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园审批
⑴ 公益性墓地都需要哪级政府审批
需要所辖民政局批准
⑵ 北京没有民政局审批的陵园公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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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是经河北省民政厅、三河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家民政部备案的合法经营性公墓。由三河福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总规划面积2000余亩,计划投资15亿元,分“七星园”、“八德园”、“九州园”三期建设完成。建成后将集地葬、塔葬、草坪葬、树葬等葬式于一体,可提供超过40万座墓位,成为具有人文纪念、传承孝道、生命教育及旅游观光等多种功能,京东地区规模最大的人文生态纪念陵园。目前已开发建设完成700亩一期园区“七星园”,园内有云鹤园、世尊园、罗汉园、德馨园、如意园、慈惠园、福泽园七个主题墓园,可提供超过15万座墓位,为不同信仰、不同文化、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
陵园坐落于京东三河市灵山脚下,距离北京CBD商务中心仅50公里,不到一小时的车程,交通便利。由北京沿长安街东行途径京通快速、通燕高速、102国道即可到达陵园,也可由京五环、六环走京平高速(平谷方向),由东高村出口驶出,沿三平路南行七公里,到达园区。
陵园依山傍水,园内青松翠柏,泉水潺潺。左右青龙白虎互为环抱,后有连绵的灵山化作玄武依靠,前方明堂开阔,显朱雀之象。四象神兽各守一方,坐拥藏风聚气、紫气东来之龙址福地,更有灵山寺日夜诵经,佛光普照,是为先人百年之后的极乐净土,更是后人敬孝报恩的人文纪念圣地。
⑶ 农村经营性公墓 审批流程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所以,农村是没有经营性公墓的。
⑷ 开发墓地需要什么手续
公墓审批手续的流程:
1、 需要征求土地所在的村领导的同意,以村名义向镇里汇报
2 、镇政府同意后再去县民政局汇报
3、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制定本地区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
4、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制定本地区经营性公墓发展规划,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5、省民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制定本省经营性公墓发展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民政部备案。
(4)陵园审批扩展阅读:
现在的公墓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经营性公墓:
(1)经营性公墓应由殡葬管理部门直接兴办,也可以和有条件的乡、村联办。这类公墓主要安葬本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有条件的也可以埋葬外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
(2)凡兴办经营性公墓,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批,所需土地向当地土地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公益公墓:
(1)公益性公墓是以乡、村为单位建立的地区性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只准埋葬本乡、本村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不得对外经营。
(2)这类公墓应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所需土地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3)公益性公墓由兴建的乡、村负责管理,业务上受民政或殡葬管理部门指导。
⑸ 开陵园需要什么手续
经营性公墓审批程序及提交资料
由建墓单位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同级人民政府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并颁发筹建批准书,规划、土地等部门方可办理墓地征用有关手续。
公墓完成筹建并具备对外营销条件,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逐级申报省民政厅进行验收且合格后,核发公墓经营许可证,当地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凭此证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申报时须提交:
1: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
2: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3:建立公墓的联办、合作协议或合同;
4:县级建设、国土、环保、文物部门(金台、渭滨、陈仓区城市总体规划内的由市级相应部门)预审文件;
5:属于占用林地的县级林业部门审定批准文件;
6: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
7:申办单位的验资报告证明(市区不低于2000万元、县不低于1500万元);
8:申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9:拟建公墓的地形、地理位置平面规划图;
10:其他有关材料。(注:①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内的须由市级相关部门出具预审同意文件;②城市公益性公墓审批程序参照经营性公墓建设审批程序和权限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官网-经营性公墓审批程序及提交资料
⑹ 北京市公墓管理需要什么审批资质
办事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
一、提出申请,并上报以下材料;
1 、当地政府同意的回批文;
2 、当地计委同意立项答批文;
3 、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4 、当地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 、可行性研究报告;
6 、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联营兴办的合作合同书;
8 、公墓规划图。
二、市州民政局审核;
三、由市州民政局向省厅请示;
四、省厅审核有关材料,实地察看提出意见,经处长研究同意后报厅领导审定。
⑺ 建立公墓企业需要环保审批吗
肯定要的
⑻ 经营性公墓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根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回料:
(一)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答;
(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条
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第十一条
与外国、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建立经营性公墓,经同级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核同意,报民政部批准。
第十二条
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
(8)陵园审批扩展阅读:
根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筑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
第十八条
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九条
严禁在土葬改革区经营火化区死亡人员的遗体安葬业务。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后,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墓主管部门区别情况,予以处罚,或没收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具体处罚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制定。
⑼ 建立公墓需要哪些手续
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审核——批准。
依据《公墓管理暂专行办法属》第七条规定: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其他有关材料。
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9)陵园审批扩展阅读:
建立公墓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墓单位应视墓区范围的大小设置公墓管理机构或聘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墓地应当保持整洁、肃穆。
2、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墓穴地要节约。
3、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⑽ 生态公墓使用林地审批民政部门出什么意见
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市(行署)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需要以下材料:
1、县(市)民政局建设经营性公墓申请书; 2、县(市)人民政府意见; 3、县(市)发改委意见; 4、县(市)规划局意见; 5、省、市国土资源厅(局)意见; 6、省、市林业厅(局)意见; 7、经营性公墓可行性论证报告; 8、经营性公墓示意、效果图; 9、地(市)民政局审核意见。
办理程序如下:
1、县(市)申请 2、地(市)审核 3、实地踏查、论证 4、省民政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