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什么级别
Ⅰ 香港和澳门的特首是什么行政级别
特别行政区是省级行政单位,如果一定要算,那就是省长级别.但由于一国两制,香港在很多事务上可以自裁,所以不能把他们的人事级别和大陆合并或者套用.
Ⅱ 香港行政长官是什么意思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特区首长,亦可简称特首;英语:Chief Executive,简称版 CE)是中华人民共和权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长及香港最高代表,此职位成立于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总督的职务。每届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Ⅲ 香港政务司司长相当于中国什么官职
香港来政务司司长属香港首席公务员自,香港是中国下属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行政级别相当于国内的省长。
政务司司长 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地位仅次于行政长官的政府官员,其支援部门为政务司司长办公室。政务司司长现属行政会议官守成员,也是可以署理行政长官职务的三名司长中最高级的一位。政务司司长休假时,会由一众时任局长中年资最久的一位署任。
政务司司长协助行政长官,督导他所指定的决策局的工作,并在确保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协调上担任重要角色。在涉及多个决策局的事务方面,这个角色尤见重要。政务司司长更主理行政长官的政策议程中的指定优先处理项目,加强与立法会紧密而有效的工作关系,并拟定政府立法议程的时间表。政务司司长亦执行法例赋予他的法定职能,包括处理上诉以及关于某些公共机构的运作等。这些工作主要由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行政署提供支援。
Ⅳ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最高叫什么
林郑月娥
Ⅳ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省委书记哪个权力大
当然还是行政长官了,中国是一国两制,香港有一定的独立性,行政长官权力非常大
Ⅵ 香港特首相当于正部级 还是副国级
属于省部级。
香港特首一般指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
(6)香港行政长官什么级别扩展阅读
部级一般指省部级,省部级一般是指国家、各部委、各机构、各局、(主任、局长、署长)的(正副部级领导),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正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和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和副院长、中央管理的企业和高校(正副部级领导),中央巡视组(组长副组长) 中央巡视组(正部级巡视专员、副部级巡视专员) ,
(省、自治区 、直辖市 )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正副职 领导(省部级正职和副职)。(副省级城市)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正职领导(省部级副职), (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省部级副职) 。
Ⅶ 湖南省长,北京市长,香港特首他们三人谁的行政级别高
香港特首的行政级别高,湖南省长和北京市长都是正部级的行政级别,但是由于北京市委书记是副国级,所以北京市长比湖南省长略高那么一点点。而香港特首类则是似于一个直辖市的市委书记,所以香港特首的行政级别高。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7)香港行政长官什么级别扩展阅读: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二)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三)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四)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五)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六)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七)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八)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九)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十)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十一)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Ⅷ 香港保安局局长离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多少级别
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
曾任英国测量师协会(香港)主席、香港测量师学会会长、香港房屋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开发领导小组顾问、上海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顾问、深圳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顾问等。1985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1988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
1995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6年12月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1997年至2011年,连续担任三届行政会议召集人。2012年3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中当选,并被国务院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同年7月就职。
(8)香港行政长官什么级别扩展阅读:
香港行政长官的相关情况:
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每届任期是5年,每人只可以连任一次。如行政长官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离职,继任人应在6个月内产生。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解释基本法方式说明补选的行政长官只是完成前任余下的任期。
2、2012年3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首轮投票结果揭晓,梁振英以689票胜出,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行政长官人人选。
3、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二届(部份)行政长官是董建华。2005年3月13日,他在未完成第2任期的情况下以健康理由辞职。董建华辞职后,按照《基本法》规定,由当时任政务司司长的曾荫权署理行政长官职务。
Ⅸ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最高的吗
香港特区最高行政长官即特首,是香港最高行政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