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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和业务组织

发布时间: 2021-01-20 12:33:36

❶ 怎样理解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组织职能和社区组织职能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是:1、宣传宪法、法律、发挥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街道办事处是最低一级的政府派出机构。它的职能有: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宣传、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拟定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努力组织实施。 3、负责抓好辖区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街道经济,积极培育税源,加强地方税代征工作。 4、加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审批、验收、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负责抓好所辖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和全方位的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性项目初审及工商、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6、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为企业和居民群众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好社区教育、群众文化、社区卫生、科普和社区体育等活动;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在宣传法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的作用。 7、兴办社区福利事业,负责做好拥军优属,防灾救灾、扶困助残、社会救济、殡葬、婚姻、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外来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 8、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人口的增长;负责计生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完成各种软件的建立管理工作。 9、领导和管理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工作。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负责民兵的政治教育,落实民兵参训人员;负责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值勤任务;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预备役、征兵工作。 10、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提出工作建议;全面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根据上级部署和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检查、指导、督促属地各部门和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协同作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11、加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向市委、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党工委
宣传 负责宣传、科协、统战、民族、宗教、区委信息
纪委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正建设、纪律检查、行政效能投诉
人民武装部 负责民兵的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管理;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国防工事和人防工事的维护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负责征集兵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工作;组织和带领民兵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急任务。
妇联 1、接受侵权投诉,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开展、组织"五好文明家庭"创评活动。 3、组织社区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4、组织开展创建社区妇女特色示范点活动。 5、组织《妇女"十五"规划发展纲要》、《儿童"十五"规划发展纲要》实施。 办公电话:
工会 1、制定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直属工会的各项工作。 2、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的稳定。 3、加强民主管理,提高工会参政议政能力。 4、负责会籍管理,抓好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女职工和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组织安排职工疗休养。 5、负责新经济组织工会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社区退休职工医疗保障给付及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工作财产和经费的拨交、管理,做好经费审查工作。 7、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团委 发展社区新团员;对社区团员提供团籍注册、团组织关系转移的服务;开展青少年社区教育和社区闲散青少年管理工作;维护社区青少年合法权益;组织青少年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❷ 行政组织的功能划分为几种类型

划分为领导组织、业务组织、辅助组织、顾问组织4个类型。

一、领导组织

统率组织,行政体系中发挥领导作用的组织。

首长负责制,作为统率机关,领导组织对本系统的行政活动从整体上承担责任,包括对社会承担的政治责任和对政府承担的行政责任。

二、业务组织

是指在行政首长领导下具体执行政策、方案与计划的组织,是对外进行某项业务管理或提供某种相关服务的组织。具体指各级政府所设的职能部门。

根据管理对象不同,业务组织又分为:专业性业务组织(各部)和综合性业务组织(国家发改委)。

三、辅助组织

是指为行政领导组织和业务组织实现行政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履行职责而提供协助和服务的组织。

四、顾问组织

是为首长决策提供服务的组织,主要职责在于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包括提供建议、与民众沟通等内容。

通常由专家组成或由有经验的专家、学者、政府组织代表、民众代表组成,进行调查、预测、分析、论证、出谋划策、提供咨询和决策方案等。

(2)行政组织和业务组织扩展阅读:

行政组织构成要素:

1、行政目标。行政组织要有明确的行政目标。总目标确定后,将其按层级进行分解,依次确定所属各组织的分目标。

2、机构设置。机构是行政组织的实体,是行使行政权力的载体,依据法律设置机构是行政组织构成的基础。

3、权责划分。确定行政组织的权责,明确组织间的隶属关系和平行关系,以及行政组织的权责划分。

4、职位配置。行政组织中实行的职位分类,包括合理确定职级、职等、职系等,明确每个公务人员的职责。

5、人员结构。公务人员是行政组织中的主角,合理的行政组织应由具有一定素质和合理智能结构的公务人员组成。

6、管理方式。行政组织通过一定的管理方式,对管理对象施加定向影响,体现行政组织的功能,实现行政目标。

7、运行程序。行政是有一定办事程序的动态过程,行政组织的运行程序,应采取科学的方法,以提高行政效率。

8、法律规范。有效的行政组织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法律规范,以保证行政组织依法办事。

❸ 金蝶EAS中组织单元和业务组织的区别

组织单元是一个载体,业务组织是建立在组织单元上的,也就是说你新建内了一个组织单元容,在组织单元里面可以勾选【组织类型】,其实这个组织类型就是你所说的业务组织,只有当一个组织单元具备了相关的业务属性才能进行业务操作。

❹ 我国具体的行政组织包括哪些

第一、 中央行政机关及中央领导的权限

行政机关,即狭义的“政府机关”。
中国是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国家,行政机关由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共同组成。中央行政机关及国务院,也称中央人民政府,是管理国务和政务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地方各省级行政机关,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国当前的地方行政建制,除少数落后地区实行省、县、乡三级行政体制外,大部分地区已经建立起省、市、县、乡四级行政体制。
地方行政机关的两种属性从法律地位看,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具有两重属性。
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后,依法设立的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具有特殊性。特别行政区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关系,不同于内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立法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一)国务院的法律地位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明确界定了国务院在国家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即在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国务院处于从属和被监督的地位;在与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上,国务院处于国家行政系统的最高地位。

1、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构架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国务院担负着繁重的行政领导、组织和管理任务,其实际政治地位要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得多。国务院总理的职位也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职位更为重要。国务院总理是一个拥有重大实权的职务,它担负着繁重的行政决策工作。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则是一个具有荣誉性的职务。在中国当前的政治实践中,不仅国务院总理由中国共产党内重要人物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和各部、委负责人一般也都由中国共产党高层人士担任。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则有一部分是由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的。

2、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总之,国务院负责统一领导全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国务院各部、委、局、行、署、办等组成机关。它保证了国家行政权力的统一和政令的畅通。

(二)国务院的机构设置

2003年的行政改革。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主要涉及七个方面: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继续推进流通体制管理改革,组建商务部;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改革后的国务院机构设置如下:
(1)国务院组成机构
其行政首长的产生,由总理提名,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免。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机构共有28个。

(2)国务院办公厅
如协助总理密切与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联系,为国务院领导提供信息、反映情况、传达政令、办理文电和会议事务,承办不属于部委业务范围交办事项,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等。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与各部、委、行、署同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参加国务院常务会议。

(3)国务院直属机构
与国务院组成机构相比,直属机构的工作量较小或比较单一,其行政级别一般为副部级,称为“总局”的直属机构则为正部级。

(4)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设有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分别与中共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5)国务院特设机构
地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由改革后设立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监管。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依照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定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进行指导和监督。

(6)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设有国家粮食局、国家测绘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出入境管理局等几十个国家局。

(7)国务院管理的其他机构
除上述列入国务院行政序列的机构外,国务院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有一些法律上未作明确规定的机构。

(三)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在制度上经历了从合议制向总理负责制的转变历程。建国之初,国务院的前身政务院实行合议制。总理负责召集政务院会议,重要决策须经全体政务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集体负责制。政务院发布的决议和命令,并不全由总理签署,有些还需要有相关部委的首长签署。
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四)国务院的职权配置
根据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的职权有18项,归结起来有以下六个方面:

立法权。

提案权。

领导权。

监督权:即监督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对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等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上述方面内容的不适当的命令、决定、规章予以改变或撤销。

人事权:即国务院有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励行政人员。

其他权力。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地方行政机关及各级领导的权限
(一)行政建制沿革

中国当前的地方行政建制是对历史的继承和发展。秦统一中国后,把全国划分为36郡,推行郡县制,奠定了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行政建制。此后,中国的地方行政建制虽历经变动,但其中央集权的特性基本不变。1949年成立以后,行政区划和行政建制经历了多次调整,概括地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1949年至1954年,地方政府机关实行大区、省、县、乡四级体制。第二阶段自1954年至1966年,地方政府机关实行省、县、乡(人民公社)三级体制。 第三阶段自1966至1976年,行政区划和各级地方政府遭受严重破坏。“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各地纷纷建立了“一元化”的革命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召开。第四阶段自“文虎大革命”结束至今,地方政府机关实行省、县、乡三级制和省、市、县、乡四级制同时并存。

(二)省级人民政府

1、省制的沿革与现状

2、省级政府的地位、组成与任期
中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们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宪法同时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各级地方政府服从国务院。这就是说,地方各级政府具有双重从属性质:它们既对选举产生它们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又必须服从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

省级政府的组成与任期

3、省级政府的机构与职权
省级政府的机构设置与国务院具有一定的类似之处。根据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的原则,省级政府参照国务院职能部门的设立情况,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需要,设置与国务院基本相应的行政机构。省级政府所设行政机构的名称不一,比较常见的是“厅”、“局”、“委”等。这些机构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不列入省级政府的行政序列,但省级政府应当协助它们开展工作,在某些事项上拥有监督及综合协调权。
省级政府的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大体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

4、省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但在实践中,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事实上行使一级政府机关职能,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事实上行使一级政府机关的职能,地区行政专员公署对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建设工作负全面责任,而决不仅仅只是“监督检查”。

(三)市级人民政府

1、市制的沿革与现状
截至1997年底,全国的建制市增加到668个,其中:直辖市(省级)4个,副省级和地级市222个,县级市442个。在城市规模上,按辖区内非农业人口数量,人口1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50-100万为大城市,20-50万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为小城市。

2、市级政府的组成、机构和职权
市级政府的组成。政府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由市级政府全体会议成员组成,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组成(县级市政府的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组成)。
地级以上政府的机构设置一般多于同级其他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一般而言,地级以上政府所设机构称为“委”、“厅”、“局”,县级市政府所设机构称为“局”、“委”、“科”。
市级政府的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与省级政府的职权基本相同,大体可以归纳为6个方面:就是行政执行权、行政领导与管理权、行政指令权、行政监督权、人事行政和行政保护权。

3、市级政府的分类
中国当前城市在行政级别上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和县级四个层次。

(1)直辖市政府。中国现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4个直辖市。直辖市政府的法律地位、组成、任期、领导体制、职权配置与省、自治区相同。由于城市管理的特殊性,直辖市政府的机构设置一般多于省、自治区政府。直辖市政府以下设区、县政府。

(2)副省级市政府。
(3)地级市政府。
(4)“市管县”体制。
市管县体制是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相对于地区行署来说,“市管县”体制的优越性。“市管县”体制将作为省级政府派出机关的地区行署转变为省县之间的一级政权,使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层次由虚变实,优化了中国地方行政管理幅度和管理层级,为逐步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

(四)县级人民政府

1、县级人民政府的地位、组成与领导体制
县级政府是指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旗、自治旗政府。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的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等组成。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均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级政府每届任期5年。县级政府分别由县长、市长、区长主持本级政府的工作。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需经有关会议讨论,最后由行政首长决定。
2、县级政府的机构与职权
县级政府设立的工作部门,一般称之为“委”、“办”或“局”。其设立、增加或者合并,由本级政府报请上一级政府批准,并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政府的职权共有10项,与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基本一样。需要说明的是,县级政府没有行政立法权,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3、县级政府的派出机关
县级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派出机关。县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有街道办事处,在一些偏远地区还设有区公所。
(1)街道办事处
地方组织法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机关,因此也就不存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街道办事处的主任、副主任由市辖区或者县级市政府委派。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能
(2)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政府在必要时,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它的派出机关。区公所设区长一人,副区长、秘书和助理员若干人,由县政府委派。最为县政府的派出机关,区公所向县政府负责报告工作。
4、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居民委员会

(五)乡级人民政府

1、乡镇建制的沿革与现状
乡,1982年宪法规定,乡、民族乡政府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

镇的建制,新中国成立后,镇的建制经历了多次调整。1984年,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规定了新的建镇标准,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建制镇的发展。
2、乡级政府的组成、机构与职权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民族乡政府设乡长一人、副乡长若干人。镇长1人,副镇长若干人。其中民族乡政府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公民担任。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每届任期3年。

乡级政府机构,它们既是县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接受县级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同时接受乡镇政府的领导或指导。

乡级政府的职权

3、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与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7人组成,皆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体制,使广大农民第一次获得了自由选举“社区领袖”的民主权利,增强了乡村社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实现了乡村自治及其民主化的制度创新。

❺ 与其他组织相比行政组织具有哪些特点

与其他组织相比行政组织具有以下特点:
①政治性。
行政组织是国家的代表,是国家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政府职能的机构,一般具有较强的政治性。
②社会性。
任何一种行政组织都承担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在现代各国国家行政机关干预社会事务的范围和程度不断扩大和加深。行政组织直接或间接干预和管理经济等社会事务。
③服务性。
行政组织是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要适应和服务于经济基础,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服务。行政组织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必须执行法律和法令,服务于社会。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组织及其公务人员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为宗旨。
④整体性。
行政组织是一个规模庞大和结构复杂的社会系统。行政组织按不同层次、不同业务部门、不同区域以及不同管理功能和程序,设置相应的组织结构,具有隶属和制约关系的完整权责分配体系。
⑤适应性。
行政组织的建立、调整受各国的历史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以及文化传统诸因素制约和影响,各国都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行政组织,并适应客观需要不断进行调整。
⑥法制性。
行政组织是依法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政领导依法由选举或任命产生,一般公务人员的任用也要根据有关法律或法规;行政组织在行使行政权过程中按法律规定进行管理。法制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全过程,行政组织及其公务人员必须依法办事,违法必纠。

❻ 行政组织结构横向分化的结果与表现形式为组织结构的什么

行政组织结构横向分化的结果与表现形式为组织结构的部门化。

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即层级结构,是指政府上下级之间和政府各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

我国目前的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分为国务院、省、县、乡四个基本层次,有的省和自治区实行市管县的体制,在省与县之间还有市,这就成了五个层次。

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是指行政组织的横向分工模式。同级政府之间或一级政府各部门之间构成具有分工与合作要求的平行关系,这种关系的组合方式即为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

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一般从工作性质和业务内容上来划分和设置。横向结构的特点是专业分工明确,事权统一,职责范围清楚。

(6)行政组织和业务组织扩展阅读

适应行政目标原则。行政组织必须与行政职能相适应,并根据行政目标调整。完整统一原则。行政组织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主体,各级各类行政组织构成一个完整的统一体。

分权管理原则。行政组织是一个庞大复杂的权力体系,必须实行分权管理。管理幅度与层次适度原则。管理幅度和层次要根据组织的管理对象和内容确定合理结构。职、责、权一致的原则。

行政组织是一个权责体系,在行政过程中职务、权力、责任三者互为条件,有效的行政组织须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成员的职责范围,授予相应的行政权力,规定其责任,并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奖罚、升降等制度。

❼ 行政组织包括哪些类型

行政组织包括七种类型:

行政组织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组织体系,其组织类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划分。这里着重讲述了不同功能、作用的组织机构类型。

1、领导机构。

2、执行机构。

3、监督机构。

4、咨询机构。

5、信息机构。

6、辅助机构。

7、派出机构。

行政组织类型、行政组织制度及行政人员的活动等,构成了行政组织体系,并由此确定行政管理的方向和内容,影响着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行政组织始终是行政管理学最基本的问题之一,为各国政府及行政研究学者所重视。

(7)行政组织和业务组织扩展阅读:

行政组织构成要素:

行政组织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组织目标、组织人员、物质基础、行政职能、机构设置、制度规范、组织文化以及技术信息等。

组织目标:

行政目标要素是行政组织的灵魂,共同目标的存在是行政组织赖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它规定了行政组织发展方向和前进目标,是行政组织人员努力所要达到的一种期望状态。

组织人员:

公共行政人员是由各种不同专业、水平、年龄的人按照行政组织目标和职能组合而成的。组织人员是行政组织的核心和公共行政的主体。

物质要素:

物质要素主要包括行政经费、物资供应、空间场所、办公设备等。这是行政组织为实现目标而开展组织活动的物质手段。

行政职能:

职能是组织应有的作用和功能,职能范围是组织目标的具体化,它决定着行政组织规模、内部职位设置等方面的内容。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职位配置、权责划分等关系到整个行政组织的有效性程度,尤其是决定行政效率高低的关键因素。

制度规范:

制度规范主要是包括活动规章、办事程序或权力运行规则等,这是行政组织履行行政职能的制度化的保障。

组织文化:

行政组织文化包括行政人员对组织的认同态度、共同信念、共同行为尺度和评价标准等。这是行政组织所必备的文化精神,是长期养成的组织行为,是一种习惯性规范,是实现行政目标的精神动力。

技术信息:

公共行政人员需要用一定技术对信息进行加工运用。信息不灵,技术落后,管理的效率也难以实现。

❽ 我国现在基本上采用的行政组织结构是

我国现在基本上采用的行政组织结构是: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是现代工业中最常见的一种结构形式,而且在大中型组织中尤为普遍。这种组织结构的特是:以直线为基础,在各级行政主管之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如计划、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从事专业管理,作为该级行政主管的参谋,实行主管统一指挥与职能部门参谋-指导相结合。在直线职能型结构下,下级机构既受上级部门的管理,又受同级职能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各级行政领导人逐级负责,高度集权。因而,这是一种按经营管理职能划分部门,并由最高经营者直接指挥各职能部门的体制。

❾ 概念辨析: 行政组织 与 行政管理机构

1)编制管理是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组织体系的重要前提[1] 。
一定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是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基本条件。而建立精干合理的行政机构,配备精明的工作人员,使整个行政组织体系高效协调地运转,必须依靠科学的编制管理。编制管理在行政管理体系中居于较高层次的管理。
(2)编制管理是防止官僚主义、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的重要手段。
实践证明,机构臃肿、层次繁多,必然运转不灵、反应迟钝,影响领导与群众之间的及时沟通,使之脱离群众或者瞎指挥。人浮于事、职责不清,也必然造成互相推诿、拖拉扯皮、办事缓慢等官僚主义作风的产生。科学的编制管理,就是要依靠法律手段,严格按照编制设置机构和人员,以有效地克服上述弊端,为改进机关作风,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联系,防止和铲除官僚主义创造良好的条件。
(3)编制管理有助于节省国家财政开支。
机构和人员过多,势必增加国家财政支出。而科学的编制管理,可以做到对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进行严格的控制。近年来,我国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与行政经费挂钩,超编者财政不予拨款,银行不予开支,这对节省国家财政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基本原则
编辑

行政组织编制管理直接涉及政府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政策性强,影响深远。为了切实搞好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精简原则

我国宪法的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也必然适用于行政组织的编制管理。精简原则包括合理定编定员,精简机构、精简人员和减少层次等方面。这一原则要求严格根据行政管理职能、管辖范围,通过必要的程序,合理确定机构人员数额,设置机构和层次,凡职能重叠和可有可无的机构与层次,应予以撤销或合并;凡多余或不称职者,要调离现岗位并作妥善安排。
统一原则

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统一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统一制度、统一程序进行,不得制定与国家政策和法规相违背的“土政策” “土制度”“土办法”来擅自建立工作部门,任意扩大编制。
2)统一职能目标,明确划分各行政机构的职责权限,保证同类行政事务由相同行政机构负责,防止机构重叠,政出多门。
3)机构设置要统一完整,既要做到每个行政机构各自形成有机的整体,也要做到任何行政机构都是全国政府机构的一部分,从而形成既有最高指挥,又有逐级指挥与服从;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上下衔接配套、左右功能齐全的组织体系;还要做到机构的名称、级别也要大致统一,不得自立称号,随意升格。
编制立法原则

编制立法是指有关行政组织内部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结构比例和人员定额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编制立法与行政组织法相比,是从更加具体、更加细微的角度去规制政府行政组织。其目的是做到设编必须有法定条件、扩编必须有法定程序、超编必须有法律制裁,用法律的形式把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结构比例和人员定额固定下来,使编制管理有法可依。为此,制定一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编制法》已成为必要。
3性质
编辑

政治性

编制管理的内容是根据国家的职能、权限而设置的国家机构、人员结构及数额,它是国家意志表达和执行的载体,反映了国家的政治意图,并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国家政权的性质决定行政编制的件质和服务方向。同时,编制制定的科学与否又影响到国家政治统治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成败,直接关系到统治阶级的根本性、全局性利益。[2]
服务性

毛泽东同志说过:革命的组织形式要服从革命斗争的需要,如果组织形式已经与斗争需要不相适应时,则应取消这个组织。编制就是组织形式的具体化,在我国,它是为改善国家机关工作、更好地促进社会全面发展而服务的。编制员额的配置,机构的多少、大小,完全取决于社会的需要。离开了社会的需要,编制工作就没有依据。
系统性

编制涉及同家机关的各个层次、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如何设置好这些层次、部门、机构及其内部的人员结构。数额,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用系统的、整体的观点和方法,正确处理纵横之间的各种关系的编制配置,使整个国家机构编制形成一个科学的统一体系。
4内容
编辑

行政编制管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它不仅要对行政组织的职能作出规定,对组织机构作出设计,更重要的是对组织人员的结构和数额加以控制。因此,编制管理的内容应包括职能管理、机构管理和人员编制管理三个方面[2] 。
职能管理

职能管理,是指配置、协调各级机关及其各部门职能的一种行政行为,它是根据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方针政策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等发展的需要,对各组织机构的职能进行配置、协调的活动过程。
职能是组织机构得以设立的依据和基础。把职能管理作为编制管理的内容之一,是在1988年同务院机构改革研正式明确的。这是因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在进行机构改革时只是把注意力放在机构的撤并和人员的裁减上,表面上看改革似乎取得了一些成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裁撤的机构又变得臃肿,人员又不断回流增多。究其原因,是由于没有从机构膨胀、人员增多的深层次原因着手,没有注意到行政职能的调整与变革。因此,1988年开始的改革吸取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没有搞单纯的机构撤并与人员裁减,而是开始根据政府总体职能配置的要求,首先确定各部门的职能,再根据职能确定机构和人员编制,即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的“三定”方针。把定职能作为定机构、定人员编制的基础,表明了对偏制管理认识的深入。
根据《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的规定,职能管理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在拟定机构改革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时,提出转变政府职能、调整政府职能体系的总体意见。
2.在各部门实行“三定”对,合理配置各部门的职能,帮助各部门搞好职能配置的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这是职能管理的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
4.协调同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以及政府部门与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职责分工。
机构管理

机构是职能的载体,职能通过机构及其活动得以实现。没有一定的机构及其活动,组织目标和职能就不可能实现。同时,机构又是人员编制的基础,没有机构,人员编制无从谈起。因此,保证组织机构科学合理,加强组织机构的管理,显得尤其重要。
所谓机构管理,主要是指对机构设置与调整的管理,具体包括对机构的总量、性质、级别、名称、规模等诸多内容的管理。
第一,根据各级政府的职能总量及类别,确定每级政府机构的总量规模。如规定省级政府机构总数为40个左右。县级政府机构总数为30个左右等等。
第二,划分机构的属性。即根据机构所承担的职能性质的不同,将机构分类,以便准确地确定机构的属性、合理地界定职能,为核定人员编制奠定基础。
第三,对机构级别的管理。主要是指用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机构的行政地位,明确其层级节制的关系。
第四,对机构名称的管理。即根据组织机构所处的地位、级别、所属关系、工作内容和性质,规定机构的名称。名称要反映机构的业务性质、级别和层级,并要做到统一、规范。如我国当前“局”的名称就很混乱,有国务院直属局、部属的二级局,省、市、县也都设有相应的局,就不能反映其级别和层级。
第五,对机构规模的管理。主要包括对各部门内设机构数量的控制,以及对工作人员数量的限定。机构的规模应与机构承担的的工作的性质、难易度和数量相适应,
人员管理

人员编制,是行政组织为了实现组织目标、履行法定职能,经过被授权的机关批准而确定的单位内部人员数额、结构、领导职数、员工数额等。人员编制管理是行政组织编制管理中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组织目标最终能否实现、职能及机构管理是否科学合理会直接影响并反映到人员编制中来,因此科学的人员编制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人员编制管理的具体内容有:
1.制定各级政府编制比例和编制标准。
编制比例,是指编制员额与核定编制所依据的事物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各级政府所辖的面积、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都是核定编制的依据,在它们与编制之间有一个数量比例关系,这个数量比例关系的确定是编制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内容。
编制标准,是指按编制比例确定的各级政府机构和人员的总数额规定。它是对各级政府和属于行政编制范围的各类组织的编制的具体规范。编制标准还应包括一定年限内合理的增减幅度,以适应政府职能不断变化的需要。
编制比例和编制标准是使编制管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因此对其科学性要求很高。
2.核定各部门人员编制总额。
根据编制比例确定各级行政组织的编制标准后,再制定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总额。它是为完成组织目标,履行本层级、本单位职能所必需的核定人数,它受社会需要、国家财政收入和编制标准的制约。
3.确定人员编制结构。
即确定全国行政组织和它的各个层级、各个部门的人员编制结构。它包括领导职数与被领导职数的比例、业务人员与辅助人员的比例、文职人员与工勤人员的比例、不同年龄层次的比例、各种学历以及文化程度的比例等等。其目的是使各种人员能够得到最优的结合,使行政组织整体力量大于个体力最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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