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审批
① 公文的发文办理一般包括哪些程序
公文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是指机关内部为制发公文所进行的拟制、处置与管理活动。发文办理的一般程序为:拟稿、会商、审核、签发,核发、登记、缮印、用印或签署,分装、发出,处置办毕公文。这一程序具有很强的确定性与不可逆性。
第一阶段
文稿的形成,具体包括:拟稿、会商、审核、签发。这一阶段是发文办理活动的中心内容。
拟稿,即上一节所讲述的公文写作。经过对有关信息材料的收集加工和再创造,系统地记录有用信息,使机关的意志见诣文字,草创供进一步完善的原始文稿。
会商,指当公文内容涉及其他有关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职权范围,需征得其同意或配合时所进行的协商活动。
审核,指拟就的文稿在送交有关领导审批或会议讨论通过之前,由经验丰富、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水平较高的相关工作人员等对文稿所做的全面核查、修改工作。
签发,指由机关领导人或被授以专门权限的部门负责人对文稿终审核准之后,批注正式定稿和发出意见并签注姓名、日期的活动。除一些规范性及部分重要公文须经有关会议讨论通过,或再由负责人签署方可生效外,其他文稿,一经履行签发手续即为定稿。为此,签发是绝大多数公文生效的必备条件。
第二阶段
公文的制作,具体包括:核发、登记、缮印、用印或签署。这一阶段工作的任务,就是以定稿为依据.以手工缮写、机械誉写和印刷等方式,制成供正式对外发出的各种公文文本,形成供实际使用、具有法定或特定效用的正式公文。
核发,指秘书部门在定稿形成后、公文正式印发前,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结构格式等进行复核,确定发文字号、分进单位和印制份数。
登记,这里揭发文登记,主要登记行将发出的公文的发文字号、文种、标题和发文范围。
缮印,即以誉录抄写、印刷等方式制作供对外发出的公文。
用印或签署,即在印毕的公文上加盖发文机关的印章,或请有关领导者在公文正本上签注姓名。其作用均为表明公文的正式性质和法定效力。
第三阶段
公文的对外传递,包括分装、发出等环节。这一阶段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使公文能为受文者有效接收创造条件。
分装,指按照规定具体抗配和封装公文。
发出,指将已封装完毕的公文以适宜的方式(如走机要交通等)发送给受文者。
第四阶段
处置办华公文,包括暂存、销毁、立卷、归档等。
② 我想知道草拟公文,起草公文的权限和审批流程。
你好 。根据我单位多年实际情况看:
一、起草公文一般都由文秘人员版(秘书)起草。但并不权是只有秘书才有权利起草公文。单位所有人都可以草拟公文。是哪一块的,就由相对应的科室工作人员先拟出初稿。因为相应工作所属科室最熟悉,也有责任拟出初稿。
若该项工作由下级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草稿由下级单位负责拟稿。草稿审核不合格,打回去返工。
有时候重要的公文,领导也会亲自动手草拟初稿的。
公文草拟人人都可以做的。单位工作如果大量的要靠公文来推动,则所有人员都应掌握公文的基本常识的。
二、公文签发程序。公文拟稿后,完整程序如下:由单位专门负责公文的业务科室(一般为办公室或综合科)初审,送办公室主任复审,再送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分管机关常务工作的领导审签,最后送局长签发。
但一般日常工作公文只需要分管机关的负责同志签发就行了,甚至经领导授权后办公室主任也可签发。特别重要的,要经分管同志审签后,再送局长签发。
这是我单位多年公文运作的情况,供参考。
③ 公文的发文办理一般包括哪些程序
拟稿、会商、审核、签发、核发、登记、缮印、用印或签署、分装、发出、处置办毕公文。
④ 请问公文管理中的“拟稿、审核、核稿、发布、缮印、会签、签发”的含义以及对应的实际业务分别是什么
拟稿是发文抄办理的第一个环节,同时也是整个公文处理工作的关键性环节之一。
审核是指公文的草稿在送交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以前,对公文的内容、体式进行的全面审核和检查。它也是公文处理工作的关键性环节之一。
签发是指机关领导人对文稿最后审批。它是公文形成的关键性环节。
核发是指在公文正式印发之前,对经领导人签发的文稿进行复核并确定发文字号(是指机关制发公文的编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序号组成)、分送单位和印制份数的一项工作。
公文的缮印是对已签发的公文定稿进行印制。
公文的校对是对文件质量的最后一次检查。
公文的用印是指在印好的文件上加盖机关印章。
公文的发文的登记,其作用与收文登记一样。
公文的会签指联合行文的,需要多个人或单位签署。
⑤ 公文写作中的词语区分(审核、审签、审批、复核的区别联系)
我的理解:
复核、审核、审签是发文流程中的环节。复核是对公文初稿拟写工回作的延续,答是公文终审定稿工作的组成部分,这项工作对公文的数量和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审核具有全面性,无论公文内容还是形式或程序都在核查之列。审签是公文发文定稿的最后一道程序,公文一旦签发就不允许再做任何改动。三者在发文程序上是一环扣一环,层次递进的。
审批应该是收文处理的环节,对需要办理的来文签收、登记后请领导批示办理意见。
⑥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 这话什么意思啊
所谓的“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指一把手,最大的领导。
本机关负责人一般指分管的领导,往往是二三把手或者是部门一把手。
一般的公文,如果只涉及常规的业务工作,由相关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签发即可。
涉及重要工作的公文,或给上级的公文,一般领导显然是不够分量的,需要一把手签发。
仅供参考。
⑦ 公文办理的要求是
可参照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六章 公文办理
第二十三条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第二十五条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第二十六条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第二十七条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以上供参考。
⑧ 什么叫公文签
公文签的名词解释:
指机关领导对审核的文稿进行最后审定并签署印发。是文件定稿形成的最后环节,是领导对公文进行严格把关的一项决策性程序。
审批公文,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审批人圈阅,应当视为同意。以机关名义发文由机关办公室送机关签发。
⑨ 草拟公文,起草公文的权限和审批流程
根据我单位多年实际情况看:
一、起草公文一般都由文秘人员(秘书)起草。但并不是只有秘书才有权利起草公文。单位所有人都可以草拟公文。是哪一块的,就由相对应的科室工作人员先拟出初稿。因为相应工作所属科室最熟悉,也有责任拟出初稿。
若该项工作由下级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草稿由下级单位负责拟稿。草稿审核不合格,打回去返工。
有时候重要的公文,领导也会亲自动手草拟初稿的。
公文草拟人人都可以做的。单位工作如果大量的要靠公文来推动,则所有人员都应掌握公文的基本常识的。
二、公文签发程序。公文拟稿后,完整程序如下:由单位专门负责公文的业务科室(一般为办公室或综合科)初审,送办公室主任复审,再送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分管机关常务工作的领导审签,最后送局长签发。
但一般日常工作公文只需要分管机关的负责同志签发就行了,甚至经领导授权后办公室主任也可签发。特别重要的,要经分管同志审签后,再送局长签发。
这是我单位多年公文运作的情况,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