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法规
㈠ 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主要法律法规: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等。
2、其他相关法律:劳动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刑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法、、、等等。
㈡ 《建筑法》中对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㈢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管理办法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消防安全标志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安全标志
厂区道路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内安全运输规程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标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固定式工业平台
有毒作业分级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安全色
安全色卡
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噪声作业分级
高温作业检测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安全评价通则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㈣ 现行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回华人民共和国刑答法修正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绿色施工导则等,谢谢
㈤ 建筑业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5)建筑安全法规扩展阅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策略:
1、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及控制体系。
2、增加安全投入,扶持重点煤矿治理瓦斯等重大隐患。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
4、严肃查处责任事故,防范惩治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
5、完善监管体制,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
㈥ 建筑施工有哪些安全规范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中,根据得分等具体情况,主要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种情况。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是2003年12月1日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本书主要列举了大量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标准,意在体现安全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18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公告。
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一2000;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中采用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设计、施工和使用。
内容是:构配件;荷载:设计计算;构造要求;搭设与拆除;检查与验收;安全管理。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 年版)JGJ130—2001;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等施工中的碗扣式钢管双排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的设计、施工、使用与管理。
内容是:构配件;荷载;结构设计;构造要求;施工;检查与验收;安全管理。
5、《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89;
本规程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工程中釆用液压滑动模板施工的安全技术与管理。
内容是:施工现场;滑模装置制作与安装;垂直运输设备及装置;动力及照明用电;通信与信号;防雷;消防;滑模施工;滑模装置拆除。
6、《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在建筑施工中用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的设计、施工与监测。
内容是:结构设计计算;构造要求;特殊支撑结构;施工;监测等。
㈦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行政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部门规章: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7)建筑安全法规扩展阅读:
工程建设的分类
工程建设是实现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一种经济活动。由民用建筑和工业/工程两部分组成:
1、民用建筑工程
(1)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的供水、供暖、供电、卫生、通风、煤气等设备及其安装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的各种管道、电力、电信和电缆导线敷设工程。
(2)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烟囱、水塔、水池等附属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场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勘察,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以及施工临时用水、电、气、路和完工后的场地清理、环境绿化、美化等工作。
(4)矿井开凿、井巷延伸、石油、天然气钻井,以及修建铁路、公路、桥梁、水库、堤坝、灌渠及防洪等工程。
2、工业工程
(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的装配,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以及附设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2)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行和对系统设备进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而进行的调试工作。
㈧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有哪些
我国建筑法律体系多级立法、条块分割。法律: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行政法规:建筑工程质量/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还有各种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甚至行业范本、国家标准都有关系。很多很杂,慢慢准备吧。
㈨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
标准、规范、规程有何区别与联系
在工程建设领域,标准、规范、规程是出现频率最多的,也是人们感到最难理解的三个基本术语。标准的概念前已述及,按照《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 第一部分:基本术语》(GB3935.1)的规定,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规程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时,一般采用“标准”,如《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道路工程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规定时,一般采用“规范”,如:《混凝土设计规范》、《建设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等;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如:《钢筋气压焊接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工艺及操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由于各主管部门在使用这三个术语时掌握的尺度、习惯不同,使用的随意性比较大,这是造成人们最难理解这三个术语的根本原因。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与国际惯例的逐步接轨,标准、规范、规程在使用上都逐步在发生着变化。例如:近年来,我国卫生部门把一些涉及技术规定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冠名为“技术规范”或“规范”,以区别与自愿用或推荐性的标准等。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目前尚没有要求进一步规范这三个术语的使用。
㈩ 有没有关于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建筑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二、招标、投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按照《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设计招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投标程序等职能进行管理。
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根据《招投标法》,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等。
三、工程承包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
四、工程承包过程中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等。
五、其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