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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执法

发布时间: 2021-01-16 19:20:04

① 医疗卫生服务监督执法制度与模式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卫生防疫、监督妇幼保健重点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计划免疫工作。

工作进展:一是加强接种人员培训,常规开展免疫接种工作,五疫苗接种率均达98%以上。二是开展接种证查

② 卫生监督工作的微信微语应该怎么写医疗卫生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14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③ 优质医疗体系须达六大目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各单位普法宣传责任,强化普法履责主体意识,市卫生计生委确定了2015年普法工作六大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管理执法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面向管理执法对象的普法宣讲制度,纳入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公开。
二、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开展法治讲座和专项法律知识学习、严格普法考试、举办法制培训,加强单位工作人员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围绕本单位职责领域中群众关注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讲,为保障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四、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分类别对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员进行法律知识、监督业务、执法技能等培训。组织卫生计生监督员进行网络培训,开展卫生监督讲坛活动。邀请市内外理论功底深厚、在国内和省市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学者为全市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宣讲新近制修订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六、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充分运用内部刊物《重庆市卫生计生》、重庆广播电台的人口之声、新华网重庆频道人口计生专栏,设置专门的法治宣传栏目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

④ 医疗卫生监督机构星期六,星期天有执法权吗

有执法权,不过没有执法人员,因为他们周末休息

⑤ 卫生部针对医疗垃圾中的玻璃输液瓶如何处理,作为废品收购站收了一袋玻璃输液瓶,卫生执法部门要做出罚

你必须交罚款的

为了贯彻落实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医疗机构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有可能或已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律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传染病病房、传染病留观病房、传染病门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必须严格按照感染性废物进行管理。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二、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流向的监管,要对使用后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的回收工作作出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统一定点回收工作,避免流入非正规渠道。
三、各医疗机构要做好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分类收集、转运、暂时存储等工作,使用后的未污染一次性医用输液瓶 (袋)不能混入其他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医疗机构要加强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的监管,交由具有安全处置能力的合法单位处理,并做好交接、称重、登记和统计等工作,保证可追溯性。
四、回收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进行收集、运输和消毒处理,保证再生产品不用于原用途及生产与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有关包装容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用途。对回收的物品处置后废塑料的去向、数量、时间、经办人要进行登记备查。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和防护,确保暂时存储、运输、处理过程中回收物不丢失、不人为转卖。要建立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其他意外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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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卫生监督所详细职能

卫生监督所职能和承办工作:

一、各省市的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有所不同,如: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

依法监督管理食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005年9月开始,承担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相关职能。

二、目前,监督中心已承办8项由卫生部直接审批的行政许可工作,分别是:

1、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受理、评审;

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受理、评审;

3、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受理、评审;

4、化妆品新原料受理、评审;

5、消毒剂、消毒器械受理、评审;

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受理、评审;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相关事项;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的受理、资料审查、评审意见汇总上报。

同时,还承担国家计量认证卫生评审组工作,受理国家级、省级卫生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开展计量认证申请、评审事宜。承担制定卫生监督执法检验技术规范。

协助卫生部开展卫生标准审查、卫生标准制修订、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卫生标准宣贯工作。

负责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运行与管理,并进行全国卫生监督信息 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及卫生监督员培训等项工作。

(6)医疗卫生执法扩展阅读:

中国卫生监督:国家法定的一个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公共卫生、职业卫生、消毒杀虫产品、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等等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成立于2002年1月23日,是卫生部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也是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对外的统一窗口,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

监督中心的工作宗旨是:务实高效、廉洁勤政、服务社会、保障安康,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⑦ 卫生监督所主要是做什么的

卫生监督所具体工作是:

1、依法监督管理食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2、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

3、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5、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医疗卫生执法扩展阅读

卫生监督所人事职责:

1、负责党务、人事、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群众团体、统战、退休人员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督查和反馈党总支部决议的贯彻情况。

2、负责落实党总支部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完成党总支各类公文起草修订工作和党内文书、保密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制订并落实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同时负责受理、调查对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

5、组织制定并落实党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负责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统计和相关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6、负责所内设科室职能和编制管理,做好人员的配置、调配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

⑧ 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执法细则什么时候执行的

第一条 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的有关规范性文件,针对被监管人员进行的一项涉医执法工作。其目的是为保障刑事诉讼及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安机关有效履行执法办案职责、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服务。
第二条 公安监管场所均应在所内设置医疗岗位,并根据监管人数设置卫生所或门诊部,承担在监管场所内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入所前身体检查、健康管理、卫生防疫,对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进行基本医疗救治,对患急、危重症的被监管人员进行抢救及转诊,提出医学建议等确保监所安全所必需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第三条 公安监管场所在所内设置的医疗岗位由医疗岗位民警和指定的社会医疗机构驻监管场所的医务人员构成。从事管理、协调工作的医疗岗位民警应当具备医疗背景,从事具体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岗位民警和指定的社会医疗机构驻所医务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公安监管场所设置的卫生所或门诊部须办理执业登记,取得合法行医资质。
第四条 公安监管场所设置的医疗岗位具体承担本监所入所。
体检及日常医疗卫生工作。医务人员应当每日巡查所内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置,并向卫生所或门诊部负责人报告。
卫生所或门诊部应当确立一名医疗岗位民警担任负责人。卫生所或门诊部负责人是本所医疗卫生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所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并对医学建议进行审核把关。监管场所指定的社会医疗机构驻所医务人员及其负责人应予配合。卫生所或门诊部负责人直接对监所领导负责,汇报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议。
监所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所医疗卫生管理工作,要全面掌握本所患有伤病的重点人员情况,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处置措施。
监管场所应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监所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对所内患有伤病的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公安监管场所卫生所或门诊部须按国家规定配置医务人员。
第五条 卫生所或门诊部必须配备必要的医疗、办公、通讯、信息、技防等设备,设备配备数量应当依据实际关押容量确定。
医疗设备应当包括常规诊断仪器、常规治疗设备、紧急抢救处置器材、消毒设备、冷藏设备及其它医疗附属设备等。

⑨ 卫生监督所是什么部门做什么工作

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厅(局)的直属机构,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主要职责为:
(一)卫生行政许可
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2.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3.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4.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
1.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 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
1.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2.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
5.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6.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7.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四)其他
1.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
2.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
3.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4.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5.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⑩ 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就业服务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卫生监督执法大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这

您所说的这五个单位各有各的优缺点。不知您的专业或特长是什么?建议您根据自身专业或特长来选择单位。因为只有这样您才能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和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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