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行政
① 国土所所长什么级别
如果是县里下辖的镇街道国土所,该所属于正股级编制,所长是正股级。县一级的国土局为正科级别,局长为正乡科级。以此类推,地级市的国土局局长为正县处级。国土所,通常是配备在乡、镇或街道一级。一般国土所的标准叫法是国土资源局。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1)土地所行政扩展阅读:
国土所的主要职责:
1、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宅基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管理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2、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4、负责测量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
② 国土资源所是什么级别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 ,县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所,为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属于县级,乡镇一级的行政机关只有乡镇政府,不分设各局,国土资源所并不属于乡镇政府管辖。
(2)土地所行政扩展阅读:
国土资源所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组织宣传本乡(镇)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安排,宣传每年“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
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3、开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管理工作。
5、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乡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7、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可能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调处探矿权、采矿权权属纠纷。
8、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9、对本行政区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对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10、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费税的收缴管理工作,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足额、及时上交。
11、受理本区域内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落实首办责任制事项;调查处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动态掌握所辖各村(街道)人民群众对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存在问题、矛盾纠纷等苗头性情况,并及时进行引导、妥善处理;动态搜集掌握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推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2、负责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本所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法、依归公开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及时公开包括土地利用计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同地权属、统一区片价标准、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知晓,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权利。
③ 国土所是属于事业单位还是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
下属有事业单位
大多数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
④ 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是什么编制
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享受公务员编制,由县(市、旗)人民政府管理。
参照《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市(州、盟)、县(市、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仍由同级人民政府管理;地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机构编制仍由行署管理。市辖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机构编制上升到市人民政府管理,改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上升到县(市、旗)人民政府管理,县(市、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县(市、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4)土地所行政扩展阅读
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第一条第三点规定,县(市)所辖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作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机构编制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
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市、区)所辖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等行政管理职能。
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第二条第二点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事先将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土地用途分区图等规定内容,经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核定;规划经批准后,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或调整,涉及改变规划规定内容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⑤ 土地行政和行政管理有什么异同
行政管理是指国家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通过各级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政回府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土地答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是管理国家土地事务的活动,具有行政管理的一般属性,具体是指国土资源管理专门机构依据国家宪法和土地法规,对土地分配、占有、开发、利用等过程和行为所进行的一系列的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综合性措施和活动。因而行政管理与土地管理既有内在联系,又有不同的范围和内涵:①行政管理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政务的管理;土地管理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调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和监督土地利用等活动的管理。②行政管理的直接目的是执行国家意志,推行国家政务,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而土地管理的直接目的是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土地合理有效配置。③行政管理侧重管理过程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而土地管理则侧重对具体土地政策、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和实施,以及对土地管理事务处理的方法、技术和程序。
⑥ 什么叫土地行政
土地行政是指国家地政部门,依照土地法律、法规采取的具体的直接影响相对一方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⑦ 什么是土地行政处理
土地行政处理 指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针对特定对象,所采取的具体的、单方面的、能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土地行政处理一般不含土地行政处罚的成分。土地行政处理通常包括两种类型:
(1)命令。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使个人、组织作为或不作为的决定。如限期纠正、责令停止侵害、责令退地、责令限期整治等。
(2)拒绝。指土地管理部门对个人、组织不符合用地条件而申请用地作出不予同意的决定。如资金、项目不落实的,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未依法办妥征地补偿协议而申请用地的,以及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⑧ 国土资源局有哪些行政部门
一般复设有办公室、人制事监察科、法规与综合协调科、行政审批科、规划用地科、土地市场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执法监察队等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