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措施
❶ 行政措施有哪些
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❷ 行政措施如何落实
开会,一级一级开会就行,现在不就是这样吗?
❸ 行政处罚措施有哪些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对行政处罚种类有明确规定: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❹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或形态:
一是执行性强制措施
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
二、即时性强制措施
即时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来不及先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采取的断然行动。
三、一般性强制措施
这类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情况,或者为了预防、制止、控制违法、危害状态,或者为了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现实需要,依职权对有关对象的人身或财产权利进行暂时性限制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措施扩展阅读: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属于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实,并不是对任何行政强制措施不服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又可以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❺ 谈谈政府在采取各种行政措施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政府措施最主要的是要公平公正,不能以权谋私,欺压百姓
❻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
❼ 行政处罚措施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对行政处罚种类有明确规定:
第八条 行政回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答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❽ 行政方法的措施
(一)、要建立高效运行的行政管理系统。要根据管理目标的要求,以事为核心,因事设岗、因岗定职、因职定员;按照能级管理的要求,合理选择和配备各层次的管理人员,使各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与所担任的职务基本相符。
(二)、行政方法的运用,必须建立在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在行政方法的使用上,一定要遵循客观规律,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加以运用,切忌头脑发热,感情用事,凭个人主观愿望盲目使用。
行政方法
(三)、要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管理者)的管理水准。采取行政方法进行管理,领导者处于核心地位,因而领导者的水平、学识、能力、素质等状况的高低,是管理成败的关键所在。因此,承担管理职责的各级领导同志要不断加强理论与实践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领导力、公信力、创新力和人格魅力,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管理。
(四)、要灵活、综合地对各种管理方法加以运用。在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中,要十分善于把行政方法和其他诸如经济的方法、法律的方法、社会心理方法、教育引导方法等充分结合起来,相互配套、取长补短,综和运用,最大限度发挥行政方法自身的优越性,使得团体(单位、部门)的管理水平与效率日益提高。
(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目前,我国政府正致力于建设一个健全的法制化国家,其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对规范国家各领域中的组织及个人的行为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以往出现的法律覆盖面不够全面、法律法规条文含糊不清、对组织和个人的约束力不够强等情况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有必要对世界各国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细致的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法规体系。
(六)、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体制,使其更加符合我国的行政管理模式
目标管理体制是一个全面的管理系统,它用系统的方法,使许多关键管理活动结合起来,并且有意识地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统一。目标管理方法可以将目标细化,从而为明确组织、个人的职能责任创造条件。同时,由于目标管理重视对人的培养和管理,因此实施这一行政方法还可以提高组织成员的素质,并且通过对人员的培训,使其将组织目标内化,从而更好地完成任务。但是必须注意,目标管理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这种管理模式更加强调目标的实现,而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达到目标的过程。而作为政府组织来讲,它的职能是进行公共管理,面对的是广大公众。因此,如果只单纯强调目标管理中的“目标”概念,则会出现行政人员在工作中一味追求目标的实现,而忽视公众的情况,进而造成公众的不满。这一现象在行政目标与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如何使目标管理方法既能保证行政目标的实现,又能满足公众需求,是值得我们继续深入探讨、研究的问题。
(七)、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建设
电子信息网络方法的使用使人们能够在短时间内对大量信息进行处理。同时,各种网络信息系统设备的使用替代了以往中间的人员环节,使得各种行政管理工作更加快捷,有效地改善了过去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程序繁琐、人员办事拖拉的情况。除此之外,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使用使政策更加公开、透明,使以往政府信息的含糊、隐晦的状态在相当大程度上得到了改观。但是,与那些电子信息网络建设相对完备的国家相比,我国还有很大差距。这种差距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硬件上的差距。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我国目前网络普及率并不很高,因此,还不大可能做到大范围地使用网络技术来对国家进行管理。这一点,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会得到逐步改进。其次便是软件上的差距,即法律法规的差距。我国目前还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政务公开进行规范。因此,尽管信息网络技术使得我们的政务公开情况相对以前有所好转,但是情况并不令人十分满意。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在努力普及电子信息网络技术设备的同时,加强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进而将政府建设成为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