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通知
⑴ 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与违法行为通知书有什么区别,为什么
一是产生时间不同
行政处罚告知书发生在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是行政主体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告知。
而行政处罚通知书是行政主体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并履行告知等法定程序后作出的终局性决定。
三是救济途径不同
行政相对人对处罚通知的内容不服,可以拒签并行使陈述申辩权,要求行政主体进行复核。
而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行政相对人只能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⑵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就是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做出处罚决定前,行政处罚告知其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及权利时所作的笔录,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才能生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行政处罚通知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2、违法事实和证据;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5、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⑶ 下发违法行为通知书与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最长间隔多少时间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
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⑷ 行政处罚什么情况下要发催缴通知书
行政处罚在被处罚人15日内未按限定交纳未缴纳罚金时,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要向其发催缴通知书。
行政处罚的罚金交纳时限是15日,15日未按限定交纳,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就会发催缴通知书。除了会收到催缴通知书,还要加纳延迟交纳的加处罚金。仍未履行义务,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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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北京市交通委获悉,为加强本市道路停车管理工作,完善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机制,进一步提升道路停车秩序治理成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制定了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关于道路停车费收费、催缴及处罚规定的实施意见。
对于同一车辆一个月内欠缴5次以上或累计欠费200元以上的车主,将处200到1000元罚款。停车人应及时到区停车管理部门设置的窗口缴纳所欠的道路停车费并接受处理。自形成欠费之日起超过15日不补缴欠费和接受处理的,由区停车管理部门根据车辆注册地址等信息开展催缴,并依法处罚。
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处罚处理窗口,根据欠费车辆的停车电子收费记录,制作行政处罚相关文书,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自作出处罚决定后超过15日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 加处罚款,但最多不超过应罚款数额。
停车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的,区停车管理部门应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规定,本市将建立停车信用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将停车人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信息系统,严重的可以进行公示、惩戒。
⑸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区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区别:
概念不同:
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不同:
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一个通知作用,如果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是可以拒签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
处理效果不同:
只要是处罚告知了即要进行处罚了,有处罚决定了不用先行告知。被处罚人可以凭任何一书(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
(5)行政处罚通知扩展阅读: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首部。包括标题、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正文。包括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等内容。
1.事实:
(1)案件事实的表述要完整准确。案件事实就是案件发生时的一切真实情况,包括:案件来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和结果等要素。相关单位和个人,涉案违法物品标示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购进渠道、数量、货值、违法所得、剩余物品数量和价值、违法行为定性及相应的违法后果等内容应写全。叙述一般应当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客观、全面、真实的反映案情,并抓住重点,详述主要情节和因果关系。对影响自由裁量的从重或者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等情形,执法人员也应当写明。另外,在叙述事实时不应加任何主观的评论性语言。
(2)证据的列举。违法事实必须是经过调查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对于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要求明确、具体,全面列举认定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认定的每个违法事实要素都要有证据支撑以及证据分析过程,证据列举方式既可以在叙述事实过程中同时分析列举,也可以在叙述违法事实后单独列举分析。
(3)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情况。对是否采纳当事人所提出观点的理由应详尽说明。应当表述行政处罚决定前的告知时间、形式,当事人有无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述意见的,应描述当事人的申辩要求和理由依据,并将复核以及采纳与否的情况和理由在本文书中予以说明。当事人在听证中对行政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定性、法律适用、证据程序等提出的相关质疑及其证据也应当按上述要求描述。尤其是不采纳的理由要援引法律法规,并进行必要的法理分析以说清、说透。
2.理由和依据:
(1)法律适用的理由应全面表述。对违法事实认定后实施处罚的理由和处罚的法律依据,应当结合具体个案事实,对具体适用某一法律条款作为处罚依据的理由进行解释,必要时要对法律条款进行法理解释。
(2)引用法律条款要准确,符合法律适用原则,并且应当根据条、款、项、目的顺序写明适用到最底一层。
(3)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规范合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阐述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理由,包括依法从重或者从轻、减轻情节的适用。
3.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应当表述清楚,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客观性和可执行性。罚款除书阿拉伯数字外,应同时采用汉字表述。
第三部分:尾部。
主要是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时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时要写明复议机关和诉讼法院的具体名称(地址),复议、诉讼的期限,写明制作日期并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公章。
⑹ 关于行政处罚通知书
被”行政处罚”五天??应该是被行政拘留五天吧!
行政处罚通知家属(或单位)是法定程序,是必须要履行的.是通知居住地还是户籍地要看办案单位调查的情况.
如果办案单位不知道居住地地址,一般会把处罚通知邮寄到户籍地,如果被退回,办案单位会邮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⑺ 行政处罚罚款通告怎么写
罚款通知书写范文:
罚款通知
因为***管理人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负责,玩版忽职守权,致使公司物品丢失情况严重,通报批评。
经研究对***部门负责人xxx除以xxx元罚款,并记xxx处分。
要求今后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领导签发:
*** 年***月***日
⑻ 行政处罚的公告送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
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回方式,交给受送达人本人答;受送达人不在的,可以交付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或者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代收。
无法直接送达的,委托其他公安机关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经采取上述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便于公民知晓,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
没有强调说非要在报纸上登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送达的相关规定,可以参考。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所以在公安机关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中缝中公告也可以。
⑼ 拆除违章建筑通知是行政处罚,那么属于什么行政处罚,
拆除违章建筑通知是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9)行政处罚通知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笫八十三条规定: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有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⑽ 责令整改通知书是不是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通知书》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不是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行政处罚通知扩展阅读:
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制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