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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 2021-01-16 23:03:02

❶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文件全文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2.国务院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目录
国务院2015年5月10日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共49个大项以及其他8项中的17个子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备注 1 企业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征求国家外汇局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局令第28号) 此项为“借用各类国外贷款总规模及使用方向、限额以上国外贷款项目及利用外资方案审批(不含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以内的对外借款)和限额以下国外贷款项目外债规模安排”项目的子项 2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3 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大型企业集团(不含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建设规划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此项为“重要行业、重要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地区和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大型企业集团(不含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建设规划、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审批”项目的子项 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审批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 此3项为“中央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审批”项目的子项 5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年度计划审批 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07〕327号) 6 发展滞缓或主导产业衰退比较明显的老工业城市界定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发改东北〔2013〕543号) 7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和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认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发改高技〔2012〕2413号) 8 食盐生产限额年度计划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无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 此3项为“重要商品年度计划(包括卷烟、食盐生产限额年度计划,天然气商品量分配计划,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和干线运输计划,年度烟草专卖品购销储备计划)审批”项目的子项 9 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和干线运输计划审批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 10 天然气商品量分配计划审批 《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办法》(计燃〔1987〕2001号) 11 高等学校赴境外设立教育机构(含合作)及采取其他形式实施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审批 教育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5号) 12 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审批 教育部 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13 孔子学院(课堂)设置及年度项目审批 教育部 无 《教育部关于印发〈孔子学院总部机构设置以及教育部对外汉语教学发展中心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教人函〔2007〕12号) 14 国际科技展览会及其他重大国际科技活动审批 科技部 无 《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外字〔2001〕311号) 15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 16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 民政部 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 17 非国资委管理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备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人民银行、中投公司(薪酬审核部门)等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务院令第10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05号) 18 提高企业单位费率审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共同盖章的部门)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审批办法》(劳社部发〔1998〕2号) 此项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项审批”项目的子项 19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征得同意的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0 土地登记上岗证核发 国土资源部 无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 21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确定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审查批准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81号)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88号) 22 探矿权、采矿权协议出让申请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80号) 23 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或备案核准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 24 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审批 国土资源部 煤炭国家规划矿区需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 25 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 国土资源部 无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 26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9号) 27 直辖市人民政府申报的中国温泉之乡(城、都)的发展建设总体规划审查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申报中国温泉之乡(城、都)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9号) 28 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含概算调整)审批 水利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9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水利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30 农业种子种源进口免税审批 农业部 无 《“十二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管理办法》(财关税〔2011〕76号) 31 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 国家卫生计生委 无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 32 对办理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 税务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此项为“对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项目的子项 33 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 税务总局 无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6号) 34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税务总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此6项为“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项目的子项 35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36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37 集团公司具有免抵退税资格成员企业认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38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的认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3号) 39 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出口货物备案登记及备案核销的核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40 列入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的审批 税务总局 无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33号) 41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审核 税务总局 无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33号) 42 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审核 税务总局 无 《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2〕61号) 43 海南境外游客离境退税定点商店的认定、变更与终止的审批 税务总局 海南省商务厅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8号) 44 乙烯、芳烃生产企业退税资格认定 税务总局 无 《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6号) 此项为“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审批”项目的子项 45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含与港澳台协议)待遇审批 税务总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 46 企业就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审核 税务总局 无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47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业务的核准 税务总局 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48 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税务总局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49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税务总局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50 注册税务师执业核准 税务总局 无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4号) 51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安全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 52 药品行政保护证书核发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无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1992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2月19日国家医药管理局令第12号发布) 53 省级人民政府美国白蛾除治技术方案及措施审批 国家林业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6号) 54 中日民间绿化合作(小渊基金)项目审批 国家林业局 无 《国家林业局关于代发中日民间绿化合作委员会〈日中绿化交流基金资助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函》(林函外字〔2000〕247号) 55 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及新疆天然林保护工程区采伐天然林占用人工林采伐限额审批 国家林业局 无 《国务院批转林业局关于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3号) 56 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审批 国家林业局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林宣发〔2009〕84号) 57 国际重要湿地认证审核 国家林业局 外交部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第32号) 58 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审核 国家林业局 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9号)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十二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11〕447号)
《“十二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管理办法》(财关税〔2011〕76号) 59 其他部门新建、撤销气象台站审批 中国气象局 无 《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12号) 60 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审批 证监会 无 《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4号) 61 证券交易所与境外机构重大合作项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重大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涉港澳台重大事项审批 证监会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5号) 62 粮食行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立项审批 国家粮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63 中央管理企业和跨省(区、市)从事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国家能源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51号) 64 境外培训承办机构资格认定 国家外专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65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国家铁路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66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基础设施安全性审查 国家密码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密局发〔2009〕7号) 国务院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目录(共80项以及4个子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备注 1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2 对借用外债规模的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这项为“借用各类国外贷款总规模及使用方向、限额以上国外贷款项目及利用外资方案审批(不含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以内的对外借款)和限额以下国外贷款项目外债规模安排”项目的子项 3 国家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认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4 重要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地区的发展建设规划、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这项为“重要行业、重要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地区和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大型企业集团(不含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建设规划、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审批”项目的子项 5 全国研究生招生总量、普通高校本科生招生总量及分地区分部门招生计划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6 地方定价目录审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7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8 中央预算内投资年度计划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9 全国及分地区人口计划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10 卷烟生产限额年度计划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此项为“重要商品年度计划(包括卷烟、食盐生产限额年度计划,天然气商品量分配计划,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和干线运输计划,年度烟草专卖品购销储备计划)审批”项目的子项 11 全国普通高校本科生分学校招生计划、研究生分地区分部门分学校招生计划审批 教育部 12 国家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考试机构或其他组织合作举办境外考试审批 教育部 13 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和跨省招生生源计划审批 教育部 14 国家秘密技术定密和出口审查 科技部 15 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及重要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协定审核 科技部 16 糖精年度生产计划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 民族贸易县审批 国家民委 18 烈士评定 民政部 19 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审批 司法部 20 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 财政部 21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 财政部 22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事项审批 财政部 23 外国政府贷款事项审批 财政部 24 部级荣誉称号评审表彰计划审批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25 公务员奖励实施方案审核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审批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27 新设岗位、地区津贴(补贴)项目和调整标准审批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28 驻外使领馆人员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以及驻港澳内派人员调整工资待遇审批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29 非国资委管理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审批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30 发行社会保障卡审批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31 调整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审批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此项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项审批”项目的子项 32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事业单位计划外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审批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33 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3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修改审查 国土资源部 35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审批 国土资源部 36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审批 国土资源部 37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审批 国土资源部 38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土地专项方案审批 国土资源部 39 农用地转用审查 国土资源部 40 土地征收审查 国土资源部 41 建设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先行用地核准 国土资源部 42 矿产资源规划审批 国土资源部 43 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审核 国土资源部 44 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45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确定的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46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确定的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47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48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49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50 主要港口的总体规划审批 交通运输部 51 中央安排前期投资的水利规划及专题研究项目立项审批 水利部 52 中央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 水利部 53 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 水利部 54 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 水利部 55 中央企业政工职称评审审批 国务院国资委 56 口岸对外开放审批 海关总署 57 地方政府申请中、外籍民用飞机从我国非对外开放和限制开放机场出入境、陆路边境临时开放审核 海关总署 58 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新闻出版
广电总局 59 举办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审批 体育总局 60 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国家统计局 61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年度定额审批 国家林业局 62 省级防沙治沙规划审批 国家林业局 63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省级规划备案核准 国家林业局 64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国家林业局 65 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 国家林业局 66 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 国家林业局 67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 国家林业局 68 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国家宗教局 69 全国性宗教团体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审批 国家宗教局 70 全国性宗教团体接受国(境)外捐款审批 国家宗教局 71 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 国管局 72 中央国家机关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国管局 73 省级能源发展规划审批 国家能源局 74 涉及全国布局、总量控制及跨省输送的区域性能源综合发展规划审批 国家能源局 75 非国家外专局资助因公赴境外培训项目审批 国家外专局 76 国家资助赴境外重点培训项目计划和项目执行审批 国家外专局 77 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重点项目计划和专项经费审批 国家外专局 78 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 国家外专局 79 区域用海规划审批 国家海洋局 80 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命名、更名、注销审批 国家海洋局 81 区域用岛规划审批 国家海洋局 82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审批 国家文物局 83 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审批 国家档案局 84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批 国家档案局

❷ 国务院2015年取消哪些行政审批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
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计94项)

1 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无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2 期货交易场所上市、修改或者终止合约审批 证监会 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3 期货交易场所变更住所或者营业场所审批 证监会 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4 期货交易场所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审批 证监会 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增股东或原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审批 证监会 无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89号)

6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收费审批 证监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号)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5号)
7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使用审批 证监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监发〔2000〕22号)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证监发〔2006〕65号)
8 证券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种审批 证监会 无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号)

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新的交易品种审批 证监会 无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89号)
10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审核 证监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1 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 保监会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2 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审批 保监会 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30号)
13 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 保监会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4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 保监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保监发〔2011〕39号)
15 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 保监会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6 外资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审批 保监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6号)

17 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审批 保监会 无 《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
18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19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及产品的登记备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
《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
20 对财政有影响的临时特案减免税审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1 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审批 财政部 无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办法》(财发〔2008〕4号)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财发〔2008〕61号)
22 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审核 财政部 无 《财政部 国资委 证监会 社保基金会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278号)
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认定 财政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
24 境外(包括港澳台)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内设立常驻代表处审批 财政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25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 税务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6 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 税务总局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
27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审核 税务总局
同级财政、粮食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28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免税项目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审核 税务总局 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29 拍卖行拍卖免征增值税货物审批 税务总局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
30 营改增后随军家属优惠政策审批 税务总局 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31 营改增后军队转业干部优惠政策审批 税务总局 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32 营改增后城镇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审批 税务总局 民政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33 消费税税款抵扣审核 税务总局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
34 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认定 税务总局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
35 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审核 税务总局 无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9号)
36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税务总局 无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
37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审批 税务总局 无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
38 国防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及实施审批 国家国防科工局 无 《国防专利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8号)
39 全国性社会团体筹备审批 民政部 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40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民政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社字〔1998〕124号)
41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农业部 无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42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 水利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
43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5〕806号)
44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1752号)
45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19号)
46 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自然灾害临时增加采伐限额审批 国家林业局 无 《国务院批转林业局关于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3号) 47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国家林业局 无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发布)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48 启动实施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审批 国家林业局 无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13号) 取消
49 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调整审批 国家林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1620号)
50 天保工程森林培育建设任务调整审批 国家林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1620号)
51 跨区域重点推广示范项目审批 国家林业局 无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9〕289号)
52 省级退耕还林年度实施方案审核 国家林业局 无 《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令第367号)
53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审批 国家林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发改西部〔2010〕1382号)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07〕327号)

54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审批 国家林业局 无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发布)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技术规程》(GB/T20416-200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林护发〔2005〕55号)
55 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海域类)审批 国家海洋局 无 《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2〕13号) 取消
56 国务院批准的用岛项目建筑物和设施登记核准 国家海洋局 无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办法》(国海岛字〔2010〕775号)
《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国海岛字〔2011〕225号)
57 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国家海洋局 无 《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491号)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0〕44号)
58 海岛整治修复项目验收 国家海洋局 无 《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491号)
59 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认定 教育部 无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工作的意见》(教技发厅〔2004〕1号)
60 地质资料延期汇交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
61 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核准 国土资源部 无 《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62 矿产地储备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矿产地储备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28号)
6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查阅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审查 国土资源部 无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
64 省、自治区、直辖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审核 国土资源部 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65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产地名录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
66 国土资源部科技平台建设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
《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命名和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13〕72号)
67 整装勘查区设置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5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整装勘查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40号) 68 调整矿产勘查风险分类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
69 船舶污染物清除作业单位资质认定 交通运输部 无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
70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交通运输部 无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
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海事机构
71 水运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认定 交通运输部 无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72 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交通运输部 无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73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交通运输部 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子项“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子项“申报人员资格认可”和“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海事管理机构
74 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机构、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甲级)机构认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75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科研项目审查 国家卫生计生委 无 《病原微生物实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76 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审批 海关总署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取消 原由直属海关审批
77 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纳金减免审批 海关总署 无 《海关税款滞纳金减免暂行规定》(署税发〔2012〕437号)
78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质检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
79 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核发 质检总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
80 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的重要出口商品注册登记 质检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47号)
81 国家级裁判员审批 体育总局 无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
82 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PC) 中国民航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1987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83 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认可 中国民航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84 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 中国民航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85 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 中国民航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86 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 中国民航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87 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和改制审核 中国民航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88 民用航空器地址编码指配 中国民航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89 军工产品储存库一级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 公安部
国家国防科工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90 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 公安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91 一级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 公安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
9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定点生产审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无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93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中国气象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
下放至省级气象主管机构
94 商用密码科研单位审批 国家密码局 无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3号)

❸ 水利水电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申办指南
一、审批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2项;
(二)关于颁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利部水建管〔1999〕177号);
(三)《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
二、实施机关
水利部,承办机构为建设与管理司。
三、审批权限
审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一级和二级资质。
四、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范围
从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单位。
(二)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申请取得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能够独立完成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能够独立编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3、拥有能满足从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水文、地质、水工、施工、机电、金属结构等有关专业的专业水平高,工程设计、施工经验丰富,符合上岗条件,并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家;
4、配备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设施和设备;
5、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分级标准并通过审批机关组织的专家审查和综合评定。
五、审批时限
水利部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或者收到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同意颁发资质证书的,应当自作出审查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其中,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报送水利部审批。
以上审批时限不包括依法组织听证和专家评审所需的时间。
六、数量
无数量限制。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申请取得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法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身份证明;
(四)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技术骨干职称证明;
(五)承担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
(六)必备的工作场所和专业技术设施、设备证明;
(七)单位章程或有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申请书格式文本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申请表。
九、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即:水利部直属单位向水利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流域管理机构直属单位向流域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其他单位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水利部审批。
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受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申请,具体事宜详见公告。
(三)水利部组织专家评审。
(四)水利部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同意的,向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审批不同意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❹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一)主要职责1.协助委领导组织委机关日常工作,并对委直属单位和委机关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组织委综合性重要文稿草拟工作,负责委机关公文处理、保密、信访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公文处理、保密、信访工作。3.组织委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指导委档案工作。4.负责委重要事项的督办、查办和催办工作,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有关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5.负责委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海河水利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委水利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中国水利报》海河记者站工作。6.负责委政务公开、会议计划管理、重要会议活动组织、重要接待和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委机关会议室管理、行政值班管理、安全保卫、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办公区物业管理工作。7.指导《海河水利》、《海河年鉴》、《海河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8.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办公室行政执行人员编制17名,内设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综合科(信访办)、宣传科(海河记者站)。二、规划计划处(一)主要职责1.组织拟定流域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流域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2.组织编制流域或流域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的专业或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3.组织指导流域内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防洪论证工作。根据授权,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4.组织开展流域内控制性水利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水利项目与中央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根据授权,负责流域内有关规划和中央水利项目的审查、审核以及有关水工程的合规性审查。对地方大中型水利项目进行技术审查。指导流域河口、海岸滩涂治理和开发工作。5.负责提出或审核流域内中央水利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流域内中央水利项目、水利前期工作、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工作。6.负责中央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负责委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7.组织、指导流域内有关水利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8.指导流域内所属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9.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10.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规划计划处行政执行人员编制17名,内设规划管理科、项目管理科、计划管理科、综合统计科。三、水政水资源处(水政监察总队)(一)主要职责1.拟定流域性的水利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2.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归口管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负责委与行政许可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委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和听证工作。3.负责职权范围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省际水事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4.组织制订水政监察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水政监察总队管理及日常工作。5.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委普法办公室工作。6.负责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流域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协同组织编制流域水资源有关专业或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7.按照规定和授权,组织拟定流域内省际水量分配方案和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流域和流域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8.指导协调流域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发布流域地下水通报。9.指导流域内地方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关工作。10.组织开展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流域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指导流域水资源监测和水资源信息工作,组织编制和发布流域水资源公报和管理年报。11.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水政水资源处(水政监察总队)行政执行人员编制16名,内设水政科、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总队办公室。四、财务处
(一)主要职责1.负责委属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具有流域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等中央水利工程的国有资产的运营或监督管理。2.负责委预算资金的使用、稽察、检查和监督。3.组织编制与实施委部门预算;归口管理委有关国库支付及政府采购工作。4.组织拟订委财务工作、经济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委经济管理工作。5.指导、监管委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委机关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会计检查工作。拟订委财务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6.研究提出直管工程和流域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直管工程上网电价核定与调整的建议。7.负责委机关经济合同的审查及监督工作。8.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财务处行政执行人员编制17名,内设资产管理科、预算监管科、经济价格科、机关财务科。五、人事处(一)主要职责1.组织拟订委人才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2.负责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3.负责委管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等管理工作;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4.负责委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委招录(聘)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5.负责委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6.负责委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工资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7.负责委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职业技能开发工作。8.负责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工作;归口管理委表彰奖励工作。9.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人事处行政执行人员编制15名,内设组织干部科(干部监督科)、劳动工资科、人才与培训科。六、建设与管理处(一)主要职责1.指导流域内河流、湖泊的治理和开发。2.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流域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流域内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委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工作;组织实施委属水库大坝、水闸的安全鉴定工作。4.负责委属水利工程的开工审批、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工作。5.指导流域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负责委属水利建设市场准入、项目法人组建、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委属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6.负责授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审查许可及监督管理。7.负责直管河段及授权河段的河道采砂管理,指导、监督流域内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8.负责委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有关工作。9.负责委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0.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建设与管理处行政执行人员编制17名,内设技术管理科、工程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市场监管科。七、水土保持处(一)主要职责1.指导、协调流域内水土流失防治工作。2.组织有关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与管理。3.按规定负责有关水土保持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4.指导并监督流域内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5.协同组织编制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6.根据授权,负责国家立项审批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检查。7.指导流域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公告。8.按规定指导流域内农村水利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有关工作。9.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
水土保持处行政执行人员编制9名,内设管理科、监督科。八、科技外事处(一)主要职责1.拟定委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委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重大学术交流及科研成果与技术推广工作。3.负责组织委科学研究及科研项目的审查工作;归口管理科技成果及科技知识产权工作。4.负责委水利外事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出国任务和人员,组织出国人员的外事教育工作。5.负责管理委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归口管理国外智力引进和人员交流工作。6.负责组织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的贯彻与应用并监督实施。7.负责组织委科学技术奖项的评审、申报工作。8.归口管理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9.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科技外事处行政执行人员编制9名,内设科技管理科、外事管理科。九、防汛抗旱办公室(一)主要职责1.负责防治流域内水旱灾害,承担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2.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规定和授权对重要的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3.组织制定流域防御洪水方案并监督实施。4.负责流域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流域内蓄滞洪区的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流域水旱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工作。5.组织、指导、监督重要河系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6.组织拟订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并组织实施。7.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并负责委属工程防汛及度汛应急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委防汛物资的管理工作。8.组织实施委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管理工作。9.按照规定组织、协调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10.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防汛抗旱办公室行政执行人员编制16名,内设技术管理科、调度科、减灾科。十、安全监督处(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海河流域分站)(一)主要职责1.指导授权范围内流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归口管理委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组织开展委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或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3.组织、指导授权范围内流域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委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的监督和检查。4.组织开展授权范围内流域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5.负责委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6.组织开展委属水利工程质量检查。7.负责委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事故统计工作。8.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安全监督处行政执行人员编制9名,内设安全监督科、质量监督科、工程稽察科。十一、监察处、审计处(合署办公)(一)监察处主要职责1.归口管理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2.监督检查委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3.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4.组织协调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5.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6.组织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廉政文化建设。7.组织开展作风整顿或专项治理。8.受理对委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及其委管干部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9.调查处理委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及其委管干部违纪的行为和案件。受理委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10.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审计处主要职责1.归口管理委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办法。2.对委部门预算执行、投资项目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3.组织实施委管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4.对委属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开展绩效审计。5.对国家审计和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审计监督。6.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监察处、审计处行政执行人员编制12名,内设廉政办公室、纪检监察科、审计科。十二、离退休职工管理处(一)主要职责1.负责委机关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拟定并落实委机关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制度及服务办法;督促落实离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2.组织离退休职工文体活动,配合直属机关党委开展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3.组织离休职工的医疗保健和健康疗养。4.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委机关离退休职工活动经费。5.指导并监督委属单位的离退休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6.负责水保局、水文局、委直属处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代管工作。7.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离退休职工管理处行政执行人员编制13名,内设综合服务科、离休职工管理科、退休职工管理科。十三、直属机关党委、海河工会(中国农林水利工会海河委员会)(合署办公)(一)直属机关党委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负责委机关、水保局、水文局、委直属处级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2.负责组织安排委机关、水保局、水文局、委直属处级事业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3.负责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4.负责委政治思想研究工作。5.领导委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指导各群众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6.负责委机关、水保局、水文局、委直属处级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7.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海河工会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工会法》,对委内工会工作进行行业指导。2.组织职工参政议政。3.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组织参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4.组织相关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5.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6.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科室及人员编制直属机关党委、海河工会行政执行人员编制12名,内设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海河工会办公室、机关团委、机关工会。

❺ 哪些证取消了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目 录
(共计5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设 定 依 据

处理决定

备注

1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审批
教育部
无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财教〔2002〕123号)
取消

2 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审批
教育部
科技部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号)
取消

3 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通信管理局

4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5 中央医药储备资金安排和动用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
取消

6 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设立许可
司法部
无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8号)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2年第70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7 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许可
司法部
无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8号)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2年第70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8 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审批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财建〔2006〕695号)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
取消
今后不得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9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矿泉水的注册登记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矿泉水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27号)
取消

10 外商与中方打捞人合作打捞审批
交通运输部
无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02号)
取消

11 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交通运输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12 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审批
交通运输部
无 《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07〕365号)
取消
只取消交通运输部审批,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仍然保留

13 引航员任职资格审批
交通运输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0号) 下放至直属海事系统分支机构

14 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
交通运输部
无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3号) 下放至直属海事管理机构

15 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审批
水利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取消

16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取消

17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取消

18 牧区草原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项目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号)
取消

19 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7〕1907号)
《关于印发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2011〕1075号)
取消

20 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关于下达农村小水电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799号)
取消

21 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关于下达农村小水电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799号)
取消

22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1〕1703号)
取消

2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
水利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24 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审批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落实国务院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计规划〔1998〕250号)
取消

25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
无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审定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3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26 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
海关总署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取消

27 报关员资格核准
海关总署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取消

28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税务总局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取消

29 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
税务总局
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5号)
取消

30 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审批
质检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下放至省
级人民政
府计量行
政主管部


31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32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无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33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
安全监管总局
无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
取消

34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
安全监管总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35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安全监管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

36 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37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预审
国家林业局
无 《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
《建设项目占用征用林地预审办法》(林资发〔2008〕247号)
取消

38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采伐限额审核
国家林业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取消
该项审批取消后,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采伐限额直接上报国务院审批

39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国家旅游局
商务部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40 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
国家旅游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边境游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41 边境旅游项目审批
国家旅游局
公安部、
外交部、
海关总署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42 烟草新品种审定
国家烟草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取消

43 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国家外专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44 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审批
国家海洋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45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审批
国家海洋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取消

46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
国家海洋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取消
仅取消国家海洋局的审核,环境保护部的审批仍然保留

47 铁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审批
国家铁路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取消

48 铁路企业公司改制事项审批
国家铁路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取消

49 铁路运价里程和货运计费办法审批
国家铁路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取消

50 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
国家邮政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原由省级邮政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51 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国家文物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52 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国家文物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2月22日国家文物局令第1号发布)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53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不含涉外渔业)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此项为“捕捞许可证核发”的子项

❻ 被取消的67项职业资格证书是哪些

这个简单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2014年11月24日发布

(共计67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
1土地估价师资格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
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
4理货人员从业资格
5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
6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
7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咨询师
8机械工业标准复核人员资格
9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人员资格
10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
11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资格核准
12保荐代表人资格
13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
14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15注册企业培训师
16中国职业经理人
17商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
18机械工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
1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
20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
21特许经营管理师
22QC小组活动诊断师
23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员
24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
25金融理财师
26国际金融理财师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

1、中央储备粮保管、检验、防治人员资格认定
2、长途电话交换机务员
3市内电话交换机务员
4邮电业务营销员
5割草机操作工
7农产品加工机械操作工
8农业技术推广员(水产)
9品种试验员
10水稻直播机操作工
11植物组织培养员
12种子贮藏技术人员
13健康教育指导师资格
14中国保健行业心理保健师资格
15中国保健行业营养保健师资格
16安全评价人员资格
17松香包装工
18木材搬运工
19挂杆复烤工
20不间断电源机务员
21测距设备机务员
22电话交换机机务员
23电讯材料员
24二次雷达机务员
25飞机(苏式)维护电气员
26飞机(苏式)维护无线电、雷达员
27飞机(苏式)维护仪表员
28飞机电气修理工
29飞机机械附件修理工
30飞机结构修理工
31飞机气动、救生设备修理工
32飞机维护电气员
33飞行计划处理设备机务员
34归航机/指点标机机务员
35航管计算机外围设备机务员
36航管计算机硬件机务员
37航空材料员
38航空电信报(话)务员
39航空发动机附件修理工
40航空发动机修理工
41航管内话通信机务员
42航空摄影测绘员

❼ 2014国家取消了哪些许可证制度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目 录
(共计5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设 定 依 据

处理决定

备注

1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审批
教育部
无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财教〔2002〕123号)
取消

2 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审批
教育部
科技部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号)
取消

3 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通信管理局

4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5 中央医药储备资金安排和动用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
取消

6 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设立许可
司法部
无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8号)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2年第70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7 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许可
司法部
无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8号)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2年第70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8 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审批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财建〔2006〕695号)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
取消
今后不得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9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矿泉水的注册登记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矿泉水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27号)
取消

10 外商与中方打捞人合作打捞审批
交通运输部
无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02号)
取消

11 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交通运输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12 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审批
交通运输部
无 《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07〕365号)
取消
只取消交通运输部审批,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仍然保留

13 引航员任职资格审批
交通运输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0号) 下放至直属海事系统分支机构

14 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
交通运输部
无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3号) 下放至直属海事管理机构

15 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审批
水利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取消

16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取消

17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取消

18 牧区草原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项目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号)
取消

19 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7〕1907号)
《关于印发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2011〕1075号)
取消

20 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关于下达农村小水电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799号)
取消

21 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关于下达农村小水电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799号)
取消

22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审批
水利部
无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1〕1703号)
取消

2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
水利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24 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审批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落实国务院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计规划〔1998〕250号)
取消

25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
无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审定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3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26 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
海关总署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取消

27 报关员资格核准
海关总署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取消

28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税务总局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取消

29 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
税务总局
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5号)
取消

30 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审批
质检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下放至省
级人民政
府计量行
政主管部


31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32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无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33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
安全监管总局
无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
取消

34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
安全监管总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35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安全监管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

36 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37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预审
国家林业局
无 《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
《建设项目占用征用林地预审办法》(林资发〔2008〕247号)
取消

38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采伐限额审核
国家林业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取消
该项审批取消后,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采伐限额直接上报国务院审批

39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国家旅游局
商务部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40 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
国家旅游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边境游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41 边境旅游项目审批
国家旅游局
公安部、
外交部、
海关总署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42 烟草新品种审定
国家烟草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取消

43 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国家外专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44 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审批
国家海洋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45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审批
国家海洋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取消

46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
国家海洋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取消
仅取消国家海洋局的审核,环境保护部的审批仍然保留

47 铁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审批
国家铁路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取消

48 铁路企业公司改制事项审批
国家铁路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取消

49 铁路运价里程和货运计费办法审批
国家铁路局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取消

50 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
国家邮政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原由省级邮政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51 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国家文物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52 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国家文物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2月22日国家文物局令第1号发布)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53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不含涉外渔业)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此项为“捕捞许可证核发”的子项

附件2

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安全员b证在哪里变更

同样是当地市级行政审批中心 和建筑业B证审核是一个地方

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的司局职责

★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对部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部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部领导和总工程师、总规划师的秘书工作。负责部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保密、机要、密码、信访、督办等工作,并指导水利系统相关工作。负责部召开的综合性的全国性会议、部务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部机关行政会议计划管理工作。组织部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分析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宣传工作。组织部政务信息化规划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部网站及政务内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组织草拟部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重大水利问题的调研。负责部值班工作,组织部重要接待工作,承担部印章的管理,归口部直属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国人大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计划司
组织编制全国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组织编制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拟订全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中央审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组织审查、审批全国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部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含专项资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建设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负责中央投资水利基建项目、部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组织水利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司
拟订水利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综合性水利法律、行政法规和部规章草案,指导起草专项水利法律、行政法规和部规章,承办水利法律和行政法规立法中的协调、审查和审议有关工作。指导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利立法工作。负责水利法律、行政法规适用问题的答复工作和部规章的解释、备案、清理,承办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答复和立法协调工作。负责立法后评估工作。组织水利法律和水行政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中央有关部门牵头的水利法律、行政法规的执法检查。指导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利部普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水利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综合性水利政策,拟订水权制度建设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部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流域管理机构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承办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诉讼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资源司
水资源司(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承担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水权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指导水资源信息发布,组织编制国家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编制全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拟订区域与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回用等方面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有关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保护工作,指导湿地生态补水;组织审定江河湖库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指导省界水量水质监督、监测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司
编制中央水利部门预决算并负责预算的执行,归口提出中央水利非建设性财政资金安排的意见,研究拟订水利预算项目规划、经费开支定额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水利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水利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研究拟订中央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中央水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办理部直属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产评估管理和产权登记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水利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信贷政策建议,参与中央直属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部直属水利枢纽上网电价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部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中央水利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负责中央水利项目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指导部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和行政经费管理,监管机关国有资产。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司
组织拟订水利系统人才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指导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部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部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承办部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水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水利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指导部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专家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组织指导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水利社团管理有关工作。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工资管理工作,指导部直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拟订水利行业定岗定员标准。组织指导部直属单位职工劳动保护、卫生保健和疗休养工作,负责水利干部人事统计工作,归口管理部表彰奖励工作。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水利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监督实施。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承办政府间水利涉外事宜,组织开展水利多边、双边国际合作,归口管理涉及港澳台地区水利交流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研究拟订国际河流有关政策,组织协调国际河流对外谈判。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研究拟订水利科技政策与水利科技发展规划,承担水利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部属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以及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水利行业计量、认证认可和质量监督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设与管理司
指导水利设施、河道、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开工审批、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中央投资的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准入、项目法人组建、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河道采砂管理,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水利部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土保持司
组织协调全国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国家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全国水土保持科技工作,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村水利司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村镇供水排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工作,组织实施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建设,指导灌溉试验工作,指导农村节水工作。指导农村雨水集蓄利用工作,组织实施中央补助的重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实施牧区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指导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监督司
组织拟订水利安全生产以及水利建设项目稽查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组织落实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监督管理水利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负责管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承担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稽查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调查水利建设项目违规违纪事件,并按照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台风、山洪等灾害防御和城市防洪工作。负责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全国大江大河大湖及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量应急调度方案和全国重点干旱地区及重点缺水城市抗旱预案等防汛抗旱应急专项预案。负责全国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全国汛情、旱情和灾情掌握和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负责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析会商、研究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并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意见。负责中央防汛抗旱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与管理、防汛抗旱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全国防汛抗旱工作评估工作。承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水利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编制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和统战工作,以及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部党组管理机关各司局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受理所属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处理部直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领导部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指导各群众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指导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离退休干部局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组织拟订实施办法。组织落实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承担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经费管理工作,协调流域管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退休费的发放工作。负责部机关离退休干部日常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老干部活动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水利部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组织部机关离退休干部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指导部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的政策、法规、发展战略、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水能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水能资源调查成果的管理。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及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水能资源权属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农村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承担中央补助的农村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审核工作,参与指导水电项目合规性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督查。指导农村水电体制改革,指导农村水电工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水电电网建设与改造有关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编制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及后评价工作。指导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编制全国小水电代燃料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培训,承担全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及水利系统综合利用枢纽电站统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库移民开发局
指导全国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政策规章,组织起草水利工程移民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归口水利工程移民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统计、业务培训和信息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审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等制度。承办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承办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工作,组织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对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规划实施的稽察和内部审计。承担水利部扶贫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水利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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