使用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节假日期间,公用车辆一律封存到市政府地下停车库。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政勤政承诺》,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没有违反“禁酒令”和无故迟到、旷工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部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在落实“八项规定”和治理“慵懒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加强;二是服务能力建设需强化;三是制度体系需完善;四是监督检查工作需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为建设和谐幸福新邹城做出积极的贡献。
2. 在公文中,经常碰到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这两种公文的写作有什么区别呢
意见是党政机关公文的一种,细则则不属于。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细则一般由原法令、条例、规定的制定机构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制定,与原法令、条例、规定配套使用,其目的是堵住原条文中的漏洞,使原条文发挥出具体入微的工作效应。
因此我觉得两者有较大区别。实施意见是指导性的,为的是定措施、抓落实;而实施细则则是解释性的。
意见的正文一般由开头、主题、结尾组成。
开头,概括性说明制定意见的缘由,目的或依据。常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作为承启语转入意见的主体部分。
主体,主体部分解决“如何认识”和“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结构安排上应先写原则性指导意见,后写具体性指导意见;先写理论性认识,后写解决办法。内容较多篇幅较长的意见,可以用序号或小标题形式排列,以使结构更清晰明朗。
结尾,上报的意见,结尾可提出请求批转的要求,如“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单位)执行。”下发的意见一般要求下级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有的还可以提出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
意见写作应注意的问题
1.意见是就贯彻执行上级精神提出带有宣传、引导、说明、阐释意义的指导性文件,语气要相对缓和,不应使用命令行的强制口气。
2.意见中较多地使用说理的表达方式,但说理要求简明,不应用写论文或宣传材料的手法做全面论述。
3.意见大多是就现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过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因此,意见的写作要注意选题,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
如关于XXXXXXX的意见
XXXXXX:
为了XXXXXXXX, 按照XXXXXX, 让XXXXXXX,现提出如下意见:
1.
2.
3.
4.
5.
...... ...... ......
二〇〇X年X月X日
实施细则
一、定义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细则是应用写作研究的主要文体之一。
细则一般由原法令、条例、规定的制定机构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制定,与原法令、条例、规定配套使用,其目的是堵住原条文中的漏洞,使原条文发挥出具体入微的工作效应。
(一)细则的含义。细则是有关机关为实施某一法律、法规、规章而制定的详细具体的法规性文书。
国家的有关法律或上级机关发布的有关条例、规定等,在具体环节上不可能面面俱到,需要相应的管理部门结合实践再作补充和阐释。另外,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在实行某一法规的时候,充许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处理。因此,有些法规在发布的时候,就在结尾外特意说明:“本条例(规定)由××部门负责解释”,或者“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出实施细则,并于×月×日前报××办公厅”。这些都显示了细则这种文体的必要性。
(二)细则的特点:1.派生性。细则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法规性文书,它必须以某一法律、法规为前提,是某一法律、法规的派生物。如: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才会有随后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细则作为法律、法规的派生物,只能是对原文的补充、阐释和细节化,使相关法律和法规更详尽、周密和具体,而不能超出原法律、法规的内容范围,更不能自行其事,另立法规。
2.解释性。细则要对原法律、法规的重要词语、规定事项给以阐释,使其含义更明确、具体,更具有可行性。
3.补充性。细则还要对原文不够详尽的地方进行补充。补充之后,大大增强了规定的可行性。
4.详细性。细则还有一大特点就是特别详细,这一点在文种名称中已经显现出来了。
二、细则的写法
(一)标题和日期。1.标题。细则的标题由原法规名称加“实施细则”或“施行细则”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实施细则》。
2.日期和制发机关。在标题之下正中,加括号标注发布日期和制发机关名称,或者批准、修订日期和机关名称。随命令、通知等颁布的细则,可不列此项。
(二)正文。正文是细则的主体部分,要对某一法律、法规的实施作具体、周密的阐释、补充和规定,但不得超出原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
细则的正文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章条式写法,一种是条款式写法。
1、章条式写法。这种写法适用于内容较多的细则。全文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总则、分则、附则。
总则是开头部分,主要用来说明制定细则的根据、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机关等。总则一般排为第一章,分若干条。
分则是细则的主体部分,分若干章,每章再分若干条。分则用来对原法律、法规进行解释、补充,作出细致周密、切实可行的规定。
附则是细则的结尾部分,主要用来提出执行要求。
2、条款式写法。这种写法不分章,直接列条,适用于内容较简单、篇幅较短的细则。根据、目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等内容,写入前几条;解释、补充和规定,写在中间,条款最多;执行要求写在最后。
3. 贯彻《条例》和《准则》中遇到的问题有哪些
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道德“高线”;《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准则》和《条例》坚决贯彻执行好,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一、强化学习宣传,树立党规党纪意识
学深悟透《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是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的前提与基础。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等同于一般性文件的学习。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逐条逐句地学习,唤醒全体党员的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近期,市委将举办一期以学习两项法规为内容的“林邑讲坛”,邀请专家解读讲座。明年,全市将开展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把两项法规的学习教育作为党内法规教育的主要内容,将两项法规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校教学课程,采取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两项法规专题学习,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和行政一把手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内容讲至少一堂党课,确保实现全市党员干部学习两项法规全覆盖。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始终对党的纪律和规矩心怀敬畏戒惧,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执行纪律,进而带动全体党员遵规守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准则》和《条例》,开展“学条例背准则守纪律”等活动,将《准则》和《条例》刻记在心,当好守纪护纪的模范先锋。要把宣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广告牌等平台做好宣传报道、条规解读工作,使党员干部熟悉掌握两项法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
二、强化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执行就形同虚设,就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无论是坚持“高线”,还是坚守“底线”,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必须从每个党员做起,从小事做起,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必须全方位全覆盖,一把尺子量到底。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绝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关键少数”,要模范遵守《准则》和《条例》,不仅要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更要管好班子、带好干部队伍,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做到团结共事、干净干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使廉洁自律规范和“六项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与推动中心工作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解决公款吃喝、打牌赌博、大操大办等“四风”问题,收受红包礼金问题,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问题,“雁过拔毛”式腐败等突出问题,逐一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整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必须坚持有纪必执、有执必严,有违必查、有查必究,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工作纳入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各级纪委(纪检组)要牢牢把握《准则》这个执政党道德宣示的最高标准,充分运用《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进一步深化“三转”,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要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特别是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努力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力度,决不搞选择性执纪,决不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坚决防止从上到下执纪强度递减的现象。尤其是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要进行严肃执纪问责,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
4.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的通知:
一、国家领导人、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负责人出国访问,根据国际惯例和国别情况,可以酌情赠送礼物。对外赠送礼物必须贯彻节约、从简原则,礼物应尽量选择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二、所受礼物,价值按照我国市价折合人民币不满200元的,留归受礼人使用;
200元以上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贵重礼品,黄金、珠宝制品,高级工艺品,有重要历史价值的礼品,由受礼单位交礼品管理部门送有关机构或者博物馆保存、陈列。
2、专业用品、设备器材和具有科研价值的礼品,可以留给受礼单位。
3、高级耐用品,汽车、摩托车,交礼品管理部门;电视机、摄像机、高档照像机等,交礼品管理部门处理,经礼品管理部门同意后也可以留给受礼单位。
4、食品、烟酒、水果类礼品,可以归受礼人本人或者其所在单位。
5、高中档实用物品,如钟表、衣料、服装等,按照国内市价折半价由受礼人所在单位处理,可以照顾受礼人,每人一年以两件为限。
6、其他贵重物品和未经礼品管理部门批准归受礼人或者其所在单位的物品,全部交由礼品管理部门处理。礼物变卖收入一律上缴国库。
三、在对外公务活动中如果对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应当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所收礼金、有价证券一律上缴国库。
四、受礼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礼品申报单。
五、出访、来访以外的其他对外交往中赠送礼品的标准和接受礼品的处理,参照前列有关规定办理。
六、对外赠送礼物金额由财政部和外交部规定。两部可以根据我国物价的变动,对金额作出调整并发文通知,其他任何部门均无权变更。
七、《规定》和本通知也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政协、各人民团体和军队。
(4)法规宣贯年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是我国制定的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行政法规。加强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管理,对于严肃外事纪律,保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维护我国国际声誉,保证对外交往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对外赠送礼物金额标准的规定:
一、国家主要领导人出国访问,对每一邀请国的赠礼以五千元为限(按人民币计算,下同)。副总理、国务委员及其他相同级别的人员出国访问,对每一邀请国的赠礼以3000元为限。如有特殊需要,可另行报批。
二、国家行政机关其他人员出国访问赠礼标准如下:部长级(含副部长级,下同)代表团、组,对每一邀请国的赠礼不超过1000元。司局长级以下(含司局长级)代表团、组,对每一邀请国的赠礼不超过500元。
三、对首次访问我国的外宾,如果对方赠礼,可以回礼,标准如下: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其夫人以1000元为限。访问外地时,各地可以回赠不超过300元的礼品。副总理及其夫人,以700元为限。
访问外地时,各地可以回赠不超过200元的礼品。部长级人员及其夫人,不超过400元。访问外地时,各地可以回赠不超过200元的礼品。司局长级人员,不超过200元。访问外地时,各地可以酌情回赠小纪念品。
对随团来访的司局长级以下(不含司局长级)工作人员,可以视情况酌赠小纪念品。各类代表团访问外地时,地方政府仅向团长夫妇回赠礼品。
四、对访问我国的著名友好人士、社会名流、专家学者,确有必要回礼的,比照第三条部长级人员的标准执行。
5. 为什么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在民营企业不能正确的贯彻落实呢
因为企业为了规避法律,节约成本,冒险违法。但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都要执行劳回动法规,比如试用期答可以是1个月、2个月、3个月等,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劳动合同期限为3~12月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1~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6. 如何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制度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制度管理包括制度设计、制定、实施、效果评估和再完善五个方面,在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方面我们下了很大工夫,而对制度设计和效果评估重视不够,甚至存在缺失现象。试想,如果一项制度缺乏科学合理的设计、缺乏实施效果评估,这项制度的合理性和效用性必将大打折扣。在制度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制度设计缺失,制度出台缺乏论证。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而“量身定做”的,制度设计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企业需要制定哪些制度、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体系以及如何制定的问题。令人遗憾的是目前许多制度都是由各业务职能部门代表企业制定,没有哪个部门对制度设计负责,至于制定哪些制度、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体系更很少考究和论证。由于缺乏制度设计,业务职能部门各行其是,使各项制度之间缺乏衔接,有时相互交叉对立,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另外,制度设计环节缺失容易出现制度出台的盲从性,造成上面有什么制度,下面照猫画虎出台什么制度,导致制度千人一面,脱离实际,缺乏企业个性和特色。
2.一些制度带有鲜明的部门色彩,公平公正性不够。各业务部门在制度制定过程中,习惯闭门造车,而很少调研,广泛征求其他部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习惯从便利本部门、本业务系统开展工作的角度考虑问题,而站在企业战略高度考虑的不够;习惯对下级执行者要求苛刻、避轻就重,而对制度的制定者和督导者网开一面、避重就轻,严重背离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有些部门甚至把设立制度作为利益调整、维护本部门利益的工具。前些年我国政府取缔了不少利用权力获取社会公众资源的地方性行政法规,从侧面反映了制度腐败的严重性。
3.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制定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管理,解决问题。简单实用有效是制度具有可操作性的重要衡量标准。在制定制度时我们极易犯过左或过右的毛病。过左就是过于突出制度的约束性,表现为制度过于繁琐,过于细化量化、标准太高太严等,执行起来十分困难,不仅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增加了执行成本,而且也达不到预期效果。过右主要表现不切实际照搬上级文件,制度文字流于形式,过于宏观笼统,标准不明确,要求不具体,把制度建设作为装点门面、应付上级检查的工具。因此在制定制度时我们必须克服过左或过右的毛病,使制定出来的制度真正简单实用,切实可行。
4.制度创新缺乏继承性和连续性。制度建设是制度制定、执行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的过程,任何制度都有一定的时效性和阶段性,没有一成不变的制度。当企业的外部生存发展环境和内部发展战略目标发生变化时,需对制度中不合时宜的部分进行修改,而不是全盘否定。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以前我们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个领导一个思路,新领导上任后,不仅要换人,以前的制度也要推倒重来,感觉这样才能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还有些制度仓促出台,说不上朝令夕改,但年年修改完善;个别制度改变过大,往往让执行者和遵守者无所适从。如果一项制度还基本合理,就要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制度创新方面西方企业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5.制度执行力方面存在缺陷。制度与制度执行力是紧密相关但又不完全等同的两个概念,制度执行力建立在制度基础之上,是实现制度目标过程中速度、质量和效能的综合体现。影响制度执行力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制度本身不合理,缺乏可操作性。其次,制度执行好坏一个样,缺乏有效的奖惩激励、责任追究机制跟进,挫伤了员工制度执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次,制度的执行缺乏监督制约,造成个别组织实施者对制度执行的身体力行程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等执法不严的问题,甚至为满足一己私欲凌驾于制度之上。另外,制度执行力文化建设滞后,在企业内部还缺乏尊重制度、以制度作为行动最高准则的文化氛围。
二、加强制度管理,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对策
提升制度执行力,制定一个好的制度是前提,抓落实是关键,监督制约、效果评价是保障,必须建立制度设计、制定、执行、评价一体化的制度管理运作体系。
1.构建好的制度,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公共选择管理理论认为:在好的制度和制度环境下,坏人可以做好事;在坏的制度和制度环境下,好人可以做坏事。把制度制定好,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前提。
(1)成立专门的建章立制机构。具体负责制度体系的设计和制度制定的审定工作,相当于人大立法机关。企业成立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的立制机构的目的,就是要解决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的问题,保持制度的公正性,避免个别部门把设立制度作为利益切割、维护本部门利益的工具。
(2)精简制度,建立精干高效的制度体系。制度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符合实际、满足需要、解决实际问题。制度过多反而会形成“文山会海”,增加管理成本,降低组织效率。我们必须用新的视角审视梳理制度体系,对内容相近、业务关联的制度能合并的合并;对内容空泛、缺乏约束力的制度该取消的取消;对带有部门利益保护色彩的该废止的废止。通过精简制度,真正把领导者和管理层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解决实际问题。
(3)要注重调查研究。制定制度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在制度制定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闭门造车、照猫画虎、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制度等现象,制度出台的速度也快得惊人。制度要符合实际需要,突出企业特色,制度出台前必须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为制度执行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4)提升制度的亲和力。制度建设要遵循“人本精神”,体现制度对人的情感、公平关怀。对一些特殊情况要作出相应的规定。
2.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首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一旦建立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形同虚设。在一定意义上执行制度比制定制度更重要。执行制度实际上是排除执行干扰、解决制度梗阻的问题。对制度执行干扰程度最大的是权力集中、管钱、管物的关键岗位和要害部门,这些岗位和部门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干扰某些制度的执行,摆脱制度的约束,谋求制度外的待遇和利益。其次,各职能部门作为制度的制定者,他们可以发挥获取制度信息的优势和熟知业务运作的能力,采取规避和变通的办法,维护本部门、本业务系统的利益。对制度执行干扰程度最小的是一般员工(操作服务人员),他们是制度执行的“弱势群体”,即使制度再不合理也必须执行。要保证制度落实,排除制度执行干扰,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增强“依法治企”意识,把带头执行和维护制度视为自己的基本职责,把“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做模范执行制度的典范,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崇尚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二是各业务部门要刚性公正执法。刚性执法就是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狠抓制度落实,确保执行制度不走样。在处罚方法上要改变过去初犯从轻的做法,对第一个违章违制者从严处罚。“破窗理论”认为必须及时修复“第一扇被打破的窗户玻璃”,否则会危及整个制度大厦。对“第一个破窗”者要严惩,使制度推行之初就要显示出威慑力。公正执法就是要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干部职工一视同仁,人情面前坚持原则。通过刚性公正执法,消除制度执行中的权力干预、部门干预和人情干预,解决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三是要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原则性强、作风正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不断充实到企业执“法”队伍中,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的能力和水平。
3.建立制度执行奖惩、制度监督和制度评价机制,为制度执行提供保障。
(1)建立制度执行考核奖惩机制。制度考核是检验制度执行的重要手段,要保证制度落实,必须把制度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制度执行考核奖惩机制,对制度执行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执行差的给予经济处罚。通过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形成对员工执行制度的正向激励,形成对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实行问责制,对制度执行不力者要进行责任倒查,层层追究责任,形成出了问题必须有人“买单”的责任追究机制,有效解决“制度执行好坏一个样”的问题,从而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
(2)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权力缺乏监督会产生腐败,制度缺乏监督会导致群体“失约”、行为“失常”,因此制度缺乏监督比权力缺乏监督造成的危害更大。要加强上下级监督,做到责任层级清晰化,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加强平行监督,以新的内控制度为平台,建立各业务部门分工明确、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制衡机制。加强组织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要全过程参与,对严重违纪违规进行查处,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制度建设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重视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厂务公开制度,在制度制定、执行过程中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建立制度评价机制。制度实施后,针对制度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定期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分析评价,认真查找制度本身和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给予完善。通过建立制度评价机制,形成持续改进、不断创新的制度运行机制,努力构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制度管理体系。
4.建设制度执行文化,创造高效执行力。制度执行必须依赖执行文化的力量,执行文化是企业提高执行力所要追求的最高境界。建设制度执行文化其核心就是营造尊重制度、以制度作为行动最高准则的文化氛围。
企业制度执行文化建设需要领导者的推动。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说过:“一个企业的领导要有将一件事从头抓到底的韧性。”领导者对制度执行的身体力行程度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企业具有什么样的执行文化。领导者首先要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制度,担当起领导人的榜样角色;其次是积极倡导,在日常工作中时刻向下属不断宣传灌输执行力文化,使尊崇制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等执行文化理念深入到每个员工心里,转化为自觉行动。
培育团队执行文化。制度的最终执行,需要一个单位和组织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木桶原理”认为:木桶的最大容量不取决于长的木板,而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同样制度执行力不取决执行力最好的员工,而取决于执行力最差的员工。“木桶原理”告诉我们要提升整体执行力,必须提升每个个体的执行力,不断缩小个体执行力之间的差异。每个员工要树立集体和团队意识,学习上互相提高,工作上密切配合协作,形成执行合力,努力完成共同的工作目标,最终建立起团队执行力文化。
三、加强制度管理应处理好三个关系
行政指令、制度管理、活动安排、企业文化建设等共同构成了企业的运作体系,并服务于企业的目标。制度管理作为企业的主要运作工具,在执行过程中不时会受到行政指令、活动安排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牵制甚至干扰,必须处理好几者之间的关系。
一是行政指令与制度管理的关系。制度的制定、执行离不开行政指令,而行政指令代替不了制度管理。行政干预过多本身就说明了制度管理的缺失或制度执行的弱化。在制度健全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行政干预,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提高制度执行力上。
二是活动安排与制度管理之间的关系。制度管理与制度执行是我们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管理的常态。活动安排具有阶段性,是制度管理的一个辅助工具,相当于计算机软件上的一个补丁。制度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和部门经常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来弥补。如果活动安排过多,不仅会给基层带来额外的工作负担,同时也反衬出制度执行力的弱化。可以肯定地说,开展活动越多的单位,在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越多。因此企业应减少活动安排,把活动安排尽量纳入制度化管理。
三是文化管理与制度管理的关系。文化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最高境界,建设执行力文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一个漫长的实践过程,只有在执行文化理念深入到每个员工心里,转化为自觉行动,形成执行合力的时候,才能最终建立起有效的团队执行力文化。而制度执行是很现实的,企业不能舍本求末,在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去实行文化管理。否则就是摆花架子,既劳民又伤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