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 » 派出所民警执法

派出所民警执法

发布时间: 2021-01-28 08:12:36

Ⅰ 公安基层执法职位是干什么的啊

也不一定是指定分配到某一个村子,因为执法类的职位一般都为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这是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本质特征。

一、执法类职位的特点:

1、纯粹的执行性

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

2、现场强制性

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二、作用

1、设置行政执法类职位,有利于为基层执法公务员提供职业发展空间,激励他们安心在基层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基层一线行政执法队是社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的直接履行者,是政府形象的窗口,是老百姓接触最多的特定公务员群体。

2、设置行政执法类职位,有利于加强对一线执法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执法岗位职责,严格其任职资格条件,可以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更好地提高一线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准,更好地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3、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现实可行性。一些执法系统比较健全的岗位责任体系与不断成熟的信息化管理手段为设置行政执法类职位提供了基本条件。对行政执法人员特有的管理制度,如持证上岗制度也为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专门的管理创造了条件。


(1)派出所民警执法扩展阅读:

公安局基层执法工作内容:

1、对辖区内的各地段、各部位实行治安管理。

2、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

3、负责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物品、核材料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及城乡的治安管理。

4、负责全市征兵、特招的政审工作;管理边境区通行证的签发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职位类别

Ⅱ 派出所越权执法是什么行为

派出所越权执法属于违法行政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有作出警察和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权利,如果违反了此规定,即为越权执法。
所谓越权,包括种类越权,和幅度越权,前者指是派出所超越职权,作出了警告和罚款外的处罚决定,如拘留;后者是违反了有权作出罚款的限额,如罚款一千。对于前者不服的,可向县区公安局或县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后者不服的应当向其上一级公安局或县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Ⅲ 公安局基层执法职位是做什么工作

公安局一线执法执勤是最基层执法执勤岗位的民警。

公安机关一线执法执勤岗位包括派出所、刑警队、特勤队(特警队)、经侦队、交巡警等。主要工作职权为:

1、打击管辖范围内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刑警队、交巡警还需接到群众报警后出警处警;

2、遇到重大活动时,到街面进行执勤、巡逻;

3、平日对辖区进行巡逻,保卫辖区治安;

4、对重要人员进行安全保卫;

等等。

Ⅳ 派出所非正式民警是否有权执法

辅警(辅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版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现行法律规定,辅警不能参与执法活动,因此辅警对公安机关工作的参与主要集中在不直接面对相对人或与执法没有直接关联的内勤领域。

Ⅳ 派出所民警出警应该怎么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接处警。民警在出警时,要严格按照接处警工作规范进行,做到出警迅速、版警容严权整、警车整洁。在警情现场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二是热情服务群众。组织民警、协警学习工作语言技巧,民警在接待群众时做到热情、周到、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真诚接待好每一位群众,认真办理好每一件事,耐心解答群众问题,认真记录群众的诉求。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民警在受理群众报案时,认真聆听,详细询问材料详实,查证迅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执法公信力。
四是秉公执法。民警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要本着“耐心、细致、化解有方的原则,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站在群众角度调解纠纷,不偏不倚、不绚私情。

Ⅵ 公安局民警违法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执法过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

第三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公安业务部门、法制、督察、人事等部门应当互相支持,积极配合。

第五条 对于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公安机关的执法过错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民警察,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和认定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一)违反法律规定,对应当立案或者撤销的刑事、行政案件不予立案、撤销,对不应当立案或者撤销的案件予以立案、撤销的;
(二)在办案中弄虚作假、逼供、骗供、诱供、逼取证人证言的,或者因为在勘验、检查、鉴定中出现重大失误、疏漏而造成案件错误处理的;
(三)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犯罪事实错误,检察院不予批捕、不起诉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
(四)应当报捕而未报捕导致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增捕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五)呈报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事实错误,审批机关或有关部门不予批准的;
(六)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事实错误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被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
(七)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办案情节严重的;
(八)违反法律规定,作出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收取费用的;
(十一)违反法律规定,使用警械、武器,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违反法律规定,阻碍当事人行使申诉、控告、听证、复议、诉讼和其他合法权利,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三)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或者阻碍异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四)错误执行或者拒不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行政裁判、复议决定和其他纠正违法的决定、命令,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五)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六)其他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予以追究的执法过错。

第七条 公安机关发生执法过错的,应当根据人民警察在办案中各自承担的职责,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追究案件审批人、审核人、办案人、鉴定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都有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责任,其中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九条 审批人在审批时改变或者不采纳办案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造成执法过错的,由审批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违反规定的程序,擅自行使职权造成执法过错的,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因办案人或者审核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导致审批人错误审批造成执法过错的,由办案人或者审核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因鉴定人提供虚假、错误鉴定结论造成执法过错的,由鉴定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 下级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向上级公安机关请示的案件,因上级公安机关批复、决定错误造成执法过错的,由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改变案件定性、处理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责任:
(一)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有关司法解释不一致的;
(二)因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原因致使错误发生的;
(三)执行上级命令的;
(四)按照办案协作规定协助办案的。

第三章 对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处理

第十五条 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应当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分别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于发生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
(一)辞退;
(二)限期调离公安机关;
(三)停止执行职务;
(四)延期晋级、晋职;
(五)通报批评;
(六)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七)离岗培训;
(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九)减发或者停发岗位津贴、奖金。

第十七条 执法过错责任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公安机关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执法过错责任人员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办理。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依法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案件,除依照以上规定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外,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发生执法过错案件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应当依照《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追究公安机关领导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严重的执法过错或者多次发生执法过错的公安局、派出所和办案单位,本年度不得评选为先进集体。

第二十二条 对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应当作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定级、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记入档案。

第二十三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一)由于轻微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的;
(三)执法过错发生后能够配合有关部门工作,减少损失、挽回影响的;
(四)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一)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的;
(二)阻碍对执法过错责任进行追究的;
(三)对检举、控告、申诉人打击报复的;
(四)连续多次发生执法过错的;
(五)情节恶劣、后果比较严重的。

第四章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二十五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由发生执法过错的公安机关负责查处;上级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公安机关发生的执法过错案件。

第二十六条 公安法制部门负责执法过错案件的检查和认定,并提出纠正意见。
公安业务部门对本部门发生的执法过错案件,应当主动检查和纠正。
对于需要追究执法过错的纪律责任的,由法制部门或者业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督察或者人事部门,由督察或者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后,报公安机关行政首长审批。

第二十七条 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人民警察不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决定的,可以向本级或者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接受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答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Ⅶ 派出所民警不文明执法,怎么办

打你给你看看,我们报警后民警迟迟不给我们开法医鉴定委托书,该去那个部门投诉?也太欺负人了! 首先,你要先报案。其次,公安局要是不管,您可以到

Ⅷ 这种情况派出所民警是否违规执法

----殴打这个词,本身就具有非法侵害的性质和意义。

----民警该行为违法内,自然就无权随意殴容打他人。

----民警在执行职务期间,针对暴力抗法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有权制止,必要时可以使用警械,当然也可以用肢体来制止或防卫,此案中显然不存在这种情形,顶嘴实际上也是抗辩的一种形式,民警侵权了。

Ⅸ 与派出所民警执法的所有法律都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法

Ⅹ 派出所民警执法不公,我该怎么办

您好!
【1】若按照你所说的,派出所的行为不符合法律之规定;
【2】你可以直接向上级公安举报或同级政府部门申诉。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