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证执法
A. 警察在执法时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由此可见,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行政处罚法与人民警察法就执法人员执法时是否应当出示身份证件规定不一致,但《人民警察法》系特别法,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学原则,警察应适用人民警察法的规定。
也就是说:警察在一般情况下,身着制服、佩带警衔、警号,并不需要出示证件,只有在便衣情况下执法时才需声明并出示警官证。供参考。
B. 公安人员的执法证、警官证和工作证有什么区别能否提供图片
公安人员的执法证、警官证和工作证主要区别如下:
1、执法证即为执法许可资格证它具有执法权威性,并且执法分类明细:消防执法、治安执法、刑事执法和公共事业执法四大类,其管理范围覆盖所有个人行为和单位行为的所有范畴,但以现在的管理概念和执法改革理念,不一定公务员才能拥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参加工作到达一定年限后即可参加与现有工作相同的执法资格证的考试。
(2)警官证执法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一、专政职能
1、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2、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专门用以对付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其实质是公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上述专政对象实行的政治统治。
3、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内容包括:专政目的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专政对象是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专政手段是打击、制裁、改造、监督。
二、民主职能
1、公安机关民主职能,是指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社会效能。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实质,就是保障人民享有的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人民的利益。
2、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内容包括:保障人民充分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人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享受正常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靠人民群众搞好公安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C. 警察没有带警官证可以执法吗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就有人提出警察也要出生执法证,但他们忘记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由此可见,行政处罚法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出示身份证件,而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行政处罚法与人民警察法就执法人员执法时是否应当出示身份证件规定不一致,但《人民警察法》系特别法,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学原则,警察应适用人民警察法的规定。
也就是说:警察在一般情况下,身着制服、佩带警衔、警号,并不需要出示证件,只有在便衣情况下执法时才需声明并出示警官证。
D. 警察执法需要出示证件吗警察有执法证嘛
警察有执法证,警察执法不需要出示警官证。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开警车、着制式警服、佩戴警号、装备齐全的民警执勤时,无需出示警官证。
执法资格证是警察内部管理的一种证件,不对外公开。
穿着制式服装,佩戴警察标志、警号,法律程序上即视为已经表明执法身份。但交巡警不能便衣上路执法,便衣警察除外。协警在交巡警执法过程中仅作一些辅助程序,不会参与直接执法。如对民警身份有怀疑,可现场记录下警号并拨打110进行身份核实。
(4)警官证执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E. 警察只有警察证没有执法证可以执法吗
可以。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由此可见,行政处罚法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出示身份证件,而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行政处罚法与人民警察法就执法人员执法时是否应当出示身份证件规定不一致,但《人民警察法》系特别法,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学原则,警察应适用人民警察法的规定。
也就是说:警察在一般情况下,身着制服、佩带警衔、警号,并不需要出示证件,只有在便衣情况下执法时才需声明并出示警官证。
拓展资料
警察执法时,居民有权向警察要执法证吗?
警察执法时,规范着装,可以不出示警察证,当然,为了不激化矛盾,可以出示证件。出示证件的规范应该是亮明证件,且不交到除执法警察之外的人手中。一是可以要求出示,但人家不是非得出示,对方拒绝的时候,你又有疑惑,可以向当地110查证,所以要证件的时候小心了,那个有可能让你构成阻碍人民警察执行法定职务,是要面临可能拘留的治安处罚。
F. 人民警察上路执法需携带几种证件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在着装执法过程中,需按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或持有人民警察证件。
G. 警察执法执勤过程中必须要出示警官证吗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2.《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后段: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4.《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5.《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6.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四条:交通警察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
H. 交警执法时不出示警官证违反规定吗
根据《人民警察法》以及公安部相关规定,人民警察穿着制式服装,佩戴警察标志、警号,法律程序上即视为已经表明执法身份,无需再出示警官证。但交巡警不能便衣上路执法,便衣警察除外。
一、《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二、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
1、开警车、着制式警服、佩戴警号、装备齐全的民警执勤时,无需出示警官证;否则,执法时,需要出示警官证。
2、穿着制式服装,佩戴警察标志、警号,法律程序上即视为已经表明执法身份。但交巡警不能便衣上路执法,便衣警察除外。
3、如对民警身份有怀疑,可现场记录下警号并拨打110进行身份核实。
I. 警察证、执法证分别代表什么意思
1、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是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及其人民警察使用的。
2、执法证是行政执法的资格证明,否则就无权进行罚款、没收等处理。
J. 警察的“执法证”和人民警察证有什么区别
人民警察证是表明警察身份的证件,也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作用,人民警察没有除人民警察证以外的行政执法证;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只能办理民事,和行政处罚之类的案件,即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不能办理刑事案件。
持有人民警察证件的人民警察,针对办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在办理这两类案件的同时涉及到的附带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属于警察职责范围内的,人民警察证等同于行政执法证,警察可心附带办理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
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这两类案件的同时涉及到的附带行政案件、民事案件不属于警察职责范围内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办理。
在具体的案件处理上往往视具体情况来定,比如说,一个人杀了人,当然负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侦查办理,检察院批捕,法院审判。如果罪犯执行了死刑,其对被害者造成的损失,形成的民事责任,罪犯是不负责的。这要看情况,如果罪犯要是判有期徒刑,其对被害者造成的损失,形成的民事责任,于法于理可以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