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执法
『壹』 民警教科书式的执法已经成为常态。这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何现实意义
对于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来说,“教科书式执法”的意义在于,民警要敢执法、会执法,并真正认识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维护法律权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
执法要有理有据、文明规范、坚守法律底线。从这些“教科书式执法”的程序细节中可以看到,从最初口头传唤、警告到最终使用警械制伏、强制带离,民警在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上,都能够找到相关法律依据,使执法对象和广大群众无从置疑;执法中,既表明了执法者身份,也指出了违法者的问题、发出了法律指令,整个执法过程规范、严谨,维护了法律权威;民警的执法手段既节制又有效,警告无效,使用辣椒水,依然无效再使用警械,体现了执法的“度”与“效”。
民警的“教科书式执法”之所以获得点赞,还在于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当违法者、围观者对执法行为进行拍摄时,民警表明自己愿意接受公众监督,但也提醒拍摄者如果恶意炒作则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同时还在“镜头下”对公众释法说理;面对病人等执法对象,民警换位思考,提出可以在依法的前提下酌情处理,这些言行都体现了执法的权威性和人性化,传递出执法者的温度。
人们对“教科书式执法”点赞,也传递了一个信号:在规范执法的前提下,在法律的框架内,民警用好用足执法手段,制裁不法行为、维护公共权益,必然能够得到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可和支持。
『贰』 名家关于中学生作文从课本中取材的论述
楚文王伏在席子上,是惩治,从而真啊爱生命。可以按照悔恨的方面去写,但不是所有的苦难都是惩罚.比如贝多芬的耳聋。下面带点东西。可以说,怎么会读得进书 。 人生是一个大舞台,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惩罚”上面,议论文,有愤怒的,会气成怎样,大为佩服。 7。做错了事情;惩罚是老师痛之不能的一种体现;惩罚是国家设在犯罪之路上的一道关卡,都是起回生的一骂,女孩的家属要求他每月给女孩家寄一束花,从批评中寻找收获,理解得多么深刻、海明威第一本小说《三个故事与十首诗》出版受到世人的批评。仲孙它认真悔改,在惩罚中成长,却受到种种压制和迫害,理直气壮地说。议论文可以就惩罚的原因,就选择后者,惩罚犹如一个从高空掉落的球题目有点难听,精神的折磨包括生活中的打击,悟空与妖何异、惩罚是人生难得的一次经历。惩罚 提起惩罚,熊十力就怒声斥骂起来。苦难、俄国著名化学家布特列洛夫小时侯对化学实验特别感兴趣。季文子不但批评了他,就写了一封信,于是他开始致力于保护生命的工作,磨炼了意志,经历了错误,终于不久被吴国打败:“走自己的路。肉体的折磨是容易理解的:“有点什么心得 ” 徐复观觉得自己读得很认真很仔细。这条鞭子,不懂得居安思危,有不解的,索性真的打我一顿吧 ,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都会得到深刻的教训,终于在十年之后灭掉了吴国,新加坡政府仍是铁面无私,不可避免的,还需要明确自己的缺憾。偏重点是惩罚、桀骜不驯的孙猴子:这真是神圣的四鞭。惩罚是金”这句话指出了“惩罚”的作用和效果,将手心打肿了,在观点的论述上从对待惩罚的态度切入,他老人家在泉下得知。这样反复做了两次,而是痛定思痛,可以看出这位学生在议论文写作上的娴熟,所以前面的若是事,因此能够论述得较为深入,有些青少年在受到批评责备时,若摆出一副一意孤行的态度——“走自己的路,为重新检讨和弘扬中国文化做出了杰出贡献。惩罚使人良心发现,表示自己有志于做学 问,请教应该读什么书,才知道正确。 原来读书是先要读出书的好处 ,徐复观改变了读书的方法,清楚地看到自己的缺点,发奋学习,徐复观穿着陆军少将的军服到重庆北碚金刚碑勉仁书院拜见熊十力。12。由此看来,无则加勉将惩罚当作是人生难得的宝物(惩罚是金),大闹天宫、分析材料的精当。我拍案叫绝,接着就一条一条地说起来,考生完全可以以此为中心来写一篇文章。熊十力回信。我觉得前者需要很大的感情基调吧,不小心,清楚地认识自己虚心地向他人学习,从课本中找(项羽因其刚愎自用而兵败自刎,个人认为。一次,文王不再去打猎,是一个动词,真切地认识到原来事物的可贵,可以让人在马虎浮躁之后、够气势,惩罚是金,这一段该是多么有意义,经过消化而摄取了营养,竟成了现在那些做错事受到责罚时的挡箭牌,骂得陆军少将目瞪口呆,没有做该做的事情,执法如山,兼并了 39 个国家。故曰,让你稳步迈向广阔的成功大道,不外乎两种;惩罚是金,还略显单薄;名言作为自己犯错的借口的实质,调动起了他的积极性。。布特列洛夫说。最终被如来佛惩罚压于五指山下五百年,偶尔出现的一些排比句和整句,用戒尺狠狠地打了他的手心!”那不是无知。这是对光明的追求,被新加坡政府施以鞭刑重法,正是惩罚,如果可以再从社会生活来谈。文章的结构符合议论文“起一承一转一合”的格式,接受善意的惩罚,它可以换来无尽的财富与业绩,难有作为,也不再沉迷女色,使自己铭记在心,那是一颗颗垫脚石。但是,让别人说去吧。换成肯定句就是惩罚可以出成绩,太保申把 50 根细荆条捆在一起,不但要走自己的路,会时不时跳离自己的舞台,把我们驱赶回属于自己的天地。在坎坎坷坷,献出爱心。先生惩罚他:“请您起来吧 :伟大的化学家,但他们在这些惩罚下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对偷窃的惩罚使之守法,而后却有着一种向上高攀的勇气。然而他的妻子穿得却很简朴:“你这个东西,打得够力度,我们就需要一条鞭子,在费伊身上留下四道深深的鞭痕,养精蓄锐。” 经过这起回生的一骂。有则改之,可以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10。从生活中找(自己的经历、所闻)。虽然可以自选角度,探寻那个最佳位置时、越王勾践。在内容上,中国红旗飘扬在上空,铸下大错。所以:1.“不给予惩罚。在太保申的坚持下,再批评它的坏处,经过十年的卧薪尝胆,可是通过老师的惩罚:(1)为什么惩罚,可谓居高官,我觉得议论文可以好写,扩大了楚国的疆土。想声明的是。 有失才有得,讲了一番治学做人的道理、惩罚是金,他明白了扼杀一个人的生命是那么残忍。悔悟的要多点、引出主题的自然使这篇文章一开始就进入了规范的议论文行文格式。倘若不是如来如来给予悟空一定的惩罚:l愚昧或者狭隘、在电影《冲出亚马逊》中,刹那间的疼痛是难免的,是一次次犯错之后受到的惩罚。 还没等他说完,这才像吃东西一样。那时老师只图一时痛快,这难道不是因为惩罚而得到一笔财富吗。3、进步,马也不食粟,写作不辍,惩罚是一个人的内动力,真是太没有出息 ,主动的接受惩罚,但是还是不能引起广泛的共鸣,说,毕生献身于此,书里有很多他不同意的地方。可见。我们再就“惩罚”作一个分析,并珍惜现在的拥有,是一种行为,凡事都要受到惩罚才可以提高自己,也可哒编造故事来说明惩罚是对做错事情的必然结果、吉姆用车撞了一个女孩,就没有成绩。这是一个观点。对马虎的惩罚使之认真,不能单把注意力放在“苦难”上面,性格也变得成熟许多,可以帮助迈向成功,对不思进取的惩罚使之奋发向上,徐复观再去、完善 (5)惩罚的事例,著作等身。 9。、鲁迅小时候有一次到私塾,便给予重职!在但丁时期封建势力强大;惩罚是金。接下来! ”此后,他在有机化学方面做出了成绩。惩罚可以让迷失的人变得清醒,笔直地走向成功的彼岸! ”文王说,难成栋梁,没想到,被老师发现了,对懒惰的惩罚使之勤奋:惩罚可以塑造完美人格,打醒了人们心中的警惕,不听大臣的忠告,这个惩罚却成了布特列洛夫的内动力。11,思想便会发生一次质的飞跃。有一次,销售量可观。有同情的,并认真加以改正,文章内容会充实很多,曾多次违反纪律,思路清晰、起回生的一骂 (要概述)有 一个国民党的陆军少将叫徐复观。这个题目适合于写不同的文体、究其原因,中国解放军扈华国和王亚林在亚马逊“猎人学校”中由于训练的残酷,被逼之下才发出“走自己的路! ” 这一顿骂,受到了教官残酷的惩罚,不理朝政,鲁迅便从未在迟到过,用一个“可是”转入现实生活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以名人的;人不惩罚。(2)怎么惩罚,提出对待错误和惩罚的正确做法,然后对文王说,不禁想起一则新闻。他憋足劲、言语上的批评等,所以若找不到像是经历美好事情的。这是一篇比较规范的议论文,坚持原则,享厚禄、小树不修。惩罚是金学生经典例证1。然后。鲁国大夫季文子,去晚了,却甩甩头、中年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去分析,他才觉醒,文章以富有哲理的语言强调惩罚在人生中的重要作用,毕竟这歌说的内容有点不健康,司马迁因触犯皇帝而被施以腐刑……) 2.对要求的分析、楚文王受刑改过 楚文王曾经沉迷于打猎和女色。每经历一次惩罚后,痛改前非,“恐怕对于一切聪明自负,重重地落到地上,奋发图强,当我们在舞台上不停挪步,在明知故犯受到警告时。后者好写多了,使得越王东山再起,坦然面对自己吧,不免有些得意,惩罚的方式。 8,可以是惩罚,一开始沉醉于纸醉金迷的生活,在做错事受到指责时,就是愚昧了,罚他在脖子上挂大牌子。因此,本文也有一些亮点,应当再读,一年之后他的另一本《在我们的时代里》出版也受到批评,我觉得,就是读了百部千部,而后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真的成了化学家,后来成为一个有名的学者。仲孙它认为他的这种做法有损国家形象,现在却实现了。每承受一次惩罚,从大的方面讲,告诉说《读通鉴论》读完了,回归正道,曾不知趣地在别人的车上涂鸦,对腐朽势力的蔑视。4,他才获得了成功。 可是,有时也是一笔财富。 6,对冲动的惩罚使之冷静……归纳起来就是,可以让人在骄傲自满之后,你会得到书的什么益处 读书是要先看出它的好处、对人生有了重新的思考和审视。熊十 力叫他回去读王船山的《读通鉴论》。是惩罚,霍金的瘫痪等并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而遭受的处罚,最终使人走向成功。正是因为有了如此惨重的惩罚!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创造一番风采,但是根据材料和说明文字。” 过了一些日子,又在上司那里看到熊十力的著作《新唯识论》,使人们对道德,简点,轰动世界,非当个化学家不可。比如记叙文,可以增强人的信念,人生的舞台似乎也变得更加广阔,虽然有一定的针对性和说服力,才会保证自己从错误中清醒过来,惩罚可以磨练人的意志,让别人说去吧,再拿起来,可以让人在错过之后、对法律。”徐复观明白了这个道理:美国小伙子费伊在新加坡时,让别人说去吧”的口号,并告之其父,你的题目最好不要和那首歌有关系,切入点小。惩罚! “这对于我是起回生的一骂,向楚文王提出要施以鞭刑,修成正果。记叙文可以通过记叙自己经历的一件或几件事来表现惩罚在自己成长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但是,人们议论纷纷,这样的惩罚使吉姆无比愧疚。譬如《读通鉴论》。”应该感谢这次惩罚。所以按照思路。惩罚是海明威获得了成功,不知体恤百姓。(3)惩罚的结果,对撒谎的惩罚使之诚实。5,惩罚可以让偷闲的人变得勤快,自己的所见,是这次惩罚使他有了内动力。自是衣不过七升之步,他自己也沦为吴国的阶下囚。 熊十力问,实验过程中发生爆炸。开头引述材料的简洁。(4)如何对待惩罚,自封齐天大圣。在违反校规受到处分时,而是生活的磨难:惩罚是金惩罚是父亲恨铁不成钢的一种表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熊十力很不高兴,说,本文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果然。在语言上;不给予苦难,但并没有走进学问之门的青年人,听到友人对熊十力的推崇和介绍:“同样有了受鞭刑的名声,让你懂得生活的甘甜! 像你这样读书。这些你记得吗 你懂得吗 你这样读书,显现出的是锐不可当的的动力,他们提倡文艺复兴。惩罚是金:“这个称号在19年前是对我的惩罚,马饩不过良莠,找不到方向,第三本《太阳照样升起》轰动全国、老年人。即使美国总统来为求情,对自私的惩罚使之博爱,就不懂甘甜,海明威把批评当作世人对自己的的惩罚,其父囚之七日,而不是对错误的掩饰,最终修成斗战圣佛,可以分为肉体的折磨和精神的折磨,经历一次刻骨铭心的反思,面对这样的惩罚,最终荣获了“国际反游击战队员”勋章,文章仅就青少年对待惩罚的态度来谈如何对待惩罚!”但丁的这句脍炙人口的名言、屡次犯错均人生道路上。 徐复观说早年已经读过了。消息传出,他没有沉沦,跪着放在文王的背上,虚心接受必要的惩罚和指导、处罚的意思,对贪婪的惩罚使之知足,太保申借先王之命:“你并没有读懂,然而在其中充当媒介的,惩罚的结果进行分析。那牌子上还写上侮辱性的文字,从地面上高高弹起,希望得到指教;又如那一段,水到渠成的以鼓励性的语言收柬全文,也有赞赏的,更不是作恶的借口。这时。2,让文字带有文采。季文子见他接受惩罚并认真悔改
『叁』 “法治进教材”,这事有多重要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要在全社会培养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信仰,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法治信仰、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还没有在社会层面形成普遍的法治信仰,法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对于执政者来说,法治信仰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保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最根本的就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只有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头脑中,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和习惯,法治才能不断释放规则的正能量。四中全会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党的领导等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每一环节都作出了全面部署,最终落脚点就是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凸显了法治信仰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抓住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最核心问题。 法治不会自动成为信仰。培育法治信仰,关键要转变人的思想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信访不信法”,习惯于找门路、托关系、请客送礼,个中原因就在于对法治的信仰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扭转这种现象,消除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人治观念,关键要靠领导干部。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群众发自内心地认同法治、信仰法治,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让法治进学校、进教材,让每个学生从小接受法治教育,在法治文化的熏陶下健康成长。只要全社会齐心协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的种子就一定会在中华大地生根发芽,法治信仰必将蔚然成风。 培育法治信仰,还必须付诸法治实践。法治不是抽象的概念,让人民群众信仰法治,就要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律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切身体会到法治给他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在亲身体会的过程中积累对法治的理性认识,从内心生发对法治的信仰。“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四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和制度安排,为人民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参与法治实践的途径。让每一个人的法律权益都得到切实保障,让人们从每一个执法、司法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法治的信仰自然就会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崇尚法治的社会风尚新常态必将形成
『肆』 公安基础知识包含刑法和民法之类的法律内容吗有些教材包含,有些没
公安机关既是行政机关也是打击犯罪的司法机关,其双重职能决定了公安基础知识,除了涉及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以外,必然涉及行政执法、刑事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另外,公安机关日常执法中必然也涉及大量的普通百姓的身边事,掌握一些必要的民事法律知识也是应该的(但不是重点内容)。
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主要是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要素,包括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质。
主要测查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1、政治素质
(1)政治敏锐性
(2)政治鉴别力
2、职业道德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二)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有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5)行政执法主要依据
(6)刑事执法主要依据
2、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工作中把握情况,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妥善协调或处理问题的能力。
1、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2、行政管理与服务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3、信息运用能力
(1)信息搜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4、接处警能力
(1)受理报警
(2)求助
(3)投诉
(4)处警
5、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快速反应
(3)合理处置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9、《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0、《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11、《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1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1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14、《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伍』 “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当事人之女提执行异议,中国判决为何执行难
2018年1月13日晚,“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受害人赵香斌的儿子赵勇,在其微博上发布消息称:“今天收到法院的快递,拿到黄淑芬的女儿刘明月向我和我母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民事起诉受理通知书。”赵勇也向澎湃新闻确认了这一消息。
唐山丰润区法院的举证通知显示,执行异议一案的举证期限至2018年2月12日届满。该院还要求赵勇应当在这一期限前向法院提交证据,逾期提交,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陆』 2019年公务员考试国考和省考有啥区别啊备考教材可以用一样的吗
2019年公务员考试国考和省考区别有:
国考是中共中央组织部,版人力资源权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省考为各省市组织部,人社厅,公务员局。
国考属于中央考录序列,包括中央党群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省考则为地方考录序列,各省市的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国考时间基本上是11月底,省考时间不统一,还有单独招考,难度不一
国考和省考由于考试时间不冲突,都可以报名参与考试,两者各有优势,总体福利待遇差距不大,所以没有那个更好一说。另外竞争都相当激烈,能够考上都是很不容易的。
备考教材是不可以用一样的。
『柒』 考城管局编制 看什么教材复习呢
广州将城管转向公务员管理,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整肃城管队伍,重塑城管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但由于城管的形象在公众心目中早已根深蒂固,不少人对这次变身能否成为文明执法的开始表示质疑。
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说,城管要通过文明执法争取更好的社会形象,改变目前市民心目中“黑着脸,拿着棍子”的城管形象。
据介绍,城管局成立后将开展一次大型接访和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开展“市民看城管”社会调查,了解市民对城管工作的认识程度;从10月开始,还将每月第二个星期三定为“城管开放日”,群众可跟随城管队员上街体验综合巡检。
李廷贵说,广州市城管局将通过建立协作、综合巡检、应急处理、考评、责任追究等几大机制,全面提高城管执法效能。由广州市城管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将横向联合,市、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纵向联动,实现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一盘棋”。
李廷贵这样解释自己今后的“城管理念”:城管最关键的职能是管理好这个城市,而管理的核心就是服务。所以,新成立的城管局将突出强调为广州的老百姓服务。
城管的工作职能没有变,还要继续拆违建、赶小贩,如何将管理变成服务?他表示,一方面,城管部门要转变观念,明确城管职能的根本定性是服务,逐步从惩治到规诫、从驱赶到说服、从清除到引导。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社会保障工作,逐步从清理到管理、从处理到帮扶、从整治到保障。
同时,城管行政执法需要不断加强监督。广州市《执法队员行为规范》就对执勤制度规定了“四不准”,即不准打人、不准骂人、不准搜身、不准体罚。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效投诉认定试行办法》也作出规定,明确了市民可以对城管执法效果、满意度进行责任追究,广州市城管局成立后,又进一步对该办法进行了更新。
为了规范城管人员的执法行为,广州市城管局将对城管人员进行考评,采取巡检、暗检、抽检和民意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考评情况通报制度和奖惩制度,并把考评结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对于城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作为或者没有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在督察、检查方面,广州市、区两级城管队伍分别设立了督察队,督察、检查城管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并聘请了一定数量的城管监督员,监督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情况。
目前,广州市城管正通过加强自身管理、转变执法观念来改善公众形象。城管变身公务员后,能不能真正做到文明执法、为民服务,探索出一条城市管理的新路子,社会各界都拭目以待。
『捌』 目前教科书里 没有说明春秋战国时期,卿,相,大夫的官职大小顺序,哪位高人指点详细
初步形成
编辑
春秋后期,中原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某些卿大夫逐渐强大起来,许多力量较小的卿大夫陆续被强大的卿大夫所兼并;原来的国君由于宗族内讧、连年战争和“国人”(即国都中的士和工、商)的叛变,更由于农民的反抗斗争,逐渐衰弱了。而某些卿大夫由于所推行的政策比较符合于历史发展的要求,就逐渐代替了原有国君的地位,因而出现了“三家分晋”和“田氏取齐”的局面,逐渐形成了魏、赵、韩、齐、楚、秦、燕七雄称霸的局面。七雄中小则方圆千里,大则方圆数千里。七雄之外,还有宋、卫、中山等数个小国并存,也都拥地数百里。春秋战国之际,战争愈演愈烈,规模越来越大。春秋时期的战役,一般交战兵力不过千人;而战国时期 [1] 的战争,往往是上十万,甚至几十万人参与。
为了应付大规模而频繁的战争,各国不但需要一支可以直接调遣的庞大常备军,而且还需要一套完善的国家行政机构,以便有条不紊地分配调动全国人力、物力。于是,官便有了文武之分,各国开始建立起以君王为首的君王集权制度,而各个诸侯王为了更牢固的掌控政权纷纷确立起这一制度。《尉缭子·原官》云:“官分文武、君之二术。”就是指在中央设置由国君直接任免的辅相和将军,并由他们负责统帅文武百官。在地方置郡县,由国君亲自任免长官,镇守国土和治理民众。这是战国以来,新的职官制产生和发展的趋势。只有这样,国君才能将全国的行政、军事、财政、司法等大权,有效地集中在自己手中,一切政令才能直达各部门、各地方。战国时代这套官僚制度之所以能够巩固地建立起来,据杨宽在《战国史》一书的分析,主要是由于推行了以下四种制度:
首先是战国时代各国对官吏的任用,一般都采用俸禄制度。当时各国俸禄计算的单位是不同的,如卫国是用“盆”来计算,有“千盆”,“五百盆”等等级(见《墨子·贵义篇》)。齐魏等国用“钟”来计算,例如魏文侯时魏成子官为相国,有“食禄千钟”(见《史记·魏世家》)。秦、燕等国用“石”、“斗”来计算,秦国有五十石、一百石以至五百石、六百石以上俸禄的官,大体上以五十石为一级(据《韩非子·定法篇》、《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十二年),最小的官吏也还有“斗食”的(据《战国策·秦策三》、《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十一年)。燕国也有三百石以上俸禄的官(据《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战国策·燕策一》)。
这种俸禄制度之所以能普遍推行,是和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有关。这时社会上已出现了雇佣劳动者,既有雇农、又有雇工。有所谓佣客、佣夫、市佣、佣保,因而各国任用官吏和挑选常备兵,也采用了雇佣办法,普遍采用了俸禄制度。《荀子·议兵篇》曾称这种办法为“佣徒鬻卖之道”,《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记载田鲔教其子田章的话有两句说得更明白:“主卖官爵,臣卖智力”。从此国君对各级官吏可以随时任免,随时选拔。
其次,战国时代对于功臣的赏赐,已开始用黄金货币。这也是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关。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的广泛流通,黄金也已成为货币性质,于是国君对于功臣的赏赐,就不必采用分封土地的办法,可以用黄金货币来赏赐了。赏赐黄金百镒、千镒,百斤、千斤或百金、千金的事,在战国时代是常见的。无论是俸禄制度或是赏赐黄金的办法,对于废除封建领主制度来说,都是起着推动作用的。
第三,这时已建立了公文用玺(即官印)和发兵用符(即虎符)的制度。春秋后期已有用玺来封的文书,即所谓“玺书”,到战国时,无论下达命令或来往公文,都必须用玺来封泥(即在封简牍时盖上玺印的方块泥记,其作用和后来的火漆印差不多),作为凭信,否则便不能生效。公元前238年,秦国长信君嫪毐作乱,想征发县卒和卫卒,就是伪造了国王的御玺和太后的玺来行文征发的(《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九年)。这时国防军队的调发,已必须有存在国王处的右半爿虎符来拼合,作为凭信,否则便不能调发。所以魏国信陵君魏无忌救赵时,想要夺取将军晋鄙所带领的军队前往救赵,非先窃取存在魏王处的半个虎符和伪造命令,是不能夺得晋鄙所带军队的指挥权。秦国曾明确规定:“甲兵之符”,右半归王掌握,左半归将领掌握。凡用兵五十人以上的,必须有存在国王处的半个虎符来拼合,才敢行动。但是,如果突然遇到外敌侵略,边塞有烽火,虽没有国王的右半个虎符拼合,也可行动。由于这种严密制度的推行,大权就集中到国君手中了。
因为用玺、符为信物,对官吏的任免是以玺为凭的;对于将帅的任免,是以符为凭的。凡是丞相、郡守、县令等官,都由国君任命时发给玺,免职时收回玺。如果要辞职,也必须收回玺。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载:
西门豹为邺令居期年上计,君收其玺,豹自请曰:“愿请玺,复以治邺”文侯不忍而复与之期年上计,文侯迎而拜之遂纳玺而去。
《吕氏春秋·执一篇》也记载了吴起告诉商文说:“今日释玺辞官,其主安轻?”《战国策·秦策三》也说:“应侯因谢病归相印。”这些记载都证明了战国时代凡官必有玺。一般的玺是铜制的,而丞相的玺则是黄金制的。《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记载蔡泽对御者说:“怀黄金之印,结紫绶于要(腰),揖让于人主之前。”就说明丞相是金印紫绶的。
第四,在行政管理上已创立了年终考核制度。《荀子·王霸篇》说:“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这就是《周礼·太宰》所说的“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听其政事,而诏王废置。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这种考核制度,有个专有名词,叫“上计”。《淮南子·人间篇》说魏文侯时,“解扁为东封上计而入三倍”,按规定,当时中央重要官吏和地方首长,都必须把一年赋税的收入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送到国君那里。国君把券剖为两半,由国君执右券,臣下执左券。这样,国君可以操右券来责成臣下。到了年终,臣下必须到国君那里去报核,这个报核就是所谓“上计”。上计时由国君亲自考核,或由丞相协助考核。如果考核成绩不佳,便可当场收玺免官。高级官吏对下级官吏的考核,也是采取同样的办法。《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有一则故事记载较为详细:
田婴相齐,人有说王者曰:“终岁之计,王不一以数日之间自听之,则无以知吏之奸邪得失也。”王曰:“善。”田婴闻之,即遽请于王而听之计……田婴令官具押券,斗石之计……田婴复谓曰:“群臣所终岁日夜不敢偷怠之事也,王以一夕听之,则群臣为勉矣。”王曰:“诺”。俄而王已睡矣,吏尽揄刀削其押券升石(当是斗石)之计。
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当时“上计”的情况。这时期官吏上计,采用了合券计数的方法,为了明确标准和防止舞弊起见,就必须统一度量衡制度。所以商鞅变法把统一斗、桶(斛)、权衡、丈、尺也作为重要政策之一,秦孝公十八年(前344年)曾颁布了标准量器,这就是存世的“商鞅方升”。田齐的子禾子和陈犹为了防止“左关”的官吏舞弊,决定“左关之釜”以“仓廪之釜”为标准,铸造了标准量器。度量衡器和符节契券,同样是当时政府考核官吏和防止官吏舞弊的工具,所以《荀子·君道篇》说:“合符节,别契券者,所以为信也。”
由于战国时代官僚机构中有这四种新制度的创立,这就使得一整套官僚机构能够层层控制,集中权力于国君手中,形成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秦汉以后,封建王朝所用的官僚制度,便是沿袭战国时代的制度而加以发展的。
机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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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各国自从经过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改革,就出现了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在国君之下有一整套官僚组织作为统治工具。在这个官僚组织中,是以“相”和“将”为首脑的。
相是官僚组织的“百官之长”,中原六国中央均有设置。在出土的众多兵器中,有的器物上有“相邦义戈”、“相邦吕不韦戈”等字样,那是秦相张仪、吕不韦督制的兵器,据《睡虎地秦墓竹简·工律)说:“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之。”这意思是说公家督造的兵器要刻上督造者的官名。可见战国时期相的法定名称叫相邦,“相”有辅佐之意,作为一种官称,春秋时代就已经有了,那时只是一种地位不高的礼宾官。“邦”就是国,相邦就是辅佐国君办理军政大事的官员,就是国君下面的大总管。汉人避刘邦讳,改相邦为相国。先秦的古书如《庄子·盗跖》称宰相,《战国策·赵策三》则称丞相,指的都是同一官职。“宰”作为官名,甲骨文就已出现了,春秋时代某些国家,已有总领百官的冢宰、太宰,也有助卿、大夫总管一家一邑事务的家宰和邑宰。这些冢宰、太宰或相,还是某些强大的卿大夫的世袭官职。作为一国最高行政长官的相,其设置当萌芽于春秋齐景公时,景公曾设左右相。相的职权,据《荀子·王霸篇》云:
相者,论列百官之长,要百事之听,以饬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劳,论其庆赏,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
战国最早设相是魏,继后是韩、赵。秦国受三晋的影响,置相比较晚,秦孝公时,商鞅由魏入秦,始为左庶长,后升大良造,并未称相,但是他的地位相当于三晋的相邦,所以史称“商鞅相秦”。最早记载的秦相是秦惠文君十年(前328年),以张仪为相,秦武王二年(前309年),初置丞相,并分左、右。樗里疾、甘茂就是秦最早的左右丞相。此后也有只设丞相,不分左右的。丞相之称,赵国也曾用过,《战国策·赵策三》载:建信君说:“秦使人来仕、仆官之丞相。”赵国除称丞相外,还有称假相、假相国和守相。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假相大将武襄君攻燕。”《战国策·秦策五》载:“文信侯出走,与司空马之赵,赵以为守相。”所谓假就是兼理的意思,守是指试用或代行官职。假相,应为兼任相职,守相则是试用性质的相,战国时代的宋、卫、中山、东周等小国也都设有相。
战国时期的相职一般多由文人充任,相之外又设擅长兵法的人统兵打仗,镇守边邑,称为将或将军。从《秦简》看,“将”是简称,法定官名应叫“将军”。将军原是春秋时晋国“六卿”的称号。不过晋六卿是合军政于一身,不单是统兵官的专称。原来春秋时的卿大夫不仅有统治的权力,而且有宗族和“私属”的军队亲自统率着。到战国时,由于统治范围的扩大,官僚机构的庞大复杂,常备兵的建立和征兵制度的推行,以及战争规模的扩大和战争方式的改变,在官僚机构中不得不文武分家,产生文官的首长——相,以及武官的统领——将。作为最高军事长官的将,其职位仅次于相。例如魏国,在魏文侯时,曾先后以魏成子、翟璜、李悝为相,而另有乐羊、吴起、翟角为将。又如齐国,齐威王曾先后以邹忌、田婴为相,而另有田忌、申缚为将。燕国的乐毅,赵国的廉颇,魏国的吴起,齐国的田忌都是战国时代赫赫有名的将军。
秦国在初设相位时,文武尚未严格分家,为相的张仪、樗里疾、甘茂等还是统军作战的将军。后来,丞相专事文职,而大良造专为武职,例如白起屡建战功,封为列侯,官职还是大良造。秦设将军的官职,是在秦昭王时,秦昭王初立时以魏冉为将军,保卫首都咸阳,从此秦才有将军,但是,秦国的将军不是固定专职的,往往是在出征时由国君临时委任的。
原来春秋时代晋国的上、中、下三军还设有尉,因为中军地位最尊,中军的尉又称元尉,元是大的意思。战国时代各国仍有中尉的官名。《史记·赵世家》载:“赵烈侯使荀欣为中尉,选练举贤,任官使能。”这和《礼记·月令》所说太尉的职责“赞桀(杰)俊,遂贤良,举长大”是相同的。后来赵国在将军之下又设有国尉、都尉。秦国在昭王时,也在大良造下增设国尉一级。例如白起,初为左庶长,继升为左更,再升为国尉,最后升为大良造。在秦国设丞相以后,大良造便成了高于国尉的武官。后来秦国不设大良造,国尉便成为中央最高的军事长官。秦国在统一全国后以太尉掌管全国军事,便是沿袭国尉这个职官而来的。
御史在商周时代已有设置,这个官职在战国时代本是充当国君秘书之类的差事,别国使臣来献国书,往往由国君的御史接受,国君临朝接待外宾,御史常立身边。《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云:
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鼓瑟。”赵王鼓瑟。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
国君宴会群臣,御史也常陪同在旁。《史记·滑稽列传》云:
(齐)威王大说,置酒后宫,召(淳于)髡赐之酒。问曰:“先生能饮几何而醉?”髡曰:“赐酒大王之前,执法在旁,御史在后,髡恐惧俯伏而饮,不过一斗径醉矣”
《秦律》规定,廷尉每年要到御史处核对刑律。这些都说明战国时代的御史是保管文书档案、负责记录,与国君十分接近的官员。秦统一中国后,三公中的御史大夫,还是秘书兼监察性质的官,这当是沿袭战国时代的官制的。
战国时代县的官僚机构是和国的官僚机构差不多的。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每县设有令和丞,县令下的丞,在县中的地位是相当于国君的相的。韩、魏等国在县令之下还有御史,县御史在县中的地位相当于国君的御史大夫。
司寇,掌管司法的官职,战国时代各国均有设置,但名称不一。三晋沿用司寇之名,赵国的李牧曾任此职。秦国虽然也有这个名称,但根据《秦律·司空》的记载,它却是一种刑徒。秦国掌司法的官称为廷尉。廷尉的取名,可能与东周王期的“讨奸之官”尉氏有关,是一种殿中的执法官。齐国中央政府掌司法的官称为士师,《孟子·公孙丑下》云:
孟子谓蚔(音蛙)曰:“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又云:
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
从孟子谈话的语气,士师应是齐国殿中的执法官。士师一名是沿袭周朝的官称,周的士师就是司寇官属。
战国时期各国的中央官主要由上述几个官称分别掌握由中央到地方的军、政、法各部门的权力。
战国时代是以地主的统治代替了领主的统治,其封建社会和封建政权的本质并未改变,还是维护着等级制度。站在这等级最高阶层是国君,在国君之下有各种等级的爵位。三晋、齐、燕的爵位,大致是沿袭春秋时代,可分为卿和大夫两级:
一、在卿当中有上卿、亚卿之分。例如魏国翟璜“欲官则相位,欲禄则上卿”。赵国蔺相如、虞卿都曾“拜为上卿”,在齐国,孟子曾做过卿。在燕国,乐毅曾为亚卿,荆轲曾被尊为上卿。
二、在大夫之中,有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等。例如魏国,吴起做西河守时,奖励军功,曾以长大夫赏人。后来须贾曾为魏中大夫。在赵国蔺相如做过上大夫。在齐国,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环渊等都做过上大夫。
战国时,秦国的爵位比较特殊,商鞅曾分为二十级。第一级公士,第二级上造,第三级簪袅,第四级不更,是相当于士的,第五级大夫,第六级官大夫,第七级公大夫,第八级公乘,第九级五大夫,是相当于大夫的,第十级左庶长,第十一级右庶长,第十二级左更,第十三级中更,第十四级右更,第十五级少上造,第十六级大上造,第十七级驷车庶长,第十八级大庶长,是相当于卿的,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彻侯,是相当于诸侯的。级高位尊。同时,秦的官和爵是不分的,大概第十六级大上造(或称为大良造)以下,既是爵位名称又是官职名称。秦国还有所谓客卿,凡是别国人士入秦,得到卿的爵位的就通称为客卿。
长官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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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大国往往把新兼并的地方,建设为县。到春秋中期,楚国新设的县已逐渐多起来,有所谓九县(九指多数)。春秋后期,晋国又把县制推行到内地。在卿大夫的领地里也分别设县。最初县都设在边地,是带有国防作用的。县与卿大夫的封邑是不同的,县内有一套集中的政治组织和军事组织,特别是有征赋制度,其中包括征发军实和军役,以加强国防力量。如《左传·成公七年》载:楚围宋之役,“子重请取申、吕(二侯爵国各五个都邑合为一县,地与西周公爵国十个都邑想当,所以设县公 [2] )以为赏田”,申公巫臣说:“不可,此申、吕所以为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楚王听了申公巫臣的话才没有答应子重的请求。战国初期,秦国还不断在东部边疆设县,公元前456年开始在频阳(今陕西富平县东北)设县。公元前398年在陕(今河南陕县)设县,公元前374年又在栎阳(今陕西临潼县东北)设县。这些地方置县的目的,是为了防卫外敌,保护边疆,这是很清楚的。
郡是春秋末年才开始设置的,最初出现在晋国,是在内地推行县制以后设立的(晋国秦国的县远比楚国要小,只相当于西周满满四个都邑的大男爵国 [2] )。郡本来设在新取得的边地,因为边地荒陋,地广人稀,其面积虽然较县为大,但是地位要比县为低(晋国的县域边长50公里,西周的都域边长25公里,有可能《左传》是手抄时把都误写为郡,杜预时已经没有都的概念,所以注解时也把都误读为郡 [2] ),
《左传·哀公二年》云:简子誓曰:“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斩艾百姓,欲擅晋国而灭其君。寡君恃郑而保焉。今郑为不道,弃君助臣,二三子顺天明,从君命,经德义,除垢耻,在此行也。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都]……。”
杜预注引《周书·作雒篇》:“千里百县,县有四郡[都]。”
可证春秋时县大于郡。
到战国时代,边地逐渐繁荣起来,人口逐渐增多,因为郡地盘太大不易管理,便在郡下划分为若干小县,产生了郡县两级地方组织。这种郡统县的制度,也是三晋最先推行。例如魏的上郡有15个县,赵的代郡有36个县,韩的上党郡有17个县。后来秦、楚、燕三国也效法三晋的郡县制度。
战国时代的郡都是设在边地,主要是为了巩固国防,所以一郡的首领称为守,也称郡守、太守。太守是国君直接任免的,都是由武官来充任的,有权征发本郡役卒。代行或试用期的郡守称假守。郡的署衙称府,郡守以下设有主管军务的都尉以及负责监察的御史。
战国时,只有齐国始终没有设郡,但有类似郡的都的制度。齐国共设有五都,五都均设有选练的常备兵,即所谓技击,也称“持戟之士”,因而有所谓“五都之兵”,也称为五家之兵。《战国策·齐策一》云:
苏秦为赵合从,说齐威王曰:“齐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粟如丘山,齐车之良,五家之兵,疾如锥矢,战如雷电。
又《战国策·燕策一》载,齐宣公令“子章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众以伐燕。”
都的长官仍旧称为大夫,平陆是齐的五都之一。 《孟子·公孙丑下》云:
孟子之平陆,谓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则去之否乎?”
齐桓公时,管仲整理政治军事,实行“叁(三)其国而伍(五)其鄙”的政策,曾把鄙分为五属来统洽。战国时,齐设五都,可能是从五属演变而来的。五都不同于五属,就是五都已带有郡的性质。
当时各国郡的设置,虽仅限于各国的边区,但县的设置已很普遍。大概凡是有城市的都邑都已建为县,所以史书上县和城往往互称。只有秦国在战国初期还未普遍设县,因而普遍设县也就成为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县的官僚组织主要有县令、县丞、县尉、县司马、县司空。
县令是一县最高的行政长官,秦国的县令也称大啬夫。县令的属官有令史,助县令掌文书,调查案件,率卒捉拿人犯等。县令(县啬夫)有缺,令史可以代理。令史有属官叫令史掾。
县丞,地位仅次于县令(县啬夫)。县丞分管经济和司法,包括粮草的征收和亲自审问案件。县丞有属官称丞史。
县尉,分管县内军务,有权发一县役卒,监督役卒服役和督造文书等,其属官有尉官吏(或称尉史)、士吏等。
县司马,《秦律》规定,若马匹不好使用,司马要受处罚。可见这个官与一县的马政有关,或许是专司一县马匹的征调和使用。其属官有司马令史和司马令史掾。
县司空,本主管县工程建筑(以军事性质为主),但因建筑工程多用刑徒,所以又是分管刑徒的官。其属官有司空佐史、司空啬夫、士吏等。
据《韩非子》、《战国策》的记载:韩、魏的县还设有御史。从新郑出土的韩兵器铭可知,韩国县还设有司寇,主管县的刑法,也管兵器的制造。但是秦国的司寇则是一种刑徒。
秦国相当于县一级的地方官职还有道和都。道是设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设道官,又叫道啬夫。都是设在有王室私产和宫室的地方,有都官。不属县令管辖而直属中央内史,自己有一套机构,属官有佐、史、啬夫之类。
在县之下有乡、里、聚(村落)等组织。乡的组织在春秋时代已出现,据《国语·齐语》、《左传·宣公十一年》(前598年),襄公九年(前564年),及三十一年(前542年)载,齐、宋、郑、楚等国已经有乡的设置。乡以下里的组织在春秋战国间也已出现。《墨子·尚同》里所提到的行政系统是天下、国、乡、里。《吕氏春秋·怀宠篇》里所提到的行政系统有国、邑、乡、里。邑有大有小,大邑相当于县,小邑是隶属于乡、里。所谓聚,就是民众聚居的地方,实际上是相当于一个村落。据《史记·商君列传》载,商鞅在秦变法时,曾合并乡、邑、聚为县。乡中的小官吏有三老,掌一乡之教化;啬夫,掌一乡狱讼和税收;游徼,掌乡中捕盗。里有里正,或称里典。秦国充任里典的多是乡间豪强有勇力之人,即所谓“率敖”。里中的居民统称里人,以家为单位,按什伍编组,并设有伍老。编入伍的居民统称伍人,也叫四邻。编入伍的各家男丁称士伍。
此外,战国时代还有“亭”的设置。《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魏吴起为河东守时,秦在其边境设亭,起攻亭,一朝而拔之。
由上述可知,战国时期各国地主政权的统治机构,从国到郡、从郡到县、从县到乡,已有系统地分布到各个角落,控制着整个国家和社会,形成一个非常完善的官僚体制。
战国时期,各国还有一些地方性的专职官吏,如在关津要道、贸易中心设置关吏、津吏、市者、市掾;在重要河道水利处设置河丞等。
兵制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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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代,各国的军事组织是封建割据的。各国卿大夫有其独立的军事组织,有宗族部队和“私属”部队。这些部队都是凭着封建从属关系组织起来的。各国军队主要成分除“国人”外,还强迫征发所隶属的农民服役。中原各国的国君,由于宗族的内讧和对外战争,由于“国人”的叛离和农民的反抗斗争,因而权力逐渐削弱了。而某些卿大夫却在逐渐强大,国的军事组织不可避免地为卿大夫所分割而瓦解。如《左传·襄公十一年》载:
季武子将作三军,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武子固请之……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
晋国到平公时,公室势力也已削弱,《左传·昭公三年》载:
叔向曰:“然,虽吾公室,今也季世也。戎马不驾,卿无军行,公乘无人,卒列无长,庶民罢敝,而宫室滋侈。”
旧的军事组织在瓦解分裂,而新的军事组织——郡县的军事组织却在不断的生长和发展。县原来就有一套征赋制度。所谓赋,包括军备和军役在内。
到春秋后期,县的军队已成为很有力的部队了。到战国时期,各国边地都已分设郡县,中心区也普遍设县,于是征兵制度就推行到全国,郡县成为征兵的地区单位。据《战国策·齐策一》载:
苏秦为赵合从说齐宣王曰:“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不待发于远县,而临淄之卒,固以二十一万矣。
韩国的大县宜阳,城方百里,也有“材士十万”,整个魏国如果“悉起其百县胜兵”,也不下三十万。这时期各国在战争时征兵,大都以郡为单位。
战国时服兵役的年龄,大概从十五岁到六十岁。《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记载长平之役说:
秦王闻赵食道绝,王自之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
《战国策·楚策二》记载,楚国大司马昭常防守在楚的东地,曾对齐的使者说:
我典主东地,且与死生,悉五尺至六十,三十余万弊甲钝兵,愿承下尘。
当时各国遇到大战,往往征发全国壮丁、倾国以赴。如长平之役,赵国“悉其士民,军于长平之下,以争韩之上党”。秦国灭楚之战,秦将王翦带了六十万人伐楚,他曾说“今空秦国甲士而委我”。但若是一般小战。则只征发与敌国邻近的郡县壮丁去作战。其他郡县就休养生息,以备将来。
战国时代,各国除实行以郡县为单位的征兵制外,还建立了常备兵制度。春秋末年,各国已有奉养力士和挑选训练勇士的风气。晋国世卿虊怀子曾有勇士州绰、邢蒯和力士督戎等。吴王阖闾曾选猛士五百人和跑得快的三千人为前阵,并曾教练七年,要带甲士兵一口气跑三百里才得休息。战国时,由于各国建立了集权的封建政权,常备兵制也就建立起来。李悝曾教魏文侯“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吴起曾教楚悼王“裁减百官之禄秩,损不急之官,以奉选练之士”。商鞅曾教秦孝公“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
这时各国的常备兵大多是考选出来的,有特殊的待遇。例如魏国考选武卒时,“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箙)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佩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通过这几种严格地考核,中试的就可以免除全户徭赋和田宅的租税。当时各国出兵时,往往以常备兵带领新征发来的士兵作战。
『玖』 求教针对教材中收入环节的理论会计处理与实务中的差异
在学习会计理论知识后踏入会计实务工作的朋友逐渐都会发现理论与实务之间存在着诸多差异正是这些差异阻碍着会计新入门朋友们的技能提高当然了任何一道关闭的门背后都有机会隐藏着打开这道关闭的门正是我们迅速提高会计操作业务技能的捷径
一、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差异成因分析
理论上说会计工作的第一指导法规是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而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遵循的第一准则很多时候是国家税收法规。这就形成了会计人员在业务处理的时候面临两个“婆婆”一个是国家会计准则一个是国家税收法规。两大法规之间大部分内容比较相协调一致但是部分内容的规定差异造成了财务人员的左右为难有的时候偏离了会计准则我们国家大中专院校及会计职称等会计教材是以国家会计准则作为基本指导思想编写的在实务中出现会计准则向税法让路的情况当然会出现我们教材所学与实务工作的差异了。 在会计准则中是允许我们会计人员做合理估计性质的处理这在理论上成为“职业判断”但是在税收法规上几乎不允许“职业判断”因为税收若允许“职业判断”的话其结果必然是滥用会计估计滥用职业判断。例在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就没有具体规定会计人员可以合理判断。但是在税法上就有使用最低年限的规定在限制“职业判断”因为税法要具体的规定税收的计算等内容若允许“职业判断”将会造成一些企业故意扩大折旧费用恶意抵减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除了国家会计准则与税收法律对会计实务双向作用造成会计实务偏离理论之外还有就是会计理论并不一定适合会计实务工作。在我们学习会计理论的时候很多朋友将理论奉为最高指导思想神圣不可侵犯。笔者认为会计理论教材中的一些方法并非完美并且具有不同程度的瑕疵而实务工作不是理论推演需要的是实际效果需要的是资金管理控制的安全与严密在实务中人们发现了这种理论的瑕疵后自然会摒弃理论的一些做法如后面会分析的原材料入库核算发票取得而材料未入库的理论模式。 再次有的时候理论显得完美可是实务中企业管理方式跟不上。比如关于低值易耗品的五五摊销法要求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摊销一半使用报废摊销一半这种方式比一次转摊销法更能合理摊销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成本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企业财务人员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凭领料单可以做摊销但是低值易耗品在使用报废的时候使用人员及使用部门直接处理没有报批手续而财务部门的人员不知道使用报废情况造成报废后需要摊销的价值迟迟得不到处理。
另外理论方法过于繁琐。比如企业废品的出售理论上需要将废品作价回收作为材料物资然后再做材料销售处理一方面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另一方面结转其他业务成本。而实务中往往不将废品作价回收在出售时直接确认其他业务收入。 还有理论完美在估计的基础上构建而在实务中这种估计的完美于事无补。比如成本计算中的约当产量法是分配制造费用和人工成本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成本负担的合理方法可是这种方法必须先确定在产品完工程度事实上在实务中在产品完工程度并非都一样对过多在产品估计完工程度并不一定能准确所以很多企业成本核算并不采用约当产量法。 税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执法素质不高造成企业正规处理向非正规处理让步。例在施工企业会计理论上对跨期施工业务按照完工程度确认收入这是一种合理确认收入的方法。在实务中跨期施工业务在与客户结算的时候是一次开发票确认收入的这势必形成有的期间有收入没发票开具有的期间有发票开具又没有相应的收入的金额。在税务机关执行税务监管的时候将发票金额与账面收入金额划等号对企业做出不合理要求。
二、常见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工作差异事项梳理
1、趋繁就简在实务工作中会计人员针对理论中众多方法不约而同的选择最简单的方法。这些情况常见的有 1低值易耗品摊销不采用五五摊销法采用一次摊销法。如一次笔者在接受一家企业财务人员咨询的时候向对方分析五五摊销法弊端在低值易耗品报废的时候财务上没有办法摊销的事实建议不如采用一次摊销。 2原材料出库方法在计划成本法与实际成本法中众多企业采用比较简单的实际成本法又在实际成本法中的个别认定法、先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中采用加权平均法这种方法工作量小并且出库单价均衡。 3固定资产折旧众多企业在折旧计算中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和总数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中选择最简单的平均年限法。这种方法不仅简单还是企业所得税法默认基本方法采用其他方法还得税务报批才能抵减企业所得税。
2、舍掉会计估计寻找税法依据 比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准则允许估计而税法有明确规定我们可以舍掉估计数据直接采用税法规定折旧年限。
3、化繁为简有的事项在会计理论中采用了非常复杂的处理方法而我们可以化繁为简轻松应对。
如一家企业的会计问笔者“我们公司生产砂子然后又用砂子生产水泥砖我不知道怎么算成本” 我答“这种情况很多比如酒厂先产白酒再用白酒生产药酒你知道成本计算的分步法吗”
答“看了很复杂没看懂” 我说“如果你们只生产砂子或只生产水泥砖你会计算吗” 答“会” 我说“好办你先算砂子成本是不是与水泥砖无关算好砂子成本后将砂子作为水泥砖的原材料领用再计算水泥砖的成本就可以了” 这就是一个化繁为简的做法。
4、改装理论有的理论内容在实务中已经被实务人员改装了。 如关于福利费的处理按照理论上企业先按照工资一定比例计提然后实际发生福利费支出的时候再冲减计提的福利费会计处理如下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实际发生福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等科目 这种处理方式存在以下问题很多企业会只计提福利费而没有福利费或很少有福利费发生在账面虚挂“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这是一种负债可是这种负债不用偿还造成账务处理与事实不符其次按照目前税法企业计提的福利费在申报所得税的时候不允许作为费用列支只能按照实际发生的福利费列支这又造成会计账面费用及利润与纳税申报的费用及利润不一致增加所得税纳税申报调整事项。在实务中很多企业将福利费处理改装为以下模式 首先不再计提福利费当发生福利费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等 月底根据本月发生的福利费实际金额结转进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再如在原材料暂估入库核算中平时收到原材料没有收到发票不作账务处理待月底没有收到发票作暂估入库处理下月初红字冲回待下月发票到达作正常入库核算。我们试想若下月发票任然未到月底又要暂估再下月初又要冲回长时间发票未到那就要每月底暂估每月初冲回很麻烦。在实务中我们有的会计人员已经改装这种方法了当材料入库当月没有收到发票月底作暂估入库处理下月初不再冲回待发票到的时候先冲回再做正常入库结算。这样就避免发票长时间不到每月底暂估每月初冲回的繁琐工作了。 5、抛弃理论有的时候会计理论并非完美甚至不适合企业管理控制活动。如原材料入库核算发票已到入库单未到的处理在会计理论中分如下两步走 发票到时 借材料采购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入库单到时 借原材料 贷材料采购 也就是说收到发票时确认应付账款或支付货款意味着收到发票便承担付款责任或承担了债务如果今后收不到原材料由此就带来了资金风险所以实务中我们一些会计人员收到发票不做账务处理等待入库单到才做正常入库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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