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班子
㈠ 党组成员是否是班子成员
党委委员是班子成员。
1.党委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党委委员要作分工,除党委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外,还有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2.人数较多的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另设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团委书记)、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党委委员的设置是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3.四大班子是指中央到县区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群体,包括党委领导班子、人大领导班子、政府领导班子和政协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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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的相关要求
党委委员必须摒弃落后的思想观念,树立平等、民主意识,用马克思主义的组织观念看待同志间相互关系,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智慧和集体力量,从思想、制度和机制上解决好党委班子成员向谁负责的问题,是各级党组织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重要保障。
1.认真履行党委的职责,完成党委交给的任务,重视党的建设,对党委的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2.按时参加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执行党委决议,维护党委集体领导;
3.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廉洁从业,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4.坚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活动,不作特殊党员。
㈡ 在一个单位里党总支会议和班子会议如何区分
涉及到党务工作的抄召开总支会议研究,行政工作班子会议研究。
一般在很多单位,班子成员和党组织成员是交叉任职的,既是班子成员也是党支部委员,除非有非党的。有啥事一般不分总支会还是班子会,一伙就研究了。
召开总支会议的次数,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㈢ 局党组成员是领导职务吗
局党组成员是领导职务。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版、经济组织权、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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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㈣ 市直参公副处级单位,11个编,三个科室,领导职数1人(高配正处),行政无班子所以设党组班子3人,有
没有不合理这一说
㈤ 行政班子会议是否可以研究人事议题
按照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是党管干部,行政班子不管人事问题,因此行专政班子会议是不可以属研究人事议题的。即使有的单位党委(或总支等)成员与行政班子是同样的几个人,研究人事议题时,会议名称也要相应改变。
民企则按自己制定的管理制度确定可以或不可以。
㈥ 对照检查是党委班子还是行政班子
是全体党员。
㈦ 财务总监是行政班子成员 在谁的领导下
总经理和董事长
㈧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之间的区别
三者的区别:
一、参加的人员和目的不同
局党组会,是局党委组织的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参加,讨论重大决策事项。
局长办公会议,是局行政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等领导参加。
局务会议由局长主持,全局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传达贯彻局党组会议精神。
二、会议内容不同
局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精神,通报情况,布置任务,交流工作;局长办公会议主要是讨论、研究行政管理工作事项,并作出相应决定。
局长办公会议,是局长为了解决具体工作事务,召集相关的分管副局长、中层干部及相关人员进行工作问题的探讨,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办法,并做出决策。
局务会,是由全体局领导班子参加的工作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包括局长、副局长和技术领导如总工程师、总规划师等。研究的问题主要是局务事项和工作问题。如果还有其它人员参加,则一般称为局务扩大工作会议。
三、会议议事范围不同:
党组会议范围
1、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党组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做好记录。
2、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召开。
3、局党组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和通过决议。凡应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个人和少数人不得自行决定。各股室需经局党组会研究的事项,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由分管领导决定是否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1、围绕党组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2、传达学习有关业务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3、研究需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
4、听取各分管领导召集召开的风险研判会研判结论,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及措施。
5、讨论通过重点工作方案、重要审批事项和涉及全局的计划、规划,以及财务等事项。
6、讨论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报送的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
7、讨论通过本局制定的重要文件。
8、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重要行政事项。
局务会议范围:
1、需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应提前一天向局长提出完整的方案,临时性、随机提出的议题不予上会。
2、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长最后决定。
3、局务会议结束后,相关股室应根据会议要求,及时印发相关文件,各单位贯彻落实。
4、局务会议决定、部署的事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不同意见时,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并报局长批准,可以作出调整。但在未改变决定之前,应坚决执行原决议。
5、局务会议决定、部署的事项,由县局各位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6、机关股室和各下属单位对局务会议决定、部署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局长进行汇报。
7、对落实执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
㈨ 单位班子行政成员一定同时要进入支部支委成员吗
这个是不一定的。
因为行政班子中有非党人士,是不能进入支部的,不能成为支部委员。其它党员领导一般同时要进入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