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的行政机构
机关事业单位,本身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只有在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实施行政执法权。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拓展资料: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第二十二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⑵ 什么是行政机关执法范围什么是行政执法机关职权范围
执法范围是地域范围,比如说执法证上面标注的执法区域:北京,那么就是持有本证件的人在北京有执法权力,职权范围就是执法的种类,比如说执法证件上面的执法类别:食品药品,那么就是持有本证件的人有权对食品药品行业履行执法权力。
⑶ 我国执法机关有哪些
我国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
中央行政机关有国务院、专国务院组成部属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等组成。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公安局的地位比较特殊,既是一级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根据其行使的具体职能确定。
⑷ 乡镇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哪些
乡镇不存在独立的行政执法机关,一般设有市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派出机构,代行或受委托在乡镇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派出机关主要有公安派出所,国土分局,税务分局等,委托乡镇的有计生办、安监办、民政办等。
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利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4)行政执法的行政机构扩展阅读
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政府派出机关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有关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⑸ 行政执法机关有哪些
行政执法机关其实就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都拥有执法权,所以都是执法机关。国务院下属的每一个部其实都是一个执法机关,它们与省市县相应的部门共同构成一个行政执法系统。另外,国务院、省市县乡政府也属于行政执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5)行政执法的行政机构扩展阅读: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⑹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有哪些单位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单位有:工商、税务、城建、环保、卫生、农业、公安、计生等。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分为11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6)行政执法的行政机构扩展阅读:
一、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下列特点:
1、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
2、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在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范围内任职定级。
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录用,应当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⑺ 我国的行政执法主体有哪几类
有两类:行政机关、行政机构。
一、行政机关
此类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二、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一个非独立组织,它代表行政机关处理各项行政事务或机关内部事务,原则上不能以自己名义独立对外行使职权。
但在有的情况下,法律、法规、规章直接把行政处罚权授予了行政机构,这时行政机构就获得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这主要有两种情况:
1、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成为行政处罚主体。
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6 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或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吊扣2个月以下驾驶证的处罚,可以由交通警察队裁决。"
也就是说,对于警告、50元以下罚款、吊扣2个月以下驾驶证的处罚,交通警察队这样一个交通管理机关的内部机构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体。
2、行政机关的派出所机构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体。
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
(7)行政执法的行政机构扩展阅读: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源头,公示哪些主体有权执法等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过程,确保程序合法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结果,保障执法决定合法
近日,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国务院新闻办1月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
“我国约有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执行。执法主体多、范围领域广、行为数量大,在行政机关各项活动中,行政执法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最直接。”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表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行政机关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行政执法总体上有很大改善,群众的满意度也日益提高。“与此同时,行政执法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等,执法不作为、执法不重视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时有发生。”刘振宇说。
另一方面,部分人阻挠执法、抗拒执法的现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执法疲软的问题引发热议。
“比如高铁霸座飞机霸座的问题、城市流浪犬的治理问题等,公众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刘振宇说,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有很多,重点推行三项制度出于哪些考量?“三项制度是整个行政执法制度体系里最典型也是最关键的。
公示制度规范源头,向社会公示哪个单位有什么样的职权,什么样的执法主体有权力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过程,确保程序合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结果,保障执法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说,抓住这三个制度,将对提高整个行政执法的水平起到关键作用。
参考资料:网络——行政执法主体
参考资料:人民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
⑻ 我国行政机关与执法机关的区别,及其包括了哪些
执法机关是指依法有权或受委托实行执法行为的主体。执法机关除法定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外,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我国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中央行政机关有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等组成。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执法机关,广义的包括一切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条令等具法性质的机关。当然,也包括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 司法机关,狭义上只指公、检、法、司四机关。 行政执法机关,一般指政府部门的执行行政法规的机关。 这里面,公案机关是司法和行政两跨的。
行政机关与执法机关的区别:
行政机关主要是根据政策作出行政性指导,一般不具有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执法权,不直接对相对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专门执法机关依法享有行政强制权与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属于法定的专门执法机关。
法定执法机关是指其行政管理职能是由立法赋予的行政机关。其行政管理职能主要包括由政府组织法赋予的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和其他具体法律、行 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所赋予的具体事务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