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规
A.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是地方法规吗
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主要负责组织拟订规划土地监察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完善相关法规规章,统一执法标准;负责全市范围的重点巡查和机动巡查,运用卫星遥感检测图片等高科技手段进行日常监控;对巡查发现的重大案件、规划国土委各管理局日常管理中发现上报的案件、争议较大的案件、类型较新的案件等及时进行调查取证、认定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指挥、调度规划国土委各管理局及区、街道规划土地监察力量,组织跨区和重大执法行动,查处重大案件;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各区、街道的查违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重大疑难案件;负责查处土地管理、规划管理、房地产、地名、测绘、矿产资源等其他违法行为。深圳市城市更新公室负责制定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中村(旧村)改造规定和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区全面改造项目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负责政策审查;负责组织编制和报批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负责编制和组织报批年度改造专项资金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实施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对各类改造项目的验收;参与制定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有关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宣传服务工作;负责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等会议的会务工作。深圳市征地拆迁公室(一)负责征(收)地拆迁相关政策的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并制定全市年度征(收)地拆迁计划,经批准后组织指导实施,并对全市征(收)地拆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核发全市《房屋拆迁许可证》。(三)负责组织特区内建设项目的征(收)地拆迁及补偿工作,并指导宝安、龙岗分局的征(收)地拆迁及补偿工作。(四)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征(收)地的土地权属纠纷进行裁决或提出裁决意见报市政府裁定。
B. 深圳劳动法规定
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版法。 有下列情形权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C. 深圳是不是每年都会有新的法律
你不是要按照国家还有个地方证政府的法律更新,但不是每年的。
D. 广州和深圳的法律法规一样吗
法律法规一般都是一样的,只是有的更加细化,而有的只是一个大致的方向。
E. 深圳的劳动法规与国家的法规有啥不同
应该是万变不离其中的。而且如果相冲突的时候,都是以国家的法规为准。还有一个原则就是就高不就低。
F. 深圳的法律和大陆一样吗
一样啊。深圳是广东省的一部分,也是大陆的一部分。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圳是国务院批准的具有自主立法权的较大的地级市之一,是改革开放的实验区,在个别经济,政治等方面在地方立法方面,可以先行先试。比如行人闯红灯可以处罚30元到50元等等。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和国家法律,国务院法规和广东省法规相冲突。
G. 深圳相关劳动法规 及社保法规问题
社保有规定单位必须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非市平工资),若未执行的一旦被查出将会遭受罚款。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绝大部份单位都是按最低标准在缴纳。
如果想要投诉,要先保留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清单。
H. 深圳地方性法规给百姓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深圳地方性法规北北界带来的影响
I. “深圳经济特区”和“深圳市”在法律意义上的区别是什么
以前深圳经抄济特区有部袭分自主制定修改适合深圳经济建设的法律条文及经济政策,行政区划为盐田、罗湖、福田、南山四个区,俗称关内。深圳市是关内关外统称,二者区别是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不同。
其实现在是一样的,对老百姓没什么区别,只是在行政法上意义不同。
(9)深圳法规扩展阅读:
中国经济特区是在国划定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其它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区;深圳市指的是副省级城市——深圳。
过去,邓爷爷画的圈比深圳市小的,那个圈是经济特区。整个深圳行政地图上的都叫深圳市,包括圈里(特区),去深圳可以看到关内关外的区分。
现在整个深圳都是特区了,所以就地理上没有区别了,只不过经济特区可以制定优惠政策,而深圳市就不行,所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是依照广东省的相应文件来的,深圳经济特区养老保险条例就可以制定自主的经济政策了。
J. 深圳市劳动法规
国家劳动法规规定,每周至少休息1天,所以合同约定每周工作六天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劳动法规还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所以在“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的情况下,超出44小时的4小时属于加班,加班工资按照基本工资额折算,即[(600/21.7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