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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辞退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1-12 13:20:43

行政拘留公司要辞退

只是被行政处罚不是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合同的理由,这种理由辞退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版合同权,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② 如何辞退一名行政人事部经理

您好,如楼上所说,只要您有合法依据,就可以辞退员工,与员工职位、身份无关。

③ 公务员被辞退是否就辞退费提起行政诉讼

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之间的关系属于内部行政关系,不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因此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公务员对辞退费不满,可以申请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3)行政辞退说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六条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提出申诉而被加重处理。

第九十七条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九十八条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④ 辞退职工是否属于行政处分

河北刘屯同志来信提出:嵘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第28条中规定,“厂长对违纪职工有权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这种“辞退”是否属于行政处分? 刘屯同志: 关于条例中规定辞退职工,是一种非正常爵退,我认为,这与正常的辞退是完全不同的。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自主权也日益扩大。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中,就将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权力下放给了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租赁、承包企业,厂长对本企业人员配置的权限更大一些。与此同时,企业的技术进步,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以及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因素,都可能导致企业裁减人员。其形式有解除合同、退职等。这种减员实际上也是一种辞退,是一种正常辞退,不具有处分的性质。 非正常辞退,即法律祛规上规定的辞退。如嘴国曹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中所列“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不服从正常调动的”,“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等等,都“可以辞退”。这种辞退就带有明显的行政处分的性质。

⑤ 什么是行政开除

一、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开除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适用于公务员犯有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丧失了国家公务员的资格的情况。

开除条件

1、单位以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要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或者是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或者是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

2、开除是解除被处分人与行政机关人事关系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被开除后,被处分人不再具有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身份。

3、开除依据的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三章内容,执行开除有必要的程序要件,即:“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不满足程序的开除,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二、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5)行政辞退说明扩展阅读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实际上,企业通常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只要其错误不十分严重,并愿意改正错误,就不马上开除,可先给予留用察看处分,以观后效。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重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⑥ 公司辞退员工,通知行政后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完毕,行政不出辞退通知单,我应该怎么办

说实话,有两条路走。
1、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2、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

理由就是公司既不辞退你也不给上班

⑦ 行政机关辞退事业人员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二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版合格的,权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八十四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八十五条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⑧ 辞退与解除行政任用关糸,同时出现在文件中,解释以下。

根据《公务员法》的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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