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非法执法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
A. 合法公民可以要求执法交警在骑有摩托车情况下出示摩托车驾驶证吗
你这是多管闲事!公民无权检查骑警驾证!只有督察才有权执法!
B. 交警这样算违法执法嘛我起摩托车在路上走直行然后交警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开着车冒了出来冲到我就马上转弯
交警应该先发警告命令超载违章车停车,而不应该突然急转向驶入违章车车道,这样不文明野蛮执法是很危险的。你可以去交警大队投诉他。(还是算了吧,以后还得要在路上走,忍。)
C. 网传交警非法执法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是真的吗
摩托车上两位没有死
摩托车 冲卡 撞到辅警在先 后方交警用锥筒强制截停
D. 交警盘查酒驾中,摩托车驾驶员想加油逃离,交警可强行拉扯其衣物执法吗
交警有这权力乱拉扯驾驶员吗?!狗屁交警!
E. 交警抓摩托车致车主死亡如何处理
要看是怎么抓的了。是追赶还是设路障堵截中车主操作不当造成的死亡。
新交通法规定交警不得追逐违章车辆。但认定违法行为后,可通知下一岗堵截。
F. 没有驾驶证摩托车被交警扣了,交警怎么处理
没有驾驶证摩托车被交警扣了,交警会将违法车辆放置到指定停车场,在处理完交通违章后可以领取。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交警非法执法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扩展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G. 交警强行阻拦摩托车,造成驾驶员骨折,摩托车损坏(交警也受了轻微伤),能否要求交警赔偿
可以要求交警队作适当赔偿。不过驾驶员拒绝接受检查,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H. 交警知道摩托车驾驶人有心脏病,还坚持扣车,违法吗
如果驾驶人有违章违法行为,交警当然可以按照交通法规定予以扣留,他们是依法执行公务。
I. 交警拦摩托车时驾驶员不停车交警强行把人拽下车摔成重伤怎么办
就算无牌无证,交警也无权强行把行驶中的车子拽下来。因为这本身就是危机人身安全的行为!这要分开来处理:1个是违反交规;另一个是人身伤害。
J. 交警查摩托车在轮胎下故意扔路障逼停,致车主摔倒,车主还带了一个人
我看到的视频后来父亲那样很显然孩子估计是死了,网上的新闻资料基本上全版删除了,敢问有这样能权力的除政府还有谁?车速本来就不算快,你可以在前面设备一个路障他带着人敢不停吗?如此方法简直是谋杀,当下政府的公信力严重下降,对政府的认可度已经达到了完全不信任的地步了,才建立不到百年的政权难道就要腐朽了吗?如果是多党派执政就好了,至少不敢如此明目张胆的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