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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审批手续

发布时间: 2021-01-14 23:08:04

『壹』 农村自建房审批手续有哪些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1)房屋建设审批手续扩展阅读

1、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

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2、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贰』 房地产审批手续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流程是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单体工程审查;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转移登记。

一、开发合同。

办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时间: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申定后。

提交: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资质证明文件

3、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书

4、土地手续(土地证或土地拍卖方案及成交确认书)

5、经规划部门认定规划平面图、定位图、竖向图、管线图

6、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协议)

7、相关规费缴纳证明

8、项目开发资金监管协议。

发放:开发合同,项目手册。

二、开发经营许可证

办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时间:取得开发合同后。

由房管分局审批后报市局办理。

三、单体工程审查

办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

时间:签定开发合同、规划许可证、计委立项建施图图纸审查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

提交:

1、当年计委计划批文

2、单体工程建施图(图纸审查中心审查过的)

3、建施计划书及投资计划书

4、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

发放:单体工程审查表。

四、预售许可证

办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试行办法》。

时间:单体工程建设投资达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提交: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开工许可证;

6、单体工程审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9、工程建设投资25%以上证明材料;

10、商品房预售方案;

11、备案回执单;

12、平面图、楼房表;

1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4、《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发放:预售许可证。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办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山东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与交付使用

管理办法》。

时间:规划、绿化、质检验收并合格后、房屋初始登记使用前。

提交:

1、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申请;

2、开发项目竣工图纸;

3、单体工程审查表;

4、规划、绿化、质检验收合格报告;

5、物业管理落实情况报告。

发放: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记

时间: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后。

提交: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开工证明;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5、幢层户平面图;

6、房屋初始登记申请表;

7、聊城市房屋调查表;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证明文件。

发放:房屋产权证。

七、转移登记

时间:办完大证,购房合同需备案后。

提交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

3.聊城市房屋调查表,

4.购房发票,

5.契税发票,

6.商品房移交结算协议书,

7.房屋转移登记申请、审批书,

8.测绘发票,

9.维修基金缴款证明。

发放:房屋产权证。

(2)房屋建设审批手续扩展阅读:

立项审批是政府有关部门对需要管理监督的项目进行审批的制度,也是一种程序。

基本内容

开发项目立项,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步骤: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第二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办理企业登记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

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

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

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18.市政管线综合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

第四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三、集体土地的征用

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

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

19.签订征地协议

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

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

26.办理冻结户口

27.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28.办理农转工工作

29.办理农转居工作

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32.征地结案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

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

2.资金占用费

3.滞纳金

4.土地使用费

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7.土地闲置费

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价评估费

11.出让土地预订金

12.征地管理费

13.土地补偿费

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15.地上物补偿费

16.劳动力安置费

17.超转人员安置费

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19.耕地占用税

第五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

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

2.办理拆迁申请

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

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

6.办理户口冻结

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

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

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15.强制拆迁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搬家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5.清理费

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

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

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

第六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

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

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

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

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

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

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

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

10.出施工图

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

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17.招标准备

18.招标通告

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

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27.评标、决标

28.发中标通知书

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

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32.建设工程监理

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35.办理开工前审计

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

47.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

48.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49.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50.竣工统计登记

51.办理竣工房屋测绘

52.办理产权登记

『叁』 建房需要哪些手续

_农村办理宅基地的手续及流程以及地点: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回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答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肆』 自建房需要哪些部门批准,需要哪些手续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
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四、收费标准
(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罚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伍』 怎么办理农村自建房的审批手续

符合建房条件者,不得占用农用地。利用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土地和就地翻建者,以书面形式向村委提出建房申请。
村委研究通过
村委在研究村民建房申请时,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和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共同参加,管区派员列席研究的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建房的村民资格进行审查,即审查是否符合申请建房的条件。与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张榜公布七日无异议后,管区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再加盖村委公章,分别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所申请批准。公示审查完毕后,村委将研究通过的建房户的名单、位置、面积等情况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现场勘察和初审
公示七日无异议后,村两委成员、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财政所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填写《农村村民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请书》。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根据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现场初审,并提出用地和规划建设的要求。镇政府审查
由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各成员单位会签后由镇长签字,批准后,到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填写《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上报市城乡建设局批准;批准后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户口薄、身份证有关证件到镇国土资源所填写《宅基地批准证书》,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上报平度市人民政府批准。
定点放线
审批完毕后,建房户提供出四邻同意建房的证明材料,由管区、村两委主要成员会同国土资源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到现场定点放线,并填写现场定点放线记录,由管区、支部书记、服务中心放线人员签字。申报登记房屋建成经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会同国土资源所验收合格后,到国土资源所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持土地使用证到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自建房能买卖吗
由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陆』 在自己家的地建房需要什么审批手续

在自来己家的地建房,需要办理建设规自划审批手续也就是建房许可证、有些地方还要办土地使用许可手续,如下:


1、申请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宅基地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村委会受理后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


2、乡镇建房办公室受理后,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


3、县(市)土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对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的发给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4、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带着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村委会填表审批、乡镇建房办审批、县(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发给建房许可证。‍

『柒』 盖房子要办理什么证件

一个合法的房子一般抄需要具备以下证件:

1.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2.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2015年3月1日,停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3.契税税票,为收取契税时所用的收款凭证发票。

4.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一份正式的购房协议书范本会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约定等内容。

5.贷款的还需要贷款协议。

6.公共维修基金以及房款发票。

『捌』 在自己家的地建房,需要什么审批手续,

在自己家的地建房,需要办理建设规划审批手续也就是建房许可证、有些地方还要内办土地使用许可容手续,如下:
1、申请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宅基地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村委会受理后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
2、乡镇建房办公室受理后,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
3、县(市)土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对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的发给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4、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带着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村委会填表审批、乡镇建房办审批、县(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发给建房许可证。‍

『玖』 农村自建房如何审批 房子审批要去找哪个部门

农村自建房由当地的规划建设局审批。

农村自建房审批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9)房屋建设审批手续扩展阅读

2018年农村自建房占地面积规定:

1、2018年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2、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3、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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