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
❶ 行政诉讼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审行政诉讼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行政案件。
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16条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17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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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法院管辖权问题的规定;
1.级别管辖
划分行政案件由哪级法院管辖,一般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大小,案件的重大、复杂、疑难的程度和被告单位的行政级别等因素决定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法律规定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外,所有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应根据自己诉讼案件的被告单位级别、案件的社会影响和程序等具体情况选择向哪一级人民法院去起诉。例如:如果起诉某市公安局,原告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可;若要状告铁道部,就要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地域管辖
一般而言,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未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或者对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均可向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原告可以向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例如,浙江温州人刘利威常年在北京丰台区做服装生意,他因醉酒闹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行政拘留5日,他对处罚不服提起诉讼,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还可以到其常住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羁押地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的所在地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❷ 人民法院如何判决行政诉讼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判决维持。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为认定的事实清楚,提供的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应当判决维持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应当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部分违法,则判决撤销违法部分,维持正确部分。
.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间履行法定职责。这主要是指: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其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如某个体户要开一家副食品店,现条件具备,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颁发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对这类案件,法院经审理后,应判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发给该个体户营业执照。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如公安机关接到被拐骗儿童的家长的报告后,明确表示拒绝,或者迟迟没有采取措施,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立即在一定时间内履行。
.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是指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必须是行政处罚,而不是其他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是指行政机关给予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与过错极不相称,畸轻或畸重。如甲、乙、丙进行输赢额不超过1元的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这种处罚就显失公正,对此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❸ 行政诉讼案中原告有什么权
民事诉讼的原告在举证、辩证方面,强调自己证据的证明力和有效性以说明自己专的主张成立。属
行政诉讼的原告,针对被告或者第三人辩驳其缺乏证明力,不是有效证据,以及与案情无关联等论辩观点,从而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
❹ 行政诉讼案件由哪种法院受理
每个法院都有行政审判庭。
管辖规定参加《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条基层人民内法院管辖第一容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就是哪个行政机关给你做出的处罚,你就去这个机关所在地的法院告。
❺ 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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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而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其中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审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诉讼案件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的裁判以撤销、维持判决为主要形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