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1-09 12:07:39
① 30人被问责!浙江油罐车爆炸事故,事件的责任如何划分
2020年6月13日16时,位于浙江台州温岭市的沈海高速公路温岭段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下匝道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175人入院治疗,其中24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9477.815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超速行经高速匝道引起侧翻、碰撞、泄出,进而引发爆炸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有5人被给予政务撤职处分:瑞安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时任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总支委员、稽安科科长)金林微,瑞安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时任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物流管理科科长)毛小华,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台州支队三大队党支部书记、队长朱晖,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玉海中队党支部组织委员、副中队长陈盛近,台州市公路应急保障站副高级工程师(台州市路马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原经理)于群智。
② 浙江温岭致20死槽罐车爆炸事故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
对于浙江温岭致20死槽罐车爆炸事故,大家一定都知道,就在近期,这一事故的处理结果也已经公布。
那么,浙江温岭致20死槽罐车爆炸事故是如何发生的?事实上,事故发生经过如下:
这起事故是如何处理的?
事实上,在这一起事故中的相关责任人也已经受到了处理,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等公职人员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到目前为止,已经对30名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关的问责处理。
总而言之,现在这起事故已经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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