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 2021-01-17 15:49:28
『壹』 疫情防控举报方式有哪些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举报方式可以选择:各地公布的疫情防控电话和邮箱、内直接拨打容110或者120,也可以通过微信进入疫情线索征集入口,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1、打开手机微信, 进入我后,选择支付。
注意事项:
1、此功能需要打开手机的定位功能,使用前要授权。
2、此程序由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不要谎报情况,造成人员资源的浪费。
『贰』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税务执法方式上是否会有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规定:(十七)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落实“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的要求,坚持以案头分析为主,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或推迟直接入户检查,对需要到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的事项,可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确认,延至疫情得到控制或结束后办理;对确需在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的人员,通过核验登记证件、身份证件等方式进行验证,暂不要求进行“刷脸”验证;对借疫情防控之机骗取税收优惠或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叁』 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党为什么要提高疫情防控法制化水平
只有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才能更有效,更科学地应对这种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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