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执法者A与被执法者B,B使用铁勺打了A的手部一下,A便强行夺取B手中的铁勺,导致B的手指受伤,责任在谁
首先应当明确A属于执行公务。执法人员A在执法时对被执法者B进行扣留三轮车处理时,被执法者B使用手中的铁勺打了A的手部,属于妨碍执行公务,属于违法行为,严重可能涉嫌犯罪。可见,B的手指受伤责任在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