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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执法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21-01-09 07:06:46

1. 如何面对国土资源部门省以下垂直管理

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省级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已于2005年11月份完成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执法监察机构和乡镇国土资源所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在国土资源部门,人们反响尤为强烈,普遍认为党中央、国务院这一决定顺民心,合民意,是一项重大英明决策,给国土资源部门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垂直管理后,县局的工作应一切听从市局的安排。

拓展资料:

目前实施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体制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在现阶段具体实施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体制过程中还应当解决的问题有:

(1)要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将中央与地方的土地管理和调控职责划分得更科学化、指标化、定量化和法制化。

(2)要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分配的比例关系,削弱地方政府在与中央政府博弈中的讨价还价能力,弱化其因土地制度改革所带来的外部利润而形成的强烈的利益驱动。

(3)要切实理顺人、财、物与事权的管理。在“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土地管理方式实施省以下垂直管理后。

(4)要加强对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的指导。关心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横向交流、培养任用问题,争取在建设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过程中,能将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级干部纳入人才选拔使用范围。

(5)要有效完善区域土地执法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重大案件专项报告制度,对于顶风违法违纪的案件,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6)要尽快理顺乡镇基层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垂直管理体制的关系,明确其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所具有的事前监督优势,造就一支“政府信得过、群众靠得住”的国土基层管理和执法队伍。

网络-国土资源厅

2.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是个什么样的部门

如果是国土资源执法大队,那应该是属于县(区)一级国土资源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就是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查处等。

主要职责

(一)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三)负责查处国土资源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四)负责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局例行督察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组织协调支队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件草拟、会议组织、文秘处理、档案管理、公文传输;负责支队的财务、信息工作;负责县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协调。

(二)土地矿产卫片办公室

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数据传输;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分析总结及上报;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三)案件审理办公室

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培训教育;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和复议;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法行政有关制度的起草;负责与执法监察工作有关的法律咨询答复工作。

(四)举报中心(信访办)

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受理;负责国土资源相关信访工作;负责全市土地矿产市场秩序的分析总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五)土地监察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土地巡查、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查处全市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负责处理全市重大、典型土地信访案件;负责全市土地违法行为的分析报告工作。

(六)矿山监察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矿山巡查和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查处全市重大、典型矿山违法案件;负责处理全市重大、典型矿山信访案件;负责全市矿山违法行为的分析报告工作。

(2)国土资源执法体制改革扩展阅读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

《纲要》共有10章。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明确了国土开发、保护、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突出强调要加快转变国土开发利用方式,全面提高国土开发质量和效率,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提出要遵循6项基本原则,把握6个方面的主要目标,加快构建安全、和谐、开放、协调、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

第二,确立了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与综合整治“三位一体”总体格局。一是以“四大板块”为基础,即东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开发、东北振兴。还有“三大战略”为引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以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和优化开发区域为重点,打造若干国土开发重要轴带和重点集聚区,构建“多中心网络型”的集聚开发格局。二是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针对5大类资源环境保护主题,区分3个不同保护级别,形成覆盖全域“五类三级”的国土保护格局。三是以主要城市化地区、农村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及海岸带和海岛地区为重点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形成“四区一带”的国土综合整治格局。

第三,完善了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设置了“生存线”、“生态线”、“保障线”和耕地保有量、用水总量、国土开发强度、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等11个约束性或预期性指标,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配套政策的完善。

第四,围绕美丽国土建设的主要目标,部署了集聚开发、分类保护、综合整治、联动发展和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

3.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具体如何实施

    1月2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第79号国土资源部令,发布《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法治国土实践的重要举措。

规定同时提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即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在查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过程中,因过错造成损害后果的,所在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4. 如何加强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建设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树立国土资源执法权威,创优国土资源执法环境,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落实改革措施,夯实严肃执法的根基。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县市一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人事制度改革,
配优班子,调优人员,强化职能,将执法人员工资和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二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实。尽早出台加强执法监察专业队伍建设的具体规定,并按照要求配备车辆、摄像机、电脑等办案设备,兑现执法人员办案补贴,稳定执法队伍。三要多方努力,积极争取省以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垂直管理,保持队伍的相对独立性,将执法监察大队全体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高队伍执法的综合素质。一要创新学习形式。制定宣传学习培训规划、计划、方案和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讲解与集体讨论相结合,采取看、听、讲、谈、写等多种方式激发学习兴趣,营造学习氛围。特别是可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案件分析研讨会的形式,二要拓宽学习内容。不仅要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用地用矿报批供应登记发证、规划计划、勘测评估等业务知识,还要学习经济知识和社会学、心理学、交际学、逻辑学、口才学等知识,更新观念,开阔视野,提升境界,以适应新的执法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三要注重学习效果。既要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强化学习考核,更要注重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学习时善于联系实际,工作时善于理性思考,全面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使正确的执法理念在实践中得以升华,让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成为自觉行动。
(三)协调各方关系,增强执法的合力。一要加强内部联动。进一步健全违法案件立案、处罚、结案的集体会审制度和案件查处工作职责,明确执法办案的程序和单位内部各科室、各队所协作配合的具体责任。对经会审立案查处处罚的案件,处罚未执行到位的一律不结案,一律不完善相关手续,一律不发放用地用矿通知书和证书,防止以查处代补办,以罚款代执行,随意降低处罚标准。二要加强横向联动。明确界定国土资源违法、违纪、犯罪三类行为及对应移交的部门、标准、程序和处理时限,争取协调制定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办案不协作、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防止出现“移送成功,处理成空”的现象。三要加强纵向联动。明确界定省、地、县(市)三级对违法行为查处的权限、标准和要求,建立动态巡查情况定期上报、违法案件查处报备、结案报核制度,对大案要案公开联合挂牌督办,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的威慑力。同时应借鉴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加强上级对下级执法监察工作
的指导,定期开展培训学习,并在各县市抽调人员异地交流办案,分别代表市州局行使执法办案、检查督查的职责,提高办案的抗干扰能力。
(四)强化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确保依法行政,必须强化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监督。一是要加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监督。二是要推行查案全程监督制度,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推行办案跟踪卡制度,由当事人在结案后,对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评判,填卡交本系统的纪检部门处理。四是要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办错案的责任人员。五是要建立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和举报接待室,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的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六是要严肃查处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纯洁队伍。七是要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职权。
(五)创新工作机制,树立执法的权威。一要明确执法工作责任制。制订出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局长负责制的具体规定,确保各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能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同时,建立并实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动态巡查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全面强化执法监察工作责任。二要创新事前防范,全程监管工作机制。逐级健全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和监控体系,定人员、定时间、定区域、定责任开展动态巡查,实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确保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防范、早制止、早处理。同时,加强执法监察队伍与用地报批、供地管理、地籍、地矿等科室的工作配合,对用地用矿行为提前介入,全程监管,确保及时发现隐性违法行为。上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也应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强化监管。三要落实执法考核奖惩机制。既要在本级国土资源系统内部严格考核各单位、各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支持执法、配合执法的工作情况,又要加强上级对下级执法工作的检查考核,并严格按照考核情况实行奖惩。坚决对违法案件查处不力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停该地区用地用矿审核报批,通过硬考核、硬奖罚、硬落实提升国土资源执法权威。
(六)以制度建设为平台,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行为。一是要健全岗位责任制度。依法规范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防止滥用权力,坚决纠正各种不规范的做法。二是要建立有关规范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职务行为的制度。三是要建立规范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关系的制度。禁止接受当事人的请吃送礼等。四是要建立执法人员日常行为的约束规范。建立对重大事项和收入申报制度。建立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制度、信息公开查询制度、进场操作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土地市场监管等四项配套管理制度。对涉及土地利用规划审批、供地项目审批、规费减免、资产处置、重大违法案件处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集体内部会审。内外并重,强化内部监管,对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和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和任前谈话。同时注重外部约束,在基准地价更新、土地开发整理、土地调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都主动邀请市纪委、财政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取得较好效果。
(七)以基层建设为抓手,夯实国土资源工作基础。
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 市局要按照“以人为本、多方筹集、稳步推进”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基层所建设,力争全市100%国土资源所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80%国土资源所有巡查车辆、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实现了与市局的网络互联。同时,高度重视软件建设,形成了一套形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在依法行政、服务群众中发挥出窗口作用,大多数国土资源所在地方考评中名列前茅。再其次要争取政府支持,增加乡镇所人员编制,同时要着力加强对村级信息员的监督和管理。

5. 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是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保护红线、保障发展的有力措施。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具体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联席会议制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涉及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的工作情况;研究国土资源违法犯罪形势,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等。
信息通报制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和交换相关信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移送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及时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情况,以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
联系配合机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过程中,与公安机关建立专门的联系渠道,确定具体负责日常联系的部门和人员,切实加强执法衔接与沟通配合。
协作配合制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互相协作和支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查办涉嫌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可邀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协助、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取相关资料或就政策性、专业性问题提出质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可邀请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或参加案件讨论,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监察机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可请对方予以协助配合,也可由两个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立案查处案件。
案件移送制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现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移送。发现依法应当追究监察对象纪律责任且自己无权处理的,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监察机关。监察机关依法及时查处后,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强与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制止和有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国土资源部先后与监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监发〔2005〕6号),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8〕203号),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8〕204号)等文件。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上述文件的要求,主动与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进行沟通,密切配合,已经初步建立了联动遏制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在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及时制止和有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6. "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主要是干什么的!

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参与国土资源动态巡查,遏制违法案件的发生;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主要是做什么工作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

1.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

2.负责国土资源执法巡察工作。

3.受理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检举和控告,承办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4.负责送达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告知和决定,负责有关案件的落实工作。

(7)国土资源执法体制改革扩展阅读:

执法监察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8. 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影响有哪些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专遵守国土资属源法律、法规、规章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具体包括国土资源的动态巡查,国土资源(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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