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依据
㈠ 发改委立项职权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按照职权划分,一般来讲基本建设项目由发该系统审批,技改项目由经委(经贸委)系统审批。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项目实行审批、核准、备案制。请学习该决定。此外,每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本决定制定本地方有关管理办法,可祥询。
三、立项只是应该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的前期工作的一个基础环节,其后有可研、初设等多个环节。就作用来看,立项主要是解决项目可行性的问题,其后的可研、初设、施工图等环节是对项目的进一步深化。
四、项目审批过程中有几个重要的前置条件,例如必须具备环评、用地预审、选址、节能等手续,方可进行审批。由于上述过程复杂,所以在某些地区为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往往会忽略某些程序,先行审批,这样往往造成项目决策不科学、不合规等现象。造成以上现象的根本原因是:职能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信息沟通不畅;责权不配套;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衔接和层次性不强;部分制度尚未完善等。
五、要理顺项目审批程序,建议着重从发改、环保、国土、规建四条线深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六、以上仅个人观点。
㈡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行政许可设立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的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另外各地也有相应的管理条例,可上相关网站查询.
㈢ 什么是党组织审批新党员的主要依据,是共产党员的资格证明
党组织审批新的党员,主要是从政治思想等各个方面对新党员进行审核。
㈣ “城市道路挖掘”作为行政审批事项,法律依据的什么
“城市道路挖掘”作抄为行政审批事项,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及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㈤ 建设项目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1、业主单位应向当来地发改委申请立项自,发改委根据企业的立项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如果该项目可行,发改委将给该企业发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代建设项目批文),企业取得该批文后,同时还要取得相关建设手续,就可以施工了。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附件: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国土、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建设资金来源的落实意见;中外合资项目必须要有中外各方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协议等相关材料;重大项目必须具备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和经过批准的选址报告。
3、投资计划申报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可以此为依据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落实好其它建设条件,特别是建设资金(建设资金要有相关银行的证明)后,即可申报年度建设计划。
4、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原则: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审批项目和编制年度计划;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禁以权谋私,对违反规定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正在审查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向外泄露结果;对能办不办、拖办的,要给予严肃批评。
㈥ 行政处罚能不能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要件有什么依据
首先,此两者为两属关系,如无法律明文规定,不可增设审批的前置条件,当然包括不得将处罚结果作为前置条件。
其次,处罚与审批依据的是不同的法律,执行的是不同的程序,相互之间应当互无影响。即使核发了行政许可,其未经许可的作为的违法事实是存在的,应当不影响处罚程序。
最后,如系对未经许可的作为进行处罚,相对对申请行政许可应当视作积极改正,更应支持。若其条件具备,当然应当予以许可
㈦ 谁审批谁负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㈧ 药品审评的依据是什么
在药品审评审批方面,修订草案规定:一是在审批药品时,对化学原料药一并版审评审批,对权相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并审评,对药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一并核准;二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沟通交流、专家咨询等机制,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三是要求批准上市药品的审评结论和依据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审评审批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修订草案规定
㈨ 建设项目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发改委管的
建设项目立项,指有权的行政机关根据投资者的立项申请,经依法审批或核准,准予进行特定项目投资的行为。从性质上看,项目立项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一、投资项目立项的分类。以项目投资者的主体不同,投资项目立项可分为两大类:1、审批立项: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应该进行审批立项。2、核准立项: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如果法律明确规定需要进行核准的,应该进行核准立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需要进行核准的,企业只需将投资项目向有权机关备案即可。
二、审批立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
三、核准立项。核准立项主要适用于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根据投资者身份和投资项目地域的不同,可以将企业投资项目分为三类: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对于这些投资项目国家采取两种管理方式:核准制和备案制。内资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的,需要向政府有权机关申请项目立项,由有权机关经合法程序核准后,方可进行投资建设。企业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内资企业申请项目立项核准的机关为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它们各自的核准权限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规定划分。但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内资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仅需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三、法律法规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2、《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
㈩ 外贸订单审批的依据是什么
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合同审批之后,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