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行政审批系统
公交线路:地铁14号线 → 地铁10号线,全程约15.7公里
1、从北京南站步行约240米,到达北京南站
2、乘坐地铁14号线,经过5站, 到达十里河站
3、步行约230米,换乘地铁10号线
4、乘坐地铁10号线,经过7站, 到达团结湖站
5、步行约380米,到达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
㈡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怎么注册
你好!建议联系该系统管理员,以及厂商!
这边也可以考虑下“企管宝”,企业一体化管理系统。
㈢ 申请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系统要几天
基本内容填好就行了,没什么特别的项目,理由就写因业务发展,原来的限额无法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特申请增加限额到多少就可以了。提前给征管员打个招呼,都会批的,当然还要他们调查,也只是走个形式而已。
㈣ 办理农药登记证,发现审批结果不符,如何向农业部审批大厅提出诉讼
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到农业部审批大厅进行二次审批。
农药正式登记审批规范 :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部负责的农药正式登记的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查内容、办理时限、结果公开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农药正式登记审批项目。
2 审批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2 《农药管理条例》。
2.3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4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3 审批程序、审查内容和办理时限
3.1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初审。
3.1.1 审查内容
(a)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
(b) 申请人资质及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可信,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清晰、准确;
(c) 申请产品为新农药的,其通用名称是否经相关机构确认及依据;
(d)产品摘要资料、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标签或者所附具 的说明书、产品安全数据单、其他资料等是否齐全、有效,装订是否规范;
(e) 各项登记试验是否由农业部认可的单位完成,申请人是否与试验单位签订委托 试验合同,试验单位受理试验的时间是否在有效资质时限内;
( f) 对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初步审查。
3.1.2 办理程序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
3.1.3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3.2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接收材料并受理。
3.2.1 审查内容
(a) 申请内容是否属于农药正式登记受理范畴;
(b) 申请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清晰、准确;
(c)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各方面初审意见是否完整、清晰和真实。
3.2.2 办理程序
3.2.2.1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接收通知书,同时将申请材料和材料接收单送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进行形式审查。
3.2.2.2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是否受理的建议,反馈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
3.2.2.3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进行受理审查,审查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详细说明理由。
3.2.3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3.3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技术审查。
3.3.1 审查内容
(a)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
(b) 申请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正式登记相关要求;
(c)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部门各项初审意见是否完整、清晰、真实;
(d) 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相关指标 是否符合规定。
3.3.2 办理程序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相关处室对产品化学资料、毒理学资料、药效资料、残留资料、环境影响资料和标签等进行技术审查,分别提出审查意见。
3.3.3 办理时限 9个月。
3.4 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
3.4.1 审查内容
( a)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技术审查意见;
(b)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
(c) 产品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对人畜、作物、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等是否 安全。 3.4.2 办理程序
3.4.2.1 国务院农业、工业产品许可管理、卫生、环境保护部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审查并签署意见。
3.4.2.2 新农药由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评审,其他农药由全国农药 登记评审委员会有关委员会议评审,提出审评意见。
3.4.3 办理时限 3个月。
3.5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审核报批。
3.5.1 审查内容
(a) 申报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
(b) 技术审查和综合评审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全面、意见是否真实有效;
(c)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审查意见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3.5.2 办理程序
3.5.2.1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相关业务处室提出审核意见,新农药经司长审签后报主管部长审批,其他农药报司长(根据农业部部长委托)审批。
3.5.2.2 将审批决定提交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予以办结;予以批准的,反馈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3.5.3 办理时限 18个工作日。
3.6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办结。
3.6.1 审查内容
(a) 审批决定与审批意见复核;
(b) 不予批准理由表述是否准确规范。
3.6.2 办理程序
3.6.2.1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对审批决定进行复核。
3.6.2.2 复核通过的,及时予以办结。予以批准的,将办结通知书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反馈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将书面办结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复核未通过的,退回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重新办理。
3.6.3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3.7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制作并送达证书。
3.7.1 审查内容
(a) 审批决定与审批意见复核;
(b) 证书内容与审批信息是否一致。
3.7.2 办理程序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审批决定制作并送达农药登记证。
3.7.3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4 行政审批结果公开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在办结行政许可申请的同时,将审批结果及证书内容在农业部门户网站公开。
5 文件归档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申请登记资料、技术审查意见、评审意见等归档,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审批意见签发稿等归档,保存时间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负责办理通知书的整理汇总,并保存一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