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在行政处罚法中有明文规定。 但是很多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按照这项法律来执行。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1)行政执法人员扩展阅读: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与政府机关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相比,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下列特点:
1、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
2、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在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范围内任职定级。
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录用,应当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应当交流。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分为11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其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督办:十五级至十级。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
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网络-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参考资料:网络-公务员
㈡ 执法人员是什么
执法人员的职责是市场秩序维护,消费权益保护,商标注册与专用权保护,广告监督管理,禁止传销和规范直销。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负责食品流通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㈢ 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要求身份必须是公务员吗换句话也就是说考取执法证只能是公务员吗用法律法规说明
是的。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在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范围内任职定级。
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录用,应当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应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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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机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省级以下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机关依照职能、国家行政编制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职位设置范围等,制定本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并确定职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3、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根据工作性质、执法职能和管理需要,在以行政执法工作为主要职责的机关或者内设机构设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范围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㈣ 哪些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时需要两名及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
司法执法: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行政执法:公安系统、工商系统、税务系统(包括国、地税)、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烟草专卖局、国土局、房产管理局等三十几个执法机关。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时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的表述正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㈤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是需要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行政执法人员扩展阅读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或经县人民政府备案公示的国务院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进行调查、检查或者收取证据,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权拒绝并检举。
㈥ 行政执法时执法人员要有执法资格证吗
行政来执法人员必须符源合下列条件:
(一)行政执法机关或授权组织的工作人员;
(二)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四)已经取得专项行政执法资格;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行政执法人员条件由所在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组织负责审查认定。
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方可取得专项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授予专项行政执法资格并发放资格证书。
㈦ 行政执法人员有哪一些
行政执法人员很多啊,像城管,市场监管,食品监管这些都是行政执法人员。
㈧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吗,哪条法律法规有规定
国务院批准各地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时候,明确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
但因为行政编制数量有限,各地在落实过程中往往偷工减料,执法局机关公务员数量很少,另外设立事业性质的负责一线执法的队伍,受机关委托执法。
㈨ 执法大队执法工作人员主要是做什么的
执法大队执法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以及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中科员是在大队长和中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比如后勤工作文书工作、内勤、外勤现场执法等工作。
执法大队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导游、黑车等13个方面。
拓展资料: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是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名义执法。行使执法权,必须有执法资格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市容环卫 、城市绿化和市政管理方面所有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此外还包括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未经批准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权;环保方面对社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 、在市区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有毒有害气体 、向城区水体倾倒工业废渣和垃圾及其它废弃物的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对在市区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商贩的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处罚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市管理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中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规范化称呼,其全国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其省、自治区级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直辖市、较大的市、县级的部门为城市管理局,基层的执法组织分别为乡、镇城市管理执法所和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街道执法所。
2017年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成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并接受正规训练后,按照局、队的执法人员编制而调配。
执法范围: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㈩ 行政执法的工作职务和内容是什么
行政执法的工作职务是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内容是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