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转行政编
只要有编制,全额财政拨款,虽然工勤身份,那只是单位内部岗位调配内的问题。下岗容与被裁,一般不会有的。
至于变成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身份,因为你是大学学历,只要内部调岗,编制内部岗位调整即可办到。
比如参加内部竞聘,以自己突出的才智替单位解决问题而调岗等等,都可以改变命运。实在没有机会,哪怕多写几篇文章发表,多在单位内部活动中露脸,把本职干到极致,机会会出来的。
如果你很平庸,那么改变命运的事情不会关顾你,除非你用一些请客送礼裙带关系等非常规不靠谱的办法,当然那也要机会和脸皮厚黑才办到。
⑵ 刚开始是事业编后来转成行政编,通过什么方法可以成为公务员
在我们国家现在的政府单位除了临时工,其余的都是事业编、行政编或者公务员,然而现在相对于事业编来书哦,公务员的福利更加好,许多的事业编都想着成为公务员,就在前不久我的一位朋友想着从现在的乡镇事业编成为公务员,后来他果断地放弃了自己的事业编,准备背水一战成为公务员,他就开始学习,参加公务员的考试,果然他成功了,自从哪里开始他就成为了公务员。
我们只要踏踏实实的干,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以后的前途都是一样的,前途无量就是来形容你的,我们一定要多上进一些,在工作上积极点,这样才有资格选择自己想要的事业。
⑶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不是有了副科级以后就可以将事业编制转为公务员编制
有可能,但要根据单位性质和机会。
拓展资料:
首先要弄明白是否行政单位,比如版乡政府的事业编制权提拔副科后直接转为行政编制。但是如果单位性质依然是事业编制。你可能原本就不存在行政编制。
行政编制,是政府机关的正式人员。国家权力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党派组织、人民政治机构的人员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般不要求实行公务员管理,但也有个别事业单位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
事业编制是辅助编制,事业编制按照财政来源又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全额编制即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不允许也不能自主创收,完全靠财政拨款的单位,如学校、防疫站、海事局、公办干休所、交通局下属交通稽查队、卫生局下属防疫站等等。
参加各级副科岗位选拔,根据工作需要,有些单位会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岗位或副科工作岗位要求条件很严格,一旦选拔成功就可以解决行政编制,进入公务员管理队伍。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积极准备参加公务员的考试,这是唯一用实力证明的机会。
⑷ 行政机关工勤编制以后有没有可能转公务员编制
行政机关工勤岗位有可能通过调任方式转变成公务员编制,法律依据如下: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根据上述规定,事业编制人员可以通过调任途径转变成公务员编制,而工勤岗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4)事业编转行政编扩展阅读:
事业编制人员通过调任途径转变成公务员编制的相关规定: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
第十条 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十一条 对调任人选应当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调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考察时,应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干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调任人选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材料。
第十二条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第十四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须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考察材料、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的廉政情况;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⑸ 参公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后参公事业编能转成公务员行政编吗
不一定。要视单位具体情况而定。
以下两类可以转成公务员行政编制:
一、单位整体合并到行政机关单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其原在编人员可以整体转换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而不经过考试。
二、调任。由组织部门提拔或者调任的领导干部,随着原职务发生新的变化,在公务员单位或者参公单位任职,在身份、编制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转换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同样也不经过考试。
三、招考。
1、公务员招考。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编制出现空缺,由单位申请,由上级或者省级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公开招考,招录的人员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身份自然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2、公务员领导岗位招考。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领导岗位出现空缺,由组织部门组织招考,符合参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并通过考试,最终被任命为该职务领导干部,其身份经组织部门审批后,随之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拓展资料:
下列情形人员,虽然为公务员或者参公岗位,占编,但因为不符合《公务员法》某项规定,同样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1、2007年12底后调入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因其未经过招考,公务员凡进必考,身份出现问题,虽然占编,个人身份也是干部,却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解决办法依然是招考。
2、行政机关或者参公单位的工人身份的一般人员或者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也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3、行政机关或者参公单位的非在编人员,不能过渡为公务员,除非占编。
⑹ 事业单位人员转行政编制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按照当地人事局规定来执行。第二,事业编转行政编需要按照公务员法程序走。第三,中央下文要求,公开选拔年轻干部。第四,对学历、年龄、任职期限要看当地人事局规定,有的地方不限制,有的地方限制。第五,关于考试和面试,完全按照工作上基础设置试卷和面试问答题。第六,建议不要过份在意事业编和行政编的区别,个人觉得都差不多。都属于国家的编制。因为事业编待遇福利比行政编的好,退休之前不会被双规。行政编属于国家授权执法人员,手里的权力会让你迷失方向,被腐败机会比较大,希望你做好本职工作,跟领导处好关系。你的前途就会一片光明。不过会有一点辛苦。坚持不懈!加油!你会成功的!
⑺ 事业单位副处可以直接转行政编制吗
可以,事业单位副处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转行政编制的.
1、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2、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7)事业编转行政编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副处转行政编制的规定
1、第七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
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2、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应当服从机关的交流决定。
公务员本人申请交流的,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3、第七十四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⑻ 事业编制可以有几种途径转为行政编
事业编制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转为行政编制:
1 参加公务员考试
每年我国都有国考和省考的考试机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那么必须不在事业单位的服务期之内经过单位同意才可以参加考试。
2 优秀提拔
这一类是指符合一些条件的精英人群,尤其是稀缺型的高科技人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打算考公务员,必须是不在事业单位服务期限内,并且要经过单位同意。
3 公选
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党政机关内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领导职务。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
(8)事业编转行政编扩展阅读: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实施范围
1.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⑼ 事业编制干部身份的人能直接提副科吗 不用先把身份转成行政编制公务员吧
事业单位干部可以直接升公务员副科,法律依据如下: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第六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9)事业编转行政编扩展阅读: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第十七条 调任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调任审批或者备案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二)调入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
(三)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提供真实情况,不得突击提拔;
(四)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当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五)调任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接到调动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
⑽ 事业编可以转成公务员编制吗
可以的,有两种途径:一、通过国家或省公务员考试,招录进公务员队伍,转为行政编。二、职务提升。在不同级别的政府,提升到一定级别一般转为公务员,如县级一般升为副(乡)局可转为行政编(特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